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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丝雀[重生] 作者:狐狸不归

    这句话他说的含糊,裴向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对于喜欢这样表示浓烈情感的词非常陌生,难以理解,此时又失血过多,脑子更转不过来,可看着陆郁那么着急,只觉得这个回答十分重要,只好依靠本心说出几个字,“我,我不……”

    他很急切,却说不出口。

    陆郁听到了那个“不”字,瞳孔骤缩,他不想听下去了。于是,他低头吻住裴向雀沾满了鲜血的唇,千分喜爱,万分珍重。

    裴向雀终究没讲完这句话,他没等来救护车,身体里的血先流干了,死在了陆郁的怀里。

    陆郁断了两根骨头,眼角留下了一条长疤,可对他而言相貌无关紧要,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便痊愈回家。

    可裴向雀死了,死在了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

    陆郁宁愿死的是自己。

    他替裴向雀立了个墓碑,就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旁边开满了百合花,每日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得到。陆宅里的佣人有着隐约的传言,陆郁大约是病入膏肓了。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墓碑前,上头的照片里,还是不知世事地笑着的。他冷静地想,裴向雀这辈子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却没遇到过一个好人。

    包括自己。

    陆郁低下头,吻了吻那张照片。

    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十分动听,近乎于告白。

    他说:“你再等等我吧。”

    他没让裴向雀等得过久。只不过一年后,淮城的陆三爷死于精神衰弱,因为失去了自己的那只金丝雀。

    第3章 宁津

    宁津不同于地处南方的淮城,三月的天气还寒风凛冽,天空灰蒙,烟雾环绕,未曾春暖花开。

    此时正值傍晚,裴向雀才下了工,从尘土飞扬,黄沙蔓延的施工场所走了出来。他摘下安全帽,去水池边仔仔细细地将每一个指甲缝都洗干净了,才端着碗碟去打饭。

    周遭乱哄哄的,工地上的人三五成群,遍地蹲着,和着尘土将饭菜咽了下去。

    裴向雀走到打饭的小棚子里时,装着饭菜的桶已经是空落落的了。原本这里看管食堂的阿姨看他年纪小,抢不过青壮年人,都会特意给他留上一份。可今天不凑巧,正赶上放假,那位阿姨叫儿子替看班,自然是是只剩下些残羹剩饭。那个男孩好学,这时候面前还摆着书本学习,好不容易分出些心思,舀了桶底的剩饭将裴向雀的碗碟装满了。

    裴向雀顺势瞥了两眼,那是高一的书。如果他还在念书,按照年纪算,也该才念高一。

    可惜他不再念了。

    裴向雀端着自己的碗碟,没再打扰他,也没插进任何一个小团体,而是走着小路,回了自己的宿舍。

    说起来是宿舍,其实就是铁皮和钢筋临时搭起来的小铁皮盒子,顶多挡挡风,下雨的时候铁皮没贴严实的地方还漏水,在宁津这样的三月天里,屋内屋外几乎没有温差,一样的冷的要命,直冻进人的骨头里。

    不过裴向雀待的这个铁盒子格外小,只能容得下一张床,床边和门的缝隙勉强能挤下一个人直走过去。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脱下鞋和外套,搁在床下的木板上。又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直到生出些暖意,才举起筷子,心满意足地品尝起眼前这碗看起来乱七八糟,不算美味的大杂烩起来。

    吃完了饭,裴向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半个巴掌大的老款手机,摁下了开关。蓝色的底屏模模糊糊,裴向雀眯了眯圆圆的眼睛,看了一眼时间,又从文件夹里挑出了一个录音,播放了起来。

    开始是一段嘈杂的混音,什么也听不清,等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声音渐渐清晰了起来。

    一个粗糙低沉的男声高谈阔论了好一会,语气得意又鄙夷,周围人不时插了几句,最后在一团哄笑中,录音的进度条走到了头。

    虽然这和专业的录音设备记录下来的声音相差甚远,可一般人想要听清楚里头讲了什么内容还是轻而易举的。

    裴向雀却不同,他自小患有语言障碍,确实听不懂。那些话就像被无厘头得纠缠起来的线条,紧紧地缠住了他的意识。

    可这只是第一遍。很快,裴向雀又将进度条重新拉了回去,颇有耐心仔仔细细地反复重听了好多遍,还时不时将那些能够辨认或者自己猜测下来的话写在了纸上。

    前几张纸上已经罗列了几条他十分确定的话语。

    “那个傻子。”

    “连话都不会讲。”

    “老朱你厉害了。”

    “骗傻子的钱。”

    裴向雀按下暂停键,皱着眉头,隐隐约约分辨出几句话,急忙记在了纸上。

    “钱……减半……寄……”

    裴向雀是不怎么会讲话,也听不懂别人的话,可他不是个傻子,听出了这几个字,剩下的也能猜得出来了。

    朱三,也就是录音里那个老朱,将裴向雀委托他寄回去的工钱,暗自扣了一半,自己吞下来了。

    朱三是裴向雀的一个同乡人,据说在外头混的不错,每年过年回来手头都宽裕得很。裴向雀的父亲裴定就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了朱三,带他出门打工。

    那时候裴向雀才十五岁多一点,还算是童工,正规的地方是不会收他的。可朱三待的本来就不是个正规的工程队,里头鱼龙混杂,也不会细究极裴向雀的年纪。反而以他的年纪太小,力气不大,减了他一小半的工钱。

    裴向雀因为语言障碍,不能沟通,裴定为了方便起见,让裴向雀拜托朱三替他寄钱回来,没料到朱三却暗地里昧下一多半,进了自己的腰包。其实作为照应的费用,裴向雀本来也是把工钱的一小半给朱三的。可朱三太贪心了。

    裴向雀怔怔地床上躺了好久,铁皮顶上吊了一个白炽灯泡,被从门缝里钻进来的风吹得摇摇晃晃,昏暗的灯光笼罩了裴向雀全身。他的皮肤原来是很白的,如今却被晒成了黑炭的颜色,又很瘦,只能隐约看得见出众的五官,可蜷缩起来就像一只灰溜溜吃不饱肚子的小麻雀。

    他想着该怎么把钱要回来,最起码,以后是不能再把钱交给朱三了。可想了很久,裴向雀却没想出个什么办法来。他没有力气,也没认识的人,除了自己,什么也没有。

    裴向雀在冰冷的床铺上瑟瑟发抖,他几乎都要忘了自己才十六岁,本该是什么也不明白的年纪,却活的这样难。

    陆郁是昨天凌晨到宁津的,他这时候年纪还轻,对安眠药的抗药性还不太强,随便吞了几片,稍睡了两个小时。梦里有一个白白净净,个子比十八岁时还要小一些的裴向雀。可是梦一醒,裴向雀的影子便如同破碎的镜花水月一般,悄无声息的没了。陆郁并不太在意,揉了揉额角,他现在已经到了宁津,离见到一个真真正正十六岁的裴向雀的日子便不远了。

    接下来的一整天,陆郁都在和这边的合作商谈生意,扯皮的事情太多。他现在才二十四岁,在商场厮杀看着模样就太小了些,不能服众。而且这里不是淮城,陆郁经营已久的地方,在宁津他是个外来人,更让人觉得格外好欺负些。

    可陆郁不是能让人欺负的人。陆郁确实是有很多时间,很多精力,可他只想把这些耗费在裴向雀身上。

    从早晨八点到晚上十点,双方谈了一天,桌子对面的人都有些撑不住了,无可奈何地签下最后一个名字,说:“我是年纪大了,比不过你们年轻人,又厉害,又能撑得住。”

    陆郁的手腕强硬,旁人轻易从他手里得不到好处,可他又确实能力卓越,原本年轻一辈便没有比得过他的。现在他长着二十岁的壳子,其实已经三十来岁,商场上的事更是驾轻就熟,无人能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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