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差抿唇,却未像勾践想象中暴怒,勾践有些诧异的挑眉。
“今日,你若是投降…我就放了西施…!否则,我便让她成为这场战争的祭品!弓箭手!”
夫差笑了笑,看了勾践一眼,那眉眼里挺复杂的,“没想到,你还是这样没变…也对…!不必了…这场仗,我从来都没得打算打…我用身后百万雄师的性命来圆我夫差的一己之私,我从来都没打算过…!这场战役我绝不会损失一兵一卒!”
这次出征的士兵里有五成定远军五成其他编制的士兵,闻言皆神色动容,暗自愧疚出征之前自己还有那等不臣之心
勾践脸色一变,“……你休要装模做样,想要救西施…!你就只身到阵前来带走她…!”
夫差闻言,毫不犹豫的走向阵前。
万军当前,西施早已热泪盈眶。
夫差微笑着牵上了西施的手,“…我来接你了…咱们,回家…!”
沈闵月泪光闪闪哽咽道,“我们回家…!”
就在夫差牵着西施的手要走到阵前的时候,一阵破空声,锋利的利剑像大雨一般倾盆而下。
勾践眸色沉沉,对不起了王弟,我是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梁薪疯狂的冲到了夫差和西施的面前,十几只箭几乎在同时刺入了梁薪的身体,他跪在地上,眸光里带着一丝欣慰,“陛下!快走…!”
沈闵月哀嚎,“梁薪!”
夫差心中大震,拉起气息微弱的梁薪,背起西施,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他凝望着勾践的方向,嘴唇蠕动了一下。
勾践神色大震,拦住了打算追击的士兵。
看着那群龙无首的百万大军,野心澎湃。
大堰三元五年,姜堰大战,越王不战而胜,遂登基。先帝殁,尸骨无存。
箩村的深山中,一户奇怪的人家。温馨不已,炊烟袅袅。漂亮的女人在厨房中做着饭,英俊男人看着他露出了一个幸福的笑容。
正是农忙时节,村里的人家,三三两两的忙了起来。几个农妇,时不时的闲聊几句。
“山脚下的铁柱家可真是奇怪,那夫人美的真是惊人,那妻弟确是丑的吓人,居然还娶了阿青姑娘那个能干又漂亮的媳妇。”
“哎……你咋不说那铁柱呢!那也生的幅好相貌,村里的姑娘都被他迷的啊…啧啧!”
“也是…真是奇了怪了!”
完。
第69章 番外
那日发布会后, 金澜疲惫的卸了妆,那漂亮的脸蛋上罕见的带上了一抹不安, 她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备注为, “我的小奶狗”的电话。
“嘟嘟嘟……”
“——”
通了!
金澜心中一喜,想要安慰沈闵月一番却又不知说些什么, 沈闵月跟在她身边这么多年,她早就习惯了对她予取予求。可这不代表她不外乎沈闵月, 相反, 沈闵月是她最接近于朋友的存在。
嘴上,她金大小姐自然是不承认的, 只说那是她的看门狗。
但不也有这么一句话么, 狗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在她金澜看来, 狗可比朋友重要的多。
她金澜只要提到朋友就会想到些不好的记忆, 她轻叹一声,思绪回笼,“…阿…月, 咳…你好些了吗?”
她突然有些羞涩,郁闷的踢了踢自己的高跟鞋。她可不是关心沈闵月,她只是——
“喂…您好?”
接电话的是个男人,金澜心中一跳, 语气冷厉了起来, “你是谁?这是沈闵月的手机…为什么会在你手上…!”
“小姐您冷静一下,这里是警察局。您口中这位小姐刚刚被雷电击中,送往了第一人民医院…我在她的手机只发现了您的号码, 您要是她的亲属,就快点来医院…”
“喂——喂——”接电话的大概是一个实习警察,语气有些青涩。见没人回应有些摸不着头脑。
金澜呆若木鸡,回过神来已经泪水盈眶。“…怎么可能呢,做我的狗怎么就这么不听话!”
金澜神色恍惚,随手拎着小挎包,也没反应过来自己素颜穿着晚礼服脚下蹬着拖鞋是多么奇怪的搭配,这对于金大小姐简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等她慌慌张张赶到人民医院的时候,医生把她领到一张盖着白布的窗前。
她跌坐在地上,无助的像个孩子。
“小姑娘,这里的死亡证明需要您签署一下…?”那医生见状,硬着头皮将文件送上去。他心中不忍,可死了人总是要处理的,不能让她一直躺在这里吧。
沈闵月没什么亲戚,她知道,签了字。浑浑噩噩的给沈闵月买了一块能让她白干二十年的墓地,那墓地就在金澜买给自己的那块的旁边。沈闵月很快下葬了,只是除了金澜外,无人来祭奠她,包括她的男朋友。
沈闵月的尸骨未寒,季桦便带着新人去夜店玩,金澜的眼线可是不少。她下葬第三天,金澜就带着警察踹开了季桦的房门。那和季桦先前还浓情蜜意的女人,突然跳起来指着身边分男人道,
“警察同志,就是这个人!他□□我!”
季桦满脸不可置信,“不可能,警察同志,你不要听她瞎说,她是我女朋友啊!”
那女人却道,“我怎么是你女朋友,你女朋友分明是沈闵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