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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讲雇枪
    内战期间,男子被征召到前线作战但新兵被允许可花钱雇人来顶替他们。桑德尔教授问学生这项政策是自由市场交易的例子么?或者这是某种形式的胁迫,对于现代的征兵制度你有什么看法或者建议?
    今天的志愿军真正是自愿的么?是否很多新兵都来自于不合比例的经济低下的背景?“爱国主义”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什么是公民的义务?公民是否该有为自己国家服兵役的义务?
    看法各有千秋,我的看法是自由市场是有其缺陷的,对于穷人来说对生命进行标价,如果穷人不是穷人,那他就不会同意拿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富人的钱财。所以,自由市场在此时并不是自由的!因为它不公正。
    爱国主义是不分贫富的。爱国精神激励着每个公民为了国家的更好的未来而不懈奋斗。
    每一个天承者都不喜欢战争,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如果没有人愿意为这个国家作出牺牲,哪怕是到了国破家亡的时候,政府都没有权力去强迫人们放弃他们的生命,除非他们自愿去!是发自内心的爱国精神,而非是为了养家糊口。公民没有服兵役的义务。
    天承者中的一部分人们可能不会去服兵役,爱国主义也不是必须的,选择热爱哪个国家,或者不选择,都是他们的自由。但是,必要时刻他们会为世界的和平而战。
    至于一个国家,应该让热爱枪支,军事,军人的人去服兵役,守卫这个国家,不论年龄,性别,职业。
    第10讲出售母亲
    桑德尔教授把自由市场交易运用到当代颇具争议的新领域生殖权利。
    这节里桑德尔教授讲到了“baby”事件,一对夫妇找了一个“代孕母亲”,条件是支付给她一大笔的费用。但分娩之后24小时,“代孕母亲”决定留下这个孩子,于是双方不得不对簿公堂。学生们讨论了出售生命的道德问题,争论点围绕承诺,契约和母亲的权利。
    这个孩子该判给谁呢?按照法律的程序,极大可能会判给那一对夫妇。而我的观点是我同意代孕,而且如果代孕者在生下孩子后需要这个孩子的扶养权,那么就该由双方家长轮流看护这个孩子,直到孩子成年,再由孩子进行自主选择。
    然后是捐精者,他们是否可以捐出精子来换钱,又是否对使用者及其后代负有责任?我的答案是可以,没有责任。当然如果捐精者同样有权利去取得一部分扶养权。至孩子成年后,孩子有权利进行自主选择。
    注不知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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