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都是贪心不足的,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去见了这个自己藏在心里十年的人,又怎么会甘心眼看着她和自己渐行渐远。
两人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儿,宋楚首先打破了沉默,他没有说那些客套的安慰,而是对沈南沨提议道:“咱们对一遍台词吧。”
沈南沨点了点头,笑道:“好。”
夜色将天边最后一抹橘色吞没,沈南沨合上台词本,起身走向了自己的战场。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忍不住更新了,这一章是我躺在床上敲手机敲出来的,不得不说,华为自带的备忘录yyds!
从明天开始,废了半个月的我要开始洗心革面好好学习了(上网课),所以可能没办法双更了,要恢复每日单更了(也有可能会双更!)
最后,感谢阅读,欢迎大家多多的评论ya!
第23章 chapter 23
耀眼的阳光刺痛了眼睛。
路知忆下意识抬起手挡在眼前, 鼻息间萦绕着烤肉的香气。
她缓慢地放下胳膊,发现一个学生打扮的姑娘背对着她。
一个男人躺在旁边坑洼的地上。
这是她杀人那天。
刹那间,路知忆大脑一片空白, 身体下意识地颤抖着。
躺在地上的男人动作迟缓地坐了起来,面貌暴露在了阳光里。
他是卢志杰。
只见他的脸色苍白, 瞳孔散大,右手手掌有一个空洞, 血顺着手指滴落, 喉咙上是一道被血块凝住的血痕。
学生打扮的姑娘转过了身, 和卢志杰一起朝自己走着。
那个姑娘是16岁的自己。
“你杀了他, 是你杀了他。”
路知忆想跑,但腿好似有千斤重, 她拼尽全力也没有挪动半分,最后用力过猛倒在了地上,她捂住自己的耳朵, 拼命地摇头否认:“没有,我没有。”
“就是你,是你。”
脚步声越来越紧, 路知忆想否认, 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血水顺着她的手臂落到了脸上。
血腥味刺激着她的嗅觉,胃里一阵翻腾。
忽然一双手扼住了她的喉咙, 泪水模糊了视线。
眼前的模糊逐渐消失,她看清了,是16岁的自己。
阳光下的红绳夺目,她的呼吸愈发困难。
刹那间,眼前一道白光——她醒了。
路知忆猛的坐起, 手不住的颤抖,冷汗浸湿了睡衣。
她只觉得浑身虚脱,顺势又倒了下去,挣扎着把手机从枕头底下摸了出来,瞥了眼屏幕上的时间。
“两点三十五分,”路知忆把手机扔到了一边,抬起胳膊挡住了眼睛,“不错,至少安稳睡了会。”
路知忆深吸了口气,从床上坐了起来,望着窗外空无一人的街道,轻笑道:“早上好啊,我还活着,真让人庆幸。”
夜还深着,路知忆洗完澡后就没有再继续睡了。
她知道,在白昼降临之前,那几个小时的睡眠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路知忆干脆打开电脑,把电影的原著小说给看完了。
小说的背景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山城。
彼时的山城刚刚成为直辖市不久,破旧和新潮在这座城市暗流涌动地较量着。
这本书是以女主角莲娘的视角叙述的。
莲娘是旧城市的诗人,注定逃不过历史的浪潮。
故事的最后,莲娘疯了。
她剪下新婚时盖头上的半块红布去往了H市,死在了太平山。
沈南沨饰演的是莲娘,而宋楚饰演的是她的爱人,赵逸。
一位流氓皮囊下的真君子。
她仿佛看到了阴雨沉沉的太平山,沈南沨身着已经掉色了的旗袍,半块红布盖住了眼睛。
她倚靠着破旧的朱红门,用乡音哼唱着山城的曲调。
用自己的生命,为旧时代画下了句点。
电影和小说同名,都叫《半块红布》,文艺中带了一丝诡异。
路知忆一开始知道时,觉得这个名字颇有几分恐怖片的味道。
电影的取景地是十多年后的新山城。
这个城市是念旧的,它一边用飞速发展的经济缝制新衣,一边小心翼翼地保存着上世纪的烟火。
莲娘是老山城的缩影,是破碎中迸发的最后一抹红。
路知忆看了开头,便知道莲娘最后的结局,可看到结局时还是难以释怀。
她可笑地发现,自己居然已经偏执到了这种地步。
连沈南沨饰演的一个角色,她都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局。
路知忆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都是故事,别太矫情了,路知忆。”
天边已经微微泛白,路知忆合上电脑,胸口憋闷的喘不过气。
她看了眼时间,五点半。
开工的时间是八点。
路知忆胡乱地套了件白色T恤,裤子还是那条黑色短裤,拖沓着马亮新送的“歪嘴勾”拖鞋出了门。
她漫无目的地在路边走着。
在城市完全苏醒前,路边的早餐摊先吹响了先行的号角。
路知忆一路走着,大多数是小面,辣椒的香气让路知忆停下了脚步。
山城人喜辣的口味是闻名全国的,但早餐就这么刺激,多少还是震惊了路知忆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