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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身体基本痊愈时,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去南方。
    ☆、番外2
    大学的时候我就想去南方上学,但是因为我爱的那个人在北京,我便义无反顾来到了北京。
    其实我不喜欢北京,我喜欢南方。北京太过于繁华,有时候反而不适合我这样安静的人呆着。
    我从小到大生长在北方,从来没有去过南方。倒不是没有机会去,只是自己一个人总觉得有些孤独,不愿意只身一人前往。
    我跟我哥说了这件事情。
    大哥静静坐在我的对面,听了我的话,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只是紧紧抿着嘴唇,留给我一个冷峻的侧脸。
    我本来还有点害怕大哥不答应,准备了无数的理由。
    但看到这里,我忽然就不忍心再拿理由搪塞他了。
    “哥。”我喊道。“你不用担心我,我现在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真的,不信你看。”
    说着,我站起身,在原地转了一圈。
    “你看,我现在身体很强壮的,哪里都很好。但是待在这里我总是难免触景深情,我想去南方,很久之前就想去,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我是真的很想去南方。”
    小桥、流水、人家,诗中的画面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再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家还在这里。在那里玩腻了,我肯定会回来的。哥,你别不搭理我嘛!”
    我用力摇了摇我哥的胳膊。
    “你这个臭小子,事事都要人操心。好不容易在家里安稳几天,就立马吵着要出去。罢了罢了,出去看看也好。省得你天天在家乱想。”我哥无可奈何地回答。
    我知道我哥这么说就算是答应了。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我去了南方的一个小镇,小镇真的特别小,没有麦当劳,没有肯德基,没有电影院,什么现代性标志建筑都没有……现代化的浪潮轰轰烈烈,声势浩大,却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
    我在这里租下了一个带院子的小房子。小房子和诗中描写得特别像,门前有小溪流过,院子里有各种树木和花卉,赏心悦目。
    房子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恩爱非常。对待住客十分热情,经常将自己种的蔬菜带给我。这一来二去,我就跟他们熟悉了起来。
    在他们的介绍之下,我去了附近许多的地方,有山,有海,还有大片大片的梯田。这样的生活是我一直向往的。
    我的本性本来就很安静,与世无争,但偏偏在陆亦时这件事情上强取豪夺、毫无理智。离开他的时间越久,我就越不理解以前的自己。
    爱一个人从来不是束缚,从来不是丧失自我。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不是所有人的生活都需要爱情的。这个道理我到现在才懂。
    这里的生活十分悠闲,我融入当地的生活。早晨睡到自然醒,靠山间的日光唤醒。没事的时候就去附近溜达一圈。对了,我还租用了一块土地,自己种植了很多蔬菜,有时候,我还会将蔬菜邮寄给我大哥,毕竟这可是天然无公害的。
    我觉得我越来越像“人”了。
    我以前不懂平凡的快乐和幸福。总是觉得只有和自己爱的人长相厮守才算是幸福。但是现今,坐在窗前,看着院子里的植被,品尝自己烹饪的饭菜,和周围的邻居唠嗑,自己一个人去旅行……这些都能够让我真正感受到幸福。
    我追寻一个人那么多年,无非是因为当初他是第一个给我温暖的人。我就像溺水的人一样,抓住唯一的一块浮木,死也不放手。
    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我对于我跟陆亦时这一段关系之间的记忆就越模糊,总感觉那种感觉太炙热,丝毫不像是我自己做出来的事情。
    后来我记住的就只有陆亦时和我当朋友的那一段时光。
    我想,如果以后有机会看到陆亦时,如果陆亦时还愿意跟我说话,我一定会跟他说一句对不起。这是我欠他的,这也是我自己应负的责任。
    再到后来,我就想了,会不会当时我对他的爱其实是一种迷恋?只是因为缺少爱,所以才会紧紧抓着不放。
    我已经不爱他了,因为回想起的次数越来越少,就连他的面容也在我的记忆里面越来越模糊。
    我的心境越来越平和,就连房东太太也打趣我说,“小季啊,你知道吗?你看着真不像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没有一点朝气。你看圆圆(房东的女儿)天天还抱着手机,你倒好?天天在屋里打坐,养生。真不像小年轻。”
    “青姨,你就不要取笑我了,我这不是没事干,闲出来的嘛。”
    我不知道自己喜欢的究竟是女是男,但是我有时候还会想,如果以后,我是说以后,我能遇到一个愿意跟我平平凡凡生活到老的人,我是不是也能够接受呢?
    在小镇上的小半年,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陆亦时的消息,也从来没有主动去询问过别人关于他的消息。
    我不知道我还活着这件事陆亦时知不知道。
    如果他知道,那也就算了。
    但是如果他不知道,我想,我还是要回去一趟。把事实告诉他。毕竟,如果一个人身上背负着人命,是很难真正放下,好好生活的。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纯种的拉布拉多,性子十分温顺,我给他起名叫“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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