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承明下班的时候去图书馆取了之前预约的书籍。他的工作时间比孟和玉的人性得多,朝九晚五。当然有时也需要加班,但钟承明不久前刚评上了副教授,一些比较繁琐的数据追踪可以交由下面的人去做,加班的时间也减少了许多。
他所工作的大学位处市中心,每逢下班的高峰时期堵车是常态,钟承明听着电台在车流里缓缓行进,拐进街巷时他从后视镜里扫见一个提着大包小包的人影。
满手提袋的人并不少见,钟承明之所以会留意到他,一是因为他还背着个乌黑色的吉他袋,二是因为他脸上鲜明的异国色彩。
这张脸太难认错,这个背上手上都是东西的人是他的邻居,姓孟,叫和玉。
钟承明本想直接驶过他,偏偏这时孟和玉右手的一个塑料袋崩了,硕大的哈密瓜猛地从半空坠落,骨碌碌地滚,孟和玉笨手笨脚地就要去追,叫钟承明终于看不下去,在路边停了车。
孟和玉眼见一对骨节分明的手,将他的哈密瓜抱了起来,小麦色的手臂上布着树杈子似的青筋,蓄满了雄性力量。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颗黑色的痣。
孟和玉顺着这只手往上看,立刻绽出一道惊喜的笑容:“钟哥!”
“上车。”
钟承明只掷出了两个字。
第7章 不、需、要
钟承明帮孟和玉打开了后座的车门,一边接过他手中胀鼓鼓的购物袋,发现里头花花绿绿的全都是零食。
“这个蛋糕很好吃的!”孟和玉神飞气扬。
钟承明没有搭腔,只是一袋袋地安放好了孟和玉的东西。这些零零碎碎的加起来倒是不重,但胜在多。一次性提这么多东西回家,孟和玉难免手忙脚乱。
他背上还要背了把琴,钟承明目测了车后座的长宽,最后将吉他收进了后备箱。
“上车。”他转身打开了车门。
孟和玉应了声谢谢,抱着哈密瓜坐进了副驾驶座。
一丝悔意立刻窜上钟承明心头。
他最不喜欢与人相处,何况是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
搭电梯还好,搭电梯至多只有两三分钟的相处时间,而从这里到天海合有整整十五分钟的车程,他得和这个新邻居彼此封锁整整十五分钟。
最重要的或许还是人情,他最不愿意跟旁人结下人情债,无论是他欠人还是人欠他,他不想跟任何人产生错综复杂的人情往来,交往界限分辨不清。
这一段路餐厅很多,计程车也很多。他本可以放着孟和玉不管,等他自己打车回家。
怎么就一时想不开,下去帮他捡了个哈密瓜。
而抱着哈密瓜的孟和玉乖乖地坐在副驾驶座,左右查看他的瓜,竟然露出了苦脸:“没摔坏呢,那皮很厚啊,皮厚的哈密瓜不好吃。”
钟承明从眼角余光里扫了孟和玉一眼,没说话,心道没摔烂难道不是好事吗?他担心的竟然是哈密瓜好不好吃。
……算了。
钟承明想,就这一次,下次绝对不会再多管闲事,谁让这个新邻居看起来不太聪明。
确实不太聪明。
在一个十字路口前钟承明停下了车,微微侧过脸,看身旁紧闭双眼的孟和玉。
装睡也装得一点都不像,钟承明在心里叹了口气,睡着的人手指哪会绷得那么紧,生怕自己的哈密瓜又掉地上了似的。
起初孟和玉的确只想装睡以避免尴尬,钟承明不喜欢讲话,这点他很早就认识到了。不爱说话,那就不说,所以他想了个或许会让钟承明舒服点的办法:装睡,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零。
起初他的确只想扮扮样子,怎料钟承明车开得很稳,孟和玉的身躯在轻柔的车浪里载沉载浮,等车停定了神思还在一晃一晃,醒不过来。
钟承明见他手指渐渐松了气力,又不想跟他产生肢体接触,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开口喊了他的名字:
“孟和玉。”
这是钟承明第一次喊他的名字,刚一出口,钟承明忽然有些怔愣,觉得这三个字似曾相似。
起中文名字讲究响亮,但或许因为父亲是俄国人的关系,孟和玉的名字没有这种讲究。和玉这两个字不带后鼻音,不像承明二字一样铿锵有力。相反,它听起来很柔和,两个字在唇齿间绵延。
钟承明越想越觉得熟悉,好像自己之前在哪提起过这个名字,他不禁鬼使神差地又喊了一声:“孟和玉。”
这一次孟和玉终于睁开了眼,迷迷糊糊地抬起头看钟承明,看了一时才找到焦距。
傍晚有它的色彩,一种叫万物万色都变得灰拓拓的昏沉色彩。路灯还未亮起,在黝黯之中孟和玉一对蓝眼睛蓝得并不夺目,转折利落的面部线条也柔和了。
果然美人不能点灯看,大敞大亮的就失却余韵,每一处笔墨都分明,就扼杀暧昧。
美人得藏在半明不亮的暗色里慢慢咂摸,一颦一笑才能引人遐想万千。
只是这美人有些憨。
他先是问了一句:“到了?”
而后就是一迭声的:“谢谢啊钟哥,谢谢谢谢谢谢。”
钟承明本不想好人做到底,帮孟和玉把东西提回家,但在看见孟和玉企图将哈密瓜硬塞进专属甜点的手提纸袋以后,终于是满头黑线地下了车,接过了孟和玉的大包小包,三步并两步走向了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