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彬没有感谢她的大度她的妥协,这是天经地义的,他不爱她,她就必须要同意他的决定。他把买回来的萝卜糕放在桌上,“吃一些,明日带你去吃早茶,然后去买船票。”
“好。”
这是她预料中会发生的,不管那个女人是不是王那。
公寓只有一张床,他们挤一挤是正当的,况且她曾是他的妻。许久没有过城里的生活,夜晚听不见草丛的鸣叫,竟不习惯了。他也一样,非要把这不习惯发泄出来才能满足的睡去。
傅彬的腿很自然地搭在她的腿上,手覆在她身上,把几年前对她做过的让那片故土生出希望的事再做一遍。她不会拒绝的,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人,依附于别人的人,和王那不一样。朱秀想努力成为王那那样的人,独立的明明白白地拒绝他,可当他抱住她,给她许久未有的温暖时,她投降了。
船票是在五日后,这几日,她打算采买些南方的特产,龙眼,凉茶,汤药。再买些广绣广缎,印度棉,英国呢绒…买的东西多,路过报摊,不巧蹭掉了路人刚买的报纸。
“对不起。”她弯腰勉强去拾,报纸密密麻麻的字那么多,偏生她就见到了[崔华]二字。
她慌忙从口袋掏出两角银元,买了份一样的报纸,《广州民国日报》,宝贝一样到处翻找,终于在[国民与政府合而为一]的标题下找见他的名字。
“第七甫一百号,”朱秀对人力车夫说。
或许这个崔华不是他,她想。
民国日报社街对面有个水果摊边,她怕找错人,怕丢人,怕见他,怕这怕那,便只能在这水果摊前来回踱步,时而往对面张望。
“夫人,买个木瓜,保准甜。”她听不懂粤语,便“嗯”含混过去,怕被人看出破绽,压着帽沿溜去了街角的咖啡馆。
朱秀要了杯美式咖啡,透过橱窗她一样能观察到报社的门口。
或许,即便是他,他也不记得她了,她想。
天色渐黑,报社下班的人走出一波又一波,她就透过橱窗盯着,想着。
回到公寓,朱秀打开自来水管,为傅彬洗脏衣服。离婚了,她便没有义务再为他做事,可朱秀依旧维持着两人的体面,他是孩子的父亲,除了母亲外自己最亲近的人,又或许是因为她马上要离去了,傅彬对她好了些,还带她去广州有名的太平馆吃西餐。
“这是牛尾汤。”他说。
“王那是我的大学同窗。”她说。
“我知道,她告诉了我,还和我说起过你替她被捕的经历。”
“哦,那没什么。”
“既然你也曾被捕过,就应该知道革命的重要性。”
“我知道。”
傅彬便不再与她讲话。
离开广州的前一晚,朱秀出去了,又去了一百号。不管这个崔华是不是他,她就姑且当作是,像做一个特定的仪式,与他做最后的告别。然后,忘掉他,再然后,就回乡下,安心照顾她的天佑。
车夫把她拉到那里,一阵晚风吹来,她怕极了。陌生的街道,漆黑的夜晚,若有酒鬼突然跑来抢劫她或是要挟她,她怎么办。若是有人陪着她,她就不怕了,可怎么会有人陪着她。她安慰自己,只绕这儿走上一圈,一圈之后就回去。
她走得时快时慢,怕的时候就走快些,想他的时候就走慢些。一圈完毕,朱秀紧了紧西式风衣领口,站在几乎空旷的街上,拦不到车夫。太晚了,真的是太晚了,她是趁着傅彬睡了才跑出来的。这么晚,就算真的是他,也不可能遇到。
“唉。”她心口的石头不得不落定,把手插在口袋里,低头往回走。
[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
[去哪里?]
[说是去广州。]
几年前母亲的话又在她耳边萦绕,他肯定在广州,一定在。她走过的这些路,他也一定走过。
她想得入迷,得了失心疯。砰得一下像是撞到了什么,摔倒在地。
“你没事吧!”
有人,是她撞到了人。
“崔先生。”
她坐在地上,仰望着要拉她起来的男人的脸,鼻子,嘴巴,还有总是反光刺到她的眼镜片,哪哪都像他。
“小姐,您认错人了。”他说,“快起来吧,地上凉。”
可朱秀怎么看他都是崔先生,而且讲的并不是粤语,而是来自北方的普通话,“你骗人。”
男人无可奈何地笑了,弯腰拉起她,“您真的认错人了,还是起来吧。”
“你为什么总是骗我。”崔先生的样子刻在了朱秀的脑子里许多年,她怎么可能认错,她不会认错的。
男人继续无可奈何摊开手,“小姐,再见。”从她的身边过去了。
朱秀不信,她转身就追上他,在背后抱住了这个男人的腰。
“崔先生,你不要走。”
他怔住了,不知这个女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怎么能在街上随随便便主动抱男人?便拨开了她凉如冰的手。
“我不是你说的崔先生。”
他觉得自己得拿出点什么证明,才能使她相信。
“你看。”一张名片塞到她手心,“我不姓崔,我姓宋。”
“你骗我,你又骗我,你说你是翻译,你根本就不是,你说你留在北平,却跑来广州。你骗我,你总是骗我。”
朱秀真的是失心疯了,“别走,别不要我。”
男人不可能对一个像是有精神疾病的陌生女人一直绅士礼貌,“你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是你的什么崔先生!”他把她甩了出去,使她再次跌倒。
他走远几步,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夜这么黑,便回过头看到这个不正常的弱女子坐在地上,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能不能拉我起来?”她可怜件的样子,让所有男人都忍不住帮她一把。
他向她伸出手,朱秀站起来。
“对不起。”她说,“是我认错了人。”
“那就快回家吧。”他礼貌道。
“嗯。”
她望着男人,松垮的风衣如同崔先生一样的,眼里积的泪,一瞬间竟至崩塌。
男人最是见不得女人哭。
他从口袋掏出手帕,“你喜欢这个崔先生?”
她沉默不语。
“那便是了,可他不喜欢你。”
男人望望天,“你家住哪里?”
“在惠爱路。”她说。
“我知道有条近路。”男人指给她看,“你定是爱他深入骨髓,不然怎会认错人。”
回去的近路僻静,高挂的明月把朱秀的脸映得粉白,乖巧可爱。偶有玉兰香气随风飘来,一阵阵的,男人想去摸她头上长长的青丝。
“崔先生总是骗我。”她抱怨。
“你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你会不会?”
她停住脚,回头问。
男人的双手触及她的下巴,捧起她的脸蛋,“月光下的你多么美好。”
他是宋先生,不是什么崔先生。可面对如此楚楚可怜无人爱的女人,这些竟不重要了,况且她曾主动抱过他。她放浪形骸,他自然也不是柳下惠。
男人低下头,从她的唇角衔起,封缄她的口,扰乱她的气息。
“你...”
朱秀突然意识到了这个陌生男人在对她做什么,反抗起来,她也并不是一味柔弱顺从的女子,抬起膝盖,狠狠踢了他的那处,然后不顾一切地疯跑,跑出去几百几千米,看到不知哪里的路边还有在营业的馄饨摊。
她拢了拢微乱的头发,要了碗馄饨,喝得心暖。
第二天下午的船票,傅彬坚持说要去送她上船。或许,褪去束缚的夫妻关系,他愿意把她认作与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和朋友。
回到京城的乡下,又是半月旅程。鲁迅先生的那本《呐喊》要被她翻烂。朱秀最终得出了更上一层的终极顿悟:没有什么先进的人抑或是愚昧之人,都是各人的命运罢了。
她自嘲:
[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堕,自有拂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
[坠茵席者,王那是也;落粪溷者,朱秀是也。]
朱秀把离婚协议书展开给傅老爷看,低着头。
“逆子,逆子!”
傅老爷气病了,但看到乖顺的孙子天佑时,病似轻了些。
朱秀第二次怀孕了。母亲和傅老爷很高兴,似乎这一纸离婚协议算不得什么,朱秀依旧还是傅家的媳妇,只是法律上不再是傅彬的妻。
这次她没有难产,顺利产下二胎。佣人抱着孩子给她看,“小少爷的鼻子像少爷,眉眼像少奶奶,等少爷看见,定是欢喜得不得了。”
朱秀保持着平和的微笑,自从广州回来,她似乎通透了许多,不再纠结傅斌是否爱她,也不再纠结崔先生是否骗过她。能与孩子,在乡下安稳快乐地生活,这是王那没有的,崔太太也没有的。
不久,民国十五年,国民政府成立国民革命军从广东起兵。民国十七年,东北易帜,整个北方俱属南京。
当中,傅彬曾经归家过一次,为傅老爷奔丧。他依旧宿在朱秀的房里,没有谁多嘴说这是不该的。
民国二十年夏,朱秀去天津,在日租界的一间挂着红灯笼地餐馆,不经意的回头,颧骨的肌肉稍微颤动了下,她遇见了崔先生。
他是真的崔先生,因为他记得她,还向她母亲问好。
“听母亲说你去了广州。”
“是。”
“太太不习惯那边,便又折腾来天津卫。”
朱秀突然想起些什么,问他,“《广州民国日报》,你在那儿工作过吗?”
崔华严肃认真地回答她,“没有。”
“你还是喜欢骗我。”
他回以含蓄的笑,不置可否。
朱秀也跟着含蓄地笑,不再纠结是真是假。
夜里,窗外的草虫鸣叫声又起,朱秀有时会做梦,梦中人,已很少是崔先生,更不见了傅斌。倒是门口那棵柿子树,她总是梦到,还有满天飞舞的蜻蜓。
有一次,她梦见了崔先生,他穿着灰蓝色的和服,端正地跪坐在那间日本酒馆里。她端着清酒跪在他身旁,对他施以微风般的微笑,那微风,像极了那天在巷子口吹起她兰色裙边的暖风。她从裙底掏出一把珍秀手枪来,叩动扳机,将炙热的子弹打进他的心口。
从那以后,崔先生也便再也没梦见过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