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路知忆强扯了一个看不出破绽的笑脸,“洗完手就吃饭吧。”
易卜凡望着路知忆的背影,想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应了声。
路知忆从小就这样,问她话不想说的时候笑的比任何时候都漂亮。
两人各怀心事地吃着饭,路知忆瞥了眼易卜凡,装作若无其事地说:“妈,你注意到咱们胡同口那边新开的花店了吗?”
“嗯,”易卜凡点了点头,“花看不懂,老板倒是挺好看的。”
路知忆不愧是易卜凡养大的,娘俩对花儿的认知都停留在它是草本植物的阶段。
“那两位姐姐是挺漂亮的,关系也挺好的。”
易卜凡点头认同:“能合伙儿开店的关系肯定好的,”涉及到专业,易卜凡忍不住多说了两句,“这合伙开店就和两口子搭伙过日子一样,讲究的就是个相互信任和配合。”
路知忆被“两口子”三个字刺中,一口气没喘上来,呛得直咳嗽。
易卜凡不知道路知忆的小心思,忙倒了杯水递给她:“你慢点吃,又不和你抢。
路知忆缓过劲儿,无奈道:“您不愧是我妈。”
说话永远一针见血。
“说到那两位老板,”易卜凡瞥了眼路知忆,轻笑道,“我那天看着,忽然想到你和沈南沨了。”
路知忆耳朵瞬间红了,说话的音量都提高了几倍:“怎么就能想到我和沈南沨了呢?”
“呐,”易卜凡放下筷子,认真和路知忆掰扯道,“是不是你一直缠着人家沈南沨,你丁阿姨给你的糖,自己都舍不得吃,结果送给沈南沨的时候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自那一次碰到李大爷后,她的饭是不是被你包圆儿了?”
路知忆无言以对。
“我寻思着你也不是那种交朋友还挑人家庭条件的小孩啊,”易卜凡望着低头不语的亲闺女,调侃道,“明明挺喜欢人家的,怎么还矫情上了呢?”
路知忆低头扒拉了一口饭,含糊道:“我那叫乐于助人。”
易卜凡生平三大爱好——吃饭,挣钱,怼亲闺女。
“那你还挺慈善。”
路知忆垂眸,脑海中浮现了一片粉紫色的晚霞,和被晚霞拥在怀中的沈南沨。
“好像,”路知忆浅笑了下,“还挺喜欢的。”
“是吧,”易卜凡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人与人相交,讲究的就是一个合得来,A市三百多万人口,你们可是越过了三百多万人的遇见,好好珍惜吧,孩子。”
……
运动会如期而至,路知忆记得那天的天气特别好。
秋高气爽,风轻云淡。
那是路知忆打球以来打的最轻松的比赛,没有之一。
毕竟大多数女生的童年都是在各种舞蹈班,绘画班或者乐器班度过,像她这种被扔进大爷篮球队的实属“珍稀”。
比赛没什么难度,再加上有她在的地方就不存在吵架不和这一说,“170女子军”赢得毫无悬念。
路知忆捧着MVP的奖杯,视线下意识地往观众席上找寻沈南沨。
但,沈南沨没来。
比赛比了三天,她都没有来。
路知忆的心忽然空落,但转念一想,又把自己哄好了:自己也没请人家来看比赛啊,这种事哪有不请自来的。
那天以后,路知忆刻意躲着沈南沨,她需要点时间去想明白。
喜欢一个人在青春韶华的年纪很常见,谁的青春期不会有悸动呢?
但对这份悸动却是对和自己同样性别的人,这对吗?
西方文化中,人类是亚当和夏娃的孩子;中华五千年文化中,家庭这一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开始,也是一男一女。
小时候大人拿小孩子打趣,对男孩说的是“小心以后找不到媳妇儿”,对女孩说的是“小心以后找不到对象”。
“媳妇”和“对象”都有一个默认的性别,仿佛女人天生就是要喜欢男人的。
她无比清楚自己对沈南沨是一个怎样的感情——谁想和她做朋友,路知忆只想亲她。
但路知忆懂事比同龄人早,她确认这份感情的同时就预知到了所有不好的结局,所以,她怕了。
她才十四岁,她可以无所畏惧,但也有害怕怯懦的权利。
“路哥,”何千一把勾住路知忆的肩膀,“咱们赢了比赛,晚上撸串庆祝下?”
路知忆把她的胳膊扒拉下来,笑着点头道:“随你们安排,到时候告诉我在哪就行。”
“好嘞,”何千乐呵呵地和其他人说,“姑娘们,今晚上田园居烤肉走起来!”
路知忆看着欢呼的众人,笑着笑着摇了摇头,低声感叹了句:“真好啊,我也想有一顿烤肉就能带来的快乐。”
老话说的好,人啊,最不经念叨了。
路知忆慢悠悠地走出场馆,本想去超市买瓶水,结果在里面看到了沈南沨。
她下意识想躲,却在弯腰的刹那,余光里多了一个人,一位少年。
准确一点,是一位长相不俗的少年;再准确一点,是一位和沈南沨年纪相当且长相不俗的少年。
更离谱的是,沈南沨居然对他笑了。
路知忆简直像见了鬼一样,沈南沨平时怼她怼的不亦乐乎,对别人怎么能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