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治各种不服 作者:简思
第五章 开战()
姚可珍一脸的得意,几个小崽子想和她斗?
她没有挑起战火,她们几个却将战火烧到了她这边,她若是不吭一声,是个人就当她是好欺负的了,什么叫抢?你握在手心里却没看住,我上了他的心怪谁?怪你自己没有魅力,没有本事留不住人。
明珠的律师低声和明珠沟通着,明兰和明月都坐在面,只有明珠一个人坐在律师的身边。
明珠方律师的观点如。
亲情是无价的,即便是父女存在一些小摩擦,这些并不是作为张鲁先生不肯出抚养费的理由,*女士已经过世作为父亲的张鲁有义务有责任为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提供生活费,老二明兰口出恶言虽然没有成年,但明珠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其他责任由张鲁姚可珍承担,张鲁系明兰生父,姚可珍是明兰的继母。
“我当事人对姚可珍女士口出恶言,事出有因,皆因*女士与张鲁先生未离婚之前,张鲁先生与姚可珍女士关系暧昧。”
“反对,反对对方律师提及与本案无关的事情。”
“这是记录我当事人这两年生活的家庭记账本,里面详细的提供了两位妹妹的所有开销,张鲁先生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由于张鲁姚可珍的种种行为,我方强烈要求对其进行心理鉴定。”
你们不是要精神赔偿吗?
那我就有权利提出来心理鉴定,真的疯了,我付你钱,用你付给我的钱在砸在你的脸上。
明兰喜上眉梢,对啊,你要精神赔偿我就给你赔偿吗?
就说老大阴起来人都是手不留情的,偏偏惹到她的头上,现在可有的好看了。
律师压低声音,她打这场官司的把握很大,从现场场面上来看,她觉得胜利已经站在明家三姐妹的一侧了。
法院试着调解过一次,不过没有调解成功,明兰明月愿意跟随大姐明珠生活,这其中确实存在不能调解的矛盾。
“原告方明珠已经提交证据,证明张鲁未履行明珠抚养费至18周岁止,故被告该期间的抚养费被告应当支付,综上,对原告诉请被告明兰、明月至18周岁止,每月按1000元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
“被告张鲁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每月六百一次性付给原告明月xx年-xx年5月7日止抚养费玖仟陆佰伍拾元,从5月7日起至明兰、明月十八周岁的抚养费,被告每月支付每人一千元,于当月月底支付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原告家庭生活贫困,案件受理费免于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赢了!
明兰握着拳头站了起来,张鲁和姚可珍两人输的灰头土脸,张鲁和自己的律师握手,律师也是为了这次案子费了不少的心思,他没料到明珠竟然准备的这样周祥,还以为她就是那个不爱吭声的孩子呢,原来狼就是狼,她不是土狗,闻到血的味道她就要开始吃人了,畜生就是畜生。
“真是有天理啊。”明兰大嗓门的喊了一句,明月扯着明兰的手,她觉得二姐不要再继续说去了,都已经要到了抚养费,法庭也有替她们说话,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就可以了,何必痛快嘴呢。
明兰看见眼前的两个人,忙笑。
“官司输了呀,官司呀天天输。”
明珠和自己的律师握手,眼角冷冷扫了明兰一眼,明兰立即收起来了开屏的尾巴,老老实实的装自己的十三点,小嘴一抿,脸上带着疏离,仿佛刚刚的那个三八根本不是她。
她总是给人一种错觉,一种不是她疯了就是自己疯的错觉。
张鲁的视线落在女儿的身上,落在这个冤家的身上。
“你可真行,起诉自己的父亲,觉得人丢不够还是怎么着?”这个丫头叫他恨得牙根痒痒,却又没有办法教训她。
她的律师也讲,亲情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这话就讲给了狗听,一点都没进入到她的耳朵当中,她念的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把自己的亲生父亲当做是仇人,你妈已经死了,你还为谁打抱不平呢?
明珠一脸正经,她只说正事儿:“抚养费我希望你快点给我,如果执意拖着不给的话,那我只好去你的学校要钱了。”
赤果果的威胁。
张鲁何尝听不懂,他的眼睛瞟着明珠的脸:“你将来打算学法律吗?”
他觉得这个孩子或许可以在这方面闯出来一些门道,他即便不是十分喜欢这个孩子,够狠,像他的种。
明珠的眼睛一动不动,好半天崩出来几个字,却是和张鲁的话完全不相关的。
“我要回家做饭了。”
到点该吃饭了。
“行,你走吧,钱我会给你们的。”张鲁看着走出门的那三个丫头。
“老公?”姚可珍喊着张鲁,却见对方并没有应声,又重复叫了一声:“老公?”
张鲁应了一声:“嗯。”
姚可珍盯着张鲁的脸部表情,这亏他就打算这样吃了?不给自己找回场子?
“这钱是马上给,还是拖一段时间……”如果按照她的想法,自然是要拖的,拖的那三个小崽子没有脾气,给钱的人才是大爷,要钱的人就是孙子。
张鲁回看姚可珍:“你没听见她刚刚说的话?说我不给钱就到单位去要钱,还觉得丢人没丢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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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