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霍明川动了下脚,眉眼带着欣喜,“不疼了,昨天还疼的厉害,今天竟然不疼了。”
    这媳妇儿难不成还是个宝贝不成?
    昨天晚上要了她,今天这伤口就不疼了,隐约感觉,伤口像是愈合了。
    “不疼也要多躺一天,我要起来了。”
    沈溪抓了衣裳,先穿了背心,又套了个衬衫,将头发随意的绑了下。
    一头乌黑发亮的辫子,像是绸缎似的。
    霍明川盯着她瞧,心里欢喜的很……
    他霍明川一介莽夫,能娶了个美娇娘,真是三生有幸。
    沈溪穿好衣裳,就且出去了。
    屋内的霍明川则是拆开包着脚掌的纱布,检查了下伤口,发现伤口真的不出血了,隐约有愈合的样子。
    看来,他身强体壮,伤口都比别人的要愈合的快。
    霍明川倒是没往沈溪身上想。
    沈溪出门后,李凤兰也带着国庆和葡萄起来了,俩孩子蹲在水井边,正要洗脸。
    李凤兰去做饭,霍明心则是在帮忙。
    “小溪起来了,昨天还剩下一把面粉,我做点面汤,往里面打三个野鸡蛋。那几个鸭蛋我都用盐腌上了,过段时间就能吃咸鸭蛋了。”
    上次沈溪在芦苇荡里捡来的野鸭蛋还真不少呢。
    鸭蛋炒着吃味腥,做成咸鸭蛋味道正好。
    “成,娘你看着办。”
    “腌好了以后,你回城也能捎带些。咱们乡下虽说是穷了点,可吃的喝的地里有,好赖开片小荒地种点,也能富余。听说城里,现在很多都买不到米粮。”
    城里的粮食一直属于供不应求的地步。
    不然,也不能成千上万的知青下乡来。
    这话,沈溪没跟李凤兰较真了去说,索性就听她讲。
    沈溪带着俩孩子洗漱。
    小地方洗漱用品匮乏,像牙膏,牙刷,都要去省城大商店才能买到。
    沈溪就有一把牙刷,都用了半年了,俩孩子肯定是没有的。
    沈溪想着,她得赶紧挣钱,至少生活用品得买点啊。
    沈溪给俩孩子洗脸,李凤兰将早饭做好。
    今日是周六,明日的话知青会休息一天。
    不过,现在沈溪已经嫁给霍明川了,休息不休息的,无所谓了。
    因为霍明川脚受伤的缘故,没让他出去,让他在家里歇着。
    沈溪还特意让国庆和葡萄在家里看着他。
    既然霍明川说了,沈溪可以不出工做事,沈溪倒是没再去瓜田。
    她去了知青点,沈溪跟宋燕是表面闺蜜情,实际关系不好。
    反倒是一直关系看似不好的于晓丽,对沈溪很不错,没啥坏心思。
    于晓丽之所以对沈溪好,还是因为在插队的时候,于晓丽半道儿上崴脚了,耽搁了吃饭的时间。
    沈溪打好了饭,自己又嫌弃是杂面馍馍,吃不下去,就把干粮给了于晓丽。
    于晓丽心里一直记着恩情。
    于晓丽刚吃完饭,刷好食盒,正要扛着锄头出去,看到沈溪在门口站着。
    “沈溪,你、你是来孙志强的?”
    “不是,我是来找你的。”
    沈溪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了,就因为知青大院里有孙志强,沈溪才没进去。
    她倒是不怕啥,就怕霍明川知道了,又要揍人!
    在来知青点之前,沈溪都不知道。
    原来上次霍明川打了孙志强一顿,对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要不是老支书在,怕是这个事儿要闹到乡政府去了。
    “你找我?啥事儿啊?沈溪,我当初就劝你,不喜欢霍主任的话,就别嫁给他。你看看你现在,生了俩孩子,想要回城,岂不是更难啊。”
    当初沈溪嫁给霍明川,就是想让霍明川给她弄个回城的机会。
    谁知道,沈溪会一下子生了俩孩子。
    现在想走,肯定是走不了。
    “我现在暂时不想回城了。咱们在这里干了那多年,回城也不过就是安排个工作。我想着,以后找了机会读书。”
    “算了,我不跟你说这个了。晓丽,你不是有个表哥在省城的吗?你能让他帮我捎带一些牙刷肥皂吗?你放心,这个钱我会出的。”
    于晓丽有个远亲表哥,家是南城省城的,但他的工作却安排在了县铁路。
    于晓丽插队的时候,那个表亲表哥还特意来了一趟,关照了下于晓丽。
    沈溪当时也吃了于晓丽表哥给的几块糖呢,记忆尤深。
    于晓丽立刻说道:“可以啊,不过,可能要等一两周了,我表哥一个月回家一趟,他是技术岗位, 很少时间回家的。”
    “这个没问题,你写信的时候,将钱给我一起邮过去。”
    于晓丽答应着说好。
    说完话沈溪跟于晓丽一同往外走,还没走两步,瞧见后面追来了一个人。
    正是被霍明川揍了一圈的孙志强。
    “沈溪,沈溪你等等我。”
    孙志强跑到沈溪跟前,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我爸妈已经帮我找了关系,我秋收后就能回城了。沈溪,你想回城吗?”
    沈溪看向孙志强,冷声说:“我回城不回城跟你没关系。”
    孙志强也低了声音带着丝丝威胁:“沈溪,你别忘了你家里成分不好,你跟霍明川离婚跟着我,我就带你一起回城。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