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tm十六年里都活在一本书里!
我还是一恶毒女配,戏份仅次于男女主那种——当然,是不咋好的那种戏份。
我,恶毒无脑废物郡主苏酥,一心痴恋身为世子的竹马,然而竹马根本不鸟我。在未来,我将会不断给女主制造祸事儿,然后被几个男主收拾嗝屁。
想到自己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一周才去有人发现的悲惨结局,我心中立马下定决心——
对女主好!玩命儿当女主舔狗!
呵呵,你以为我会掌握剧情翻身拿女主剧本吗?
累死累活跟几个男主周旋和只用跟一个善良柔软小白花相处比起来,傻子都知道怎么选好吗!
更不要说这本书里女主拿的是个屎一样的be虐文剧本。
到时候我只需要跟女主处成好闺蜜,让男主们放过我,后期就可以开开心心……当吃吃喝喝的咸鱼了。
我回过神来,看向面前的女子。
女主卿卿虽然等了许久,但依旧低眉顺眼,没有半点儿改变。
原书里郡主第一次见女主,当即对外貌妖艳神态却又懵懂天真的她产生了深深嫉妒,于是决定放在身边,以防止女主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勾引男人。
“卿卿?好名字。留在我身边吧。”
我决定按原剧情留下女主,毕竟,留在身边才好拉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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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他侍女带着女主去收拾收拾,我坐下来细细想着之后的安排。
原书里,原主痴恋青梅竹马谢长明,但她过分的纠缠和占有欲让他不仅不喜欢他,反而对她厌恶起来。
终于在有次原主因为他多看了几眼女主而对女主当场进行打骂之后,他直接将女主带回了府中,以此想对原主进行警告,希望她能有所改正。
女主与第一个男主的交集由此展开。
啧,剧情也太强大了。
我虽是穿越过来的,但我确实,挺喜欢我那个傲娇竹马的。
明亮的双眼,生气时脸上富含青春的红晕。
唉,连他对我各种傻气操作不屑一顾的横眉白眼也让我觉得那么可爱。
而他,也确实如书中那般,对我爱搭不理的。
就在我见到女主之前,他还对我辛辛苦苦绣的香囊各种冷嘲热讽。
本来我又会像往常一样失落一阵子,但我现在觉得,还是小命重要。爱情什么的,都给我靠边站!
女主的男人招惹不得,以后还是减少见面好了,慢慢疏远了,喜欢也会淡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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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虽然嘴上说着爱情什么的不重要,我第二天下午就又去见了他。
最后一次!我发誓是最后一次!
本来我想一个人去的,但是我带的东西稍多,而女主看我怀里的东西要掉不掉的,在我没开口之前就主动表示随我一起,好帮我分担。
好吧,男女主迟早要见面,早点见也没啥区别。
我思忖了几秒就答应了。
到了竹马府上,门口小厮笑着叫了声“郡主好”就将我迎了进去。
过去十几年来,我来这里的次数已经多得让整个府的下人都快把我当成住在这里的人了,所以对我的到访已经司空见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