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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出嫁
    “秀儿,北京城乱,去乡下吧。”朱秀母亲给她收拾行李。
    “不去。”她在反抗。
    “听话,下个月初八是好日子,给你们成亲。”
    “我不要嫁给他!”
    “那你以后要做什么?”
    “如你所说,做崔太太那样的人。”她拿母亲的话来堵。
    “崔太太有崔先生,你有吗?”
    母亲的话说到了她的心坎里,说得对极了,她没有崔先生。
    “那…那我也要去南方。”
    “你去吧,我不拦你。”
    朱秀的母亲了解她,她是不会去的。她渴求的不是什么为了国家为了社会的大理想,她渴求的只会是有个幸福的家庭。
    “自己可要想好了。”
    朱秀再想顶嘴反抗,竟失去了动力。她有了进一步的觉悟,不仅是别人要吃她,还有她自己也是甘愿被人吃的。
    定的回乡下的日子下起了淅沥的雨,朱秀替母亲撑伞,一趟趟把行李从屋里搬到巷口外的马车上。隔壁的木门开了,崔华刚好看到她要离去的狼狈。
    “伯母,我帮您。”
    他接过母亲笨重的木箱,泥浆里留下下深深的脚印。朱秀想去帮他遮雨,可脚像坏了,就是站着不动。当她鼓足勇气想去和他告别,母亲又拉着她去锁门。最后一切妥当,崔先生已然不见了,朱秀母亲见她伸长了脖子望。
    “走吧。”
    她被母亲扯上马车,马车很颠簸,迷迷糊糊想着以后会不会再见到他。
    “隔壁的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母亲的话把她吓醒。
    “去哪里?”
    “说是要去广州。”
    “啊。”她呆呆地往远处看,往南边的方向看。骗子!他就是个十足的骗子,讲给她的都不是实话,他不是翻译,还要离开北平。
    傅彬把地图糊在床头的白灰墙上,躺着侧头就能看到地图上好些地方被他圈了红。
    “你要走谁都拦不住,可这婚要结。”
    他虽然不喜欢因循守旧,却很理解家族传承的故土情节,他有责任要留给这片土地希望。
    傅宅外墙挂上了些许灯笼,门板上也贴了喜字。火红的颜色,怎么这么红,比条幅上的红字还要红。
    [他们拿血书请愿,你能吗?]崔先生的话在朱秀耳边响起。
    她不能。革命太激烈了,她是个慢性子,做不来。但她可以忍耐被父母安排的下半辈子。王那这样的代表忍耐不了,想到此,朱秀释然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所不能的事。
    婚礼的一切事务礼仪,傅家都安排妥当。当中过程也很顺利,顺利到她似乎什么都不必做,只需坐在喜床上,熟记床铺下面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的涵义就足够。傅家的希望在此,傅彬的希望在此,她的希望在哪里。
    喜帕被他随意掀开,这是朱秀唯一一次见傅彬穿传统的玄袍红衫。他迫不及待地脱掉这些老古董衣服,仍去一边。他沉默没有对她讲一句,也没有注意她无奈的表情。只是翘着腿躺在床上,闭上眼睛。
    唉,朱秀心口叹气。她知道的,就是会这样的。傅彬的志向在南方,况且他也并不喜欢她。当然,她也不爱他。
    煤油灯吹灭了,她静静躺在他身边,胸口起伏着。枕边突然多了人,异性的人,再没有感觉也不可能当作没有。
    傅彬在喜宴被人敬过许多酒,他翘起的二郎腿放下了,搭去了她的小腿,然后整个身体翻压到她身上。
    夏夜很静,能听见外面野丛中鸣叫的蛐蛐和蝈蝈,有的声音洪亮,有的低沉。一声一声,很清晰。这教她忆起学校里学过的一首诗经《召南,虫草》。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
    朱秀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傅彬的脸离她很近,不见悲喜。她不介意他什么样子,因为她看他多少遍,他的样子都会幻化,幻化成那位隔壁的崔先生。
    床在晃动,他的额头渗透汗珠。她抓着他的衣领,说不好是被动,是配合,还是越来越主动。但她喜欢被男人抱着的温暖,她愿意忘掉一切,只愿有人一直抱着她。
    早杏产量少,几百筐都运去了北平和天津卫,供有钱人尝鲜。傅彬依旧在树下接她递的杏子,偶尔有杏子仍到了他身上,他也没有抱怨。他不想和她说话,一句也不愿。
    他与她的交流仅限于夜晚,当窗外的虫鸣声开始的时候,他就会趴在她身上,做给这片故土留下希望的事。
    晚夏是收获的季节,收获的杏子卖给了京津的果脯铺子。水塘的芦苇边有蜻蜓绕飞,朱秀扛了扫把去扑。它飞得那么快乐,虽然她也不忍把它捉住。可她心里苦闷,或许让它也变成和她一样的失去自由,失去快乐,她才会好受些。朱秀捏住它的一对透明的翅膀对着太阳端赏。
    “把它放了。”傅彬命令她,“它的归宿在大自然。”
    她是要把它放生的,可不是现在。
    “你这个变态的女人。”傅彬狠狠抓着她的手腕,从她手中夺走这只失去自由的蜻蜓,把它放飞了。
    “就不能让我多赏会儿。”她其实在羡慕,羡慕这只蜻蜓,有人来救它。
    “你不懂,lifeisdear,loveisdearer.bothcanbegivenupforfreedom.”傅彬关注着它自由飞翔直到失去踪影。
    朱秀怀孕了。傅老爷开心得要大摆宴席,傅彬开心得在书房收拾行李。她知道,他要走了,谁也拦不住他。她不劝他,也不可能劝得住,况且,她还羡慕他。羡慕他不用谁来救,自己就能挣脱开束缚,奔去自由。
    “出门在外,注意安全。”傅老爷送给他一打银行的票子。
    朱秀以为自己很坚强,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他去哪里她都可以做到不在乎。可并不是,他离去的那天,没有给她一个拥抱,甚至没有对她讲句暖心的话。她靠在秋天的柿子树下,哭了。
    生孩子是一个人的游戏,赢了输了,这就是朱秀的命。难产一天一夜,每当自己濒死的时候,她都不甘得夺回命运的主动。她不能死,她还想再见到某个人,问问他,为什么她就不能,不能写血书。难过,抑郁和冰凉的绝望,谁能来抱抱她。
    “妈。”她形容枯槁,睁开眼见到母亲的刹那,又哭了。
    “都这样的,女人都要过的关,过去就好了。”母亲的眼角湿润,带着真情没有骗她。
    佣人把皱巴巴的孩子抱到她面前,“小少爷真可爱。眼睛像少爷,嘴巴像少奶奶。”
    朱秀累极了,睡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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