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言心底长叹一口气,一脸内伤地说:“哥们儿,我上次的伤刚好。”
“女朋友呢?”沈夜白左瞧瞧右瞧瞧,牛头不对马嘴地问,“分手啦?”
“草,分你妈个蛋!”林言憋着火,“我俩好着呢,你他妈别咒我。”
沈夜白闻言皱了皱眉,不动声色地往前迈一步,林言下意识想跑,撒开自行车车把嗖地一下往后退一步,却又被沈夜白一把抓住手腕。
就在林言以为这个人又要像上次一样放信息素压他的时候,沈夜白忽然用蛮力往前一拉,将林言拽回来:“你跑什么?”
“我怕你打我。”林言一脸的破罐子破摔。
“知道打不过我还敢这么跟我蹦脏字儿,不会好好说话?”沈夜白眉间舒展开,又笑了,“今天不打你,上次说好了请你吃炸鸡。”
“我不去!”林言挣扎一下,“我上次就没同意,你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哪有说自己是鸡的。”沈夜白嘀咕一声,一本正经地回道:“你是人,要不然我请一只鸡吃炸鸡,这也太残忍了吧。”
但是说归说,沈夜白一直拽着林言的手腕不放手。
林言挣又挣不开,学校门口这么多人他根本不敢用信息素,而且用了也没用,沈夜白这疯逼比他牛逼多了。
他这才久违的想念起自己的好兄弟冷夕夕,他多希望今天冷夕也在。
别的不说,冷夕要不是脑子有病非要装Omega,就凭他的信息素强度就几乎可以吊打他认识的所有Alpha,他们两个人一起制衡这疯逼根本不在话下。
只可惜,他的金手指脑子有坑,不仅从来不帮他,每次都是惹事精,还得等着他帮忙摆平。
于是林言只能带着滔天的愤慨,不情不愿地又一次跟着沈夜白走了。
他一路都在琢磨怎么逃跑,怎么才能趁机反抗一下,连大声喊一句“绑架啦”这种招数都想出来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沈夜白竟然是骑摩托车来的。
学校不远处,就他俩上次打架的那个小巷里,正停着一辆帅到起飞的摩托车。
还是花重金从上到下改造过的,四缸引擎。
林言的一声“绑架啦”就这样卡在了喉咙里,不上不下,给他呛个够呛。
“咳咳……”林言眼睛都在发光,“这是你的车?”
沈夜白终于放开林言的手腕,走过去拍拍他的爱车:“很帅吧?”
林言点头如捣蒜,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辆摩托车,哈喇子都差点流下来了,他简直控制不住自己的颤抖与激动,一秒就接受了要跟这疯逼一起去吃饭的未来:“那我们要骑这个去吃饭吗?”
“嗯,”沈夜白也不拆穿他的兴奋,扔给他一个头盔,然后跨上车,“地方有点远。”
林言还在捧着头盔瞪着眼睛发呆。
“上车呀。”沈夜白歪着身子冲他扬扬下巴。
两侧的梧桐树挂着枯枝残叶向身后飞扬而去,在四缸引擎的轰鸣声中,仿佛天地间一切的一切都被扔在后面,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在沿着这条路向前,向前。
就这样向前,永远都走不到终点。
要不怎么都说摩托车是男人的浪漫,林言光是坐过一次,就彻底把跟沈夜白的那点恩怨抛到脑后,连之前在心底暗自发过的再也不想看见这疯逼的誓言都一并扔了。
如果沈夜白再让他骑一回,他能立刻管沈夜白叫哥。
——可惜他这个哥目前还没叫成。
沈夜白说是有点远,事实上他们光骑车就骑了大概半个小时,还吃炸鸡,林言差点就怀疑沈夜白是真的要绑架他。
但他看看四周的风景又觉得不太像,因为这个地方离银城有名的富人区非常近。
在这么一片繁华奢靡治安又好的别墅区附近,他想象不到会出现绑架事件,于是他又放心了。
沈夜白最后停在了一家与富人区这一整条商业街的画风都非常格格不入的炸鸡店。
里面的装修水平非常之感人,昏黄的灯光,墙上反光的油亮,啤酒拿桶装,自己取。
沈夜白熟练地拉开一双椅子,要了两大份炸鸡配不同的酱,又自顾自接了两杯啤酒,递给林言一杯。
林言接过来的时候还不忘带着骨子里良好市民的矜持感,眼珠子使劲儿往沈夜白手中的啤酒杯上瞄,心里却打着小九九:“酒驾是不是不太好?要不我别喝了,一会儿我骑回去?”
“你想的倒挺美,你会骑吗你,喝你的吧。”沈夜白啧了一声,“一会儿打车走行了吧。”
沈夜白笑完了大灌一口啤酒,还涌上一阵心酸:“这要搁以前,我肯定就骑回去了,但是今天我可不敢,我怕你又报警。”
“……我也不敢报警。”林言也闷了一口啤酒,“我怕你又打我。”
炸鸡上来了,林言克制地拿叉子叉了一块,左看看右看看,迟迟不下嘴。
“吃吧没有毒。”沈夜白直接上来握住他的手腕,怼到他嘴边,“你怎么这么矫情。”
“我还矫情?”林言像是证明什么一样大咬一口,边嚼边说,“那你是没见过我发小。”摊上冷夕这样一个发小,他可以矫情的区间非常之大。
炸鸡非常好吃,裹着酥皮炸到外焦里嫩,再沾一层辣酱,从舌尖爽到心尖,林言话不多说一口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