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也并不喜欢他,他在她的心里,要排在林家人之后,也只是,除了林家人外,对她稍微好点的人罢了。如果可以选择,她更宁愿待在林家,和林妈林爸待在一块,或者找个会读书的男子结婚。
这种婚姻状态,让她心生茫然。
以后如果周志平遇上喜欢的姑娘,会不会后悔这次因为年龄到了随波逐流的结婚呢?和一个没有爱情的、没有共同话题的女人结了婚。
她并不是很适合他的妻子,她不会料理家务,也不会干农活。什么建房子、割谷子、插秧她都不会,做饭也只是勉强会一点点。离开了林家,林宝珠吃的穿的明显变差了许多,周家并没有人特意关照她,最多能够做到和别人差不多一样。
以前在林家,任何人都把宠爱她这种心态放得理所当然,三个哥哥有了儿子,也把她当女儿一样喜欢。嫁人了,离开了林家,她在家里不干活,天天待在院子里清闲,忽然觉得有些束手束脚起来。
离开了扬州府,来到这个贫困、落魄的农村。她才发现,自己曾经学的很多东西似乎并没有任何作用。她会认字,但是知识才学并不足以能够敌得过这里的大学生。她会绣花,但是她绣花只是为了学女红而已,因为有数不尽的丫鬟会帮她绣好东西。
林宝珠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认识到,在这个陌生的时代,她真是没有一点点用处。
离开了林家和周志平,她能够做什么呢?
那个和她一样名字的林宝珠,是生是死?如果可以,她愿意让她到了她扬州府上去了享福。
她想起在扬州府的父母亲和哥哥,又默默地从颊边流下眼泪了。
在这个到处宣扬“女人能顶一片天”的时代,她能够做什么呢?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周志平就睁开了眼睛。每当第二天有事情要做的时候,他会脑海中自动给自己定个钟,睡到一定的时间,就会自己醒来。
虽然睡前林宝珠并没有拱到他的怀里睡,但是因为天气冷,她又不自觉地窝到他怀里了。她睡得一向睡姿安稳,她的脸贴着他的胸膛。白皙的脸挨着他坚实的手臂,显得极为乖巧无害。但是,此刻,她脸蛋一抹霞色,两道浅浅的泪痕贴在脸上。
他用手推她:“宝珠,宝珠。”看她迷迷糊糊地醒过来,他用手环住她的肩膀,直接俯下去亲她。
他吻过她的脸蛋,果然尝到面上咸咸的眼泪的味道,他看着她的眼睛,英武的脸庞上带了一丝柔情:“怎么哭了,你舍不得我回去?”
林宝珠懵懵懂懂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周志平失笑。林宝珠看他笑,才发现,他的眼窝很深,笑起来显出眼睛深邃,下面的卧蚕非常明显。
周志平爱怜地用手抚摸她的眼睛:“既然舍不得我,那就夏天过来。”
他的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指腹上还有厚茧,摸得她眼睛痒痒的,她微微挣扎了一下。但在周志平眼里,好像是她像只小兽一样,温顺地撒娇似的蹭了蹭他的手掌。
林宝珠心里突然一动,她忽然伸出手搂住周志平的脖子,把脸靠在他的脖颈处,闷闷地嗯了一声。
她从床上跳下来,穿衣服,去门口给周志平打水。
这个时候,天灰茫茫的,外面还很冷,她端着一盆水,手上还拿着毛巾。
这是娇小姐第一次服侍别人,她别扭地把盆端给他。
周志平洗好脸就要出发了,他得早一点走路去镇上等车,再转县城买车票,从县城再到省城,然后再去省城坐火车,等到回到部队,大概已经是明天晚上的事情了。
他把毛巾搁下,吩咐道:“等我走了,你把它晒干就收起来,我回来了还能用。”
周志平走过来伸出有力的手臂揽住她,她长得不高,只堪堪到他的锁骨处。他闻到她身上那种好闻的甜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把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亲吻她的头发。
虽然这个妻子是他遵循父母的意思娶的,他没有什么意见。但是要离开这里了,他忽然有些难以描述的不舍从心中一闪而过。
但是片刻后,他心里的异样挥去,那种回到部队继续训练和工作的期待填满了他的心。
片刻,他松开她,对她爽朗一笑,露出白白的牙齿:“我走了。”
林宝珠点头,站在周家门口的小河边,他已经背上包袱,穿好鞋,已经准备走了。
林宝珠倚着门槛看他,他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朝气勃勃。他要回到他的岗位去了,他或许是去建功立业,或许是去学会更多的东西。
他的身影消失在村口泥巴路的下坡处,路边的草已经开始由绿转青,一丛丛白茅草顽强地生长在这水分缺失、无人看管的路上。
逐渐的,逐渐的,那个走路走得一板一眼,挺正腰直的人慢慢地消失了,那点像夏之末的军绿色被草叶的灰黄衰败慢慢一点点吞噬。
天空是一片静谧的灰色,田垄上吹来一阵密密的带着凉意的风,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林宝珠的心,似乎也随着这一阵风一样,飘上飘下,不知该飘向哪儿去。
第13章 娇小姐的读书之路 她穿着泥靴在田里认……
林宝珠起来用树枝沾着盐刷牙,她用缸里的井水接了一盆洗脸。秋天的水很凉,泼在脸上有些寒冷,她打了个寒颤,脑袋更加清醒了几分,更加坚定一定要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