当年的蠢事,发生在高二下学期。
彼时卢默还是个没成熟的男孩,在学业之余不忘继续他的乐子:观察他人与开玩笑。
他把班级里引他注意的人都玩笑了一番,才在百无聊赖之际注意到云知,他心里给云知编排的外号叫“透明人”。
据他观察,云知在班级的存在感很低,上课认真听讲,课间写作业或看书,除了和那个叫“陶以沫”的女生去上厕所外,全天屁股不离板凳,真的是静默到毫无特色的高中女生,怪不得他都快忘记这号人物。
卢默真正注意到云知还起源于一件小事,他最爱的老师朱阅在数学竞赛班竟然点名夸了云知,而顺便贬了一下他的退步。自此云知就被卢默暗暗盯上。
得出“云知是多么无趣又静默”的结论后,他开始好奇那张脸上会不会有别的情绪。于是有一天,卢默就把一只蚯蚓丢在云知桌上,便好整以暇起来,可对方只抬头看了他一眼,就把蚯蚓丢回他身上,害他“哇哇”直叫。
真正的蠢事还不是这个。
卢默有次碰巧在路上看到云知,便心血来潮地骑车跟在她后面,因此便碰巧知道她住在某个小巷平房,还碰巧得知她被“家暴”。
对于云知本人来说,说“家暴”太夸张了,他们村对女孩大多是简单粗暴的态度,除了受风气影响,她家还穷,所以能上学至今她已心满意足。况且,自上高中后,虽然日常的谩骂仍不间断,但方顺琴已很少动手,也许正因为要压抑火气,云知挨骂的时间反倒更长。有时候她会想,与其如此,还不如被打一顿。
卢默偷听到的那场“家暴”,其导火线是方顺琴近来牌局不顺,加上白天收拾房间时翻到云知的日记。虽然方顺琴只上过几年学,但日记里写的“想离家远点”,“他是很有教养又正直的男生”、“如果自己有漂亮的衣衫”等等是什么意思,她还是懂的。
所以云知一回家,方顺琴早已摆好架势在等她。
卢默本来要打道回府的,可一转头就被女人的怒吼给惊住了。
方顺琴把日记丢在云知身上,云知反应过来是什么后立即怒目而视。
“你这什么眼神!”方顺琴顺利开火。
“这是我日记!”
“你在给我喊一遍,试试!”
云知熄音了,眼泪静静地往外冒。
“哭什么,我还没说啥,又开始装可怜了!”
方顺琴怒火旺起来,点着云知的头,“今天你爸回来我要跟他说,他辛苦赚钱养的女儿就是白眼狼!不仅想飞,还想谈对象了!”
“我没有”,云知是说她没有想谈对象,她自知她不配。
“还狡辩!犯错的人还敢哭!还敢顶嘴!”方顺琴接连掐两下云知的胳膊。
长长的指甲时隔好久才又出动,一下子让云知哭出声来,她立马咬唇忍住。
“很久没打是吧,想着大了给你点脸面,没想到你这么不要脸!”
“那你打啊!”云知也吼起来。
如果言语和表情可以吃人,云知觉得自己已被吞噬无数次,无法反驳的道德指责比打她一顿还痛。
方顺琴被云知的态度气得血液上涌,又掐了几下,转身去找衣架。
和每次一样,云知在方顺琴找工具时会因为害怕哭得最凶,这样没骨气几乎已成为条件反射。
可当真正棍棒下落后她反倒不发声了。
门外卢默听着屋内传来的骂声以及衣架有规律的“簌簌”声,他这倍受宠爱的小少爷仿佛自己遭了酷刑,没听几分钟人就跑了。
第二日卢默见云知神色如常,晚上没忍住又跑去蹲墙角,没想到又听到一场腥风血雨,因为在方顺琴眼里云知一日未顺服,这事就没完,这一晚云明丰也加入了方顺琴的暴怒阵营。
卢默不知道脑袋瓜在想什么,这一晚默默掏出包里的手机,开始录音。
墙角一听就六个晚上。除开前两个晚上的打骂交替,之后三天是口头谩骂,可到了第六天又是一番好打。
第六个晚上,起初都还好好的。
方顺琴问归来的云知:“给你的书看完了吗?”
云知低头站着,没说话。
“问你话,看完没?书呢?”
云知从床上找出《包法利夫人》递过去,深吸一口气回道:“看完了。”
“说说感想。”
云知叹口气才道:“这本书主要讲了艾玛这个女子,她在婚后渴望爱并追求爱,但最后却搞得积债难还,几次被心上人抛弃,最终服毒自杀。”
“故事你舅舅给我讲得更细,我要听的是感想!”
云知低头静默下来,她知道方顺琴想听什么。
方顺琴见状道:“你都读高中了,连我听完都有想法。”
云知还是没说话,她在思考该怎么说。
没等她思考完,方顺琴忍不住站在高处指点起来,“就说艾玛,她什么错,是不是错在她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把兄长说的道理转述出来,方顺琴感受到一股碾压的自得。
云知很想点头,但她抬头看到眼方顺琴的神色,话就拐回去了:“她的确有错,错在没认清自己的处境,错在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可……她的希望,以及对爱的渴望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