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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媚儿却并没有收回目光,也不曾目带挑衅,只平静而淡然的与之对视着。
    良久,那人率先收回了目光。
    那道单薄消瘦的身影也很快返了回去。
    四下平静后。
    沈媚儿心思已是百转千回,良久,她只微微蹙了蹙眉,弯腰将那个纸团捡了起来,只见纸团上写着:戌时,老地方见。
    第13章 论人心。
    当夜,吃饱喝足后,媚儿早早便睡歇下了。
    将村口老槐树下的约,早早抛在了脑后。
    季家那书生后又到沈家坡下转悠过几回,不过,沈媚儿一直在屋子里修养身子,他未曾会到面,有一日,沈老二在坡下撞见了他一回,随口问了他一句后,季家那书生吓得脸色一白,便再也未曾露过面了。
    沈老二听小元氏唠叨过几回季陈两家的亲事,夜里小元氏曾唉声叹气过一阵,直道:“媚儿喜欢那些白净些的,也喜欢有才情些的,我眼瞅着打小对谁都爱答不理的,唯独对季家那白哥儿赏过一些好脸色,如今,季家要同陈家说亲了,你说,媚儿若是知道了,会不会伤心难过?”
    顿了顿,小元氏又喃喃道:“那季家那尤大姐也是的,她往日里严格便严格,咱们家媚儿又没碍着她什么,作甚要说那些劳什子话,将咱们家媚儿贬低得一文不值,一个村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有甚意思,白白令咱们家媚儿气了好几夜,哼,有这样的婆婆,谁嫁过去都得受委屈!不嫁也好!“
    小元氏这个好脾气难得气得脸红脖子粗的,叭叭叭的跑来跟沈老二告状,越说越委屈。
    不过,最后,又隐隐叹了口气道:“可咱们村子里头,就只有白哥儿这么一个读书人,其他后生,各个大字不识,眼瞅着媚儿一日日长大了,这往后···该如何是好啊!”
    “大哥结交的又多是些商贩之流,媚儿嫌弃得要命不说,就连我都有些瞧不上,真真愁死个人!“
    这些话,都是小元氏往日叨叨的。
    沈老二听在了耳朵里,自然对季家那书生没甚好印象,只冷眼相对了一番。
    加之,他以为那书生是在陈家跟前转悠,便也未曾在意。
    却说,村里的戏班子咿咿呀呀唱了几日大戏后,总算是停歇了下来,恢复了昔日得宁静与淳朴。
    因老虎这事一耽搁,春种的事宜拖了几日后,事情一落定,挨家挨户便又背着锄头下了地,播种的播种,垦地的垦地。
    几日下来,沈媚儿也日渐适应及习惯了这白得来的美好恩赐,她一改前世散漫跋扈,醒来后的几日,只认认真真的挽起袖子跟在小元氏身后转悠。
    小元氏做饭,她便烧火,小元氏切菜,她便洗菜,小元氏炒菜,她便伸着两只白嫩的手指,偷吃,虽时时帮着倒忙,弄得整个厨房鸡飞狗跳,但日日跟条小尾巴似的跟着小元氏身后转悠,小元氏自是欣喜不已。
    小元氏惊奇的发现,惊吓大病一场后,宝贝女儿变了,变得娇嗔可人,亦变得黏糊可爱了,若是搁在从前,别说跟她一起下厨,就连进了厨房,出去后都恨不得重新换上一身衣裳,可这会儿,只觉得样样新鲜好玩,样样都想要触碰一二似的,就跟回到了小时候似的,那时,小元氏做饭,女儿便抱着她的大腿四处晃荡,甜腻腻的撒娇说着:娘亲抱,娘亲抱抱媚儿。
    小元氏一时恍惚不已。
    并且,女儿原先便是个生气包,见天处处不顺眼,处处不如意,一日里,要发上好几回小脾气,有时,小元氏见了都忍不住有些紧张害怕,可这会儿,已经好几日过去了,竟从未曾发过一次脾气,且日日笑脸相迎,就连对磊哥儿,都好似亲昵了不少。
    想起昏睡不醒,噩梦连连那几日,小元氏心疼叹息不已,只以为定是女儿那日吓破了魂,心里头害怕,这才黏人黏糊得厉害,压根未作他想。
    在她眼里,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都是她的宝贝女儿,都是她的肉她的宝。
    这日,天气大好。
    沈媚儿怕冷,便是春天快要过去了,家里依然还烧着大炕。
    大炕烧得热乎乎的,沈媚儿睡得又香又饱,这日,将懒腰一伸,难得早早醒了。
    沈媚儿穿好衣服后,来到了铜镜旁。
    额头上的伤口已经慢慢结痂了。
    在太阳穴上头,现在,约莫有大拇指盖大小,伤口殷红,血肉交加,落在她白皙的脸上,显得尤为扎眼,待日后好了后,伤口会变小一些,却也有半个指甲盖大小。
    不过,伤口形状是颗桃形的,其实并不丑,然而,沈媚儿是个要求非常高的人,尤其是对于容貌,几乎到了变态的重视程度。
    前世,她十分嫌弃讨厌这个疤痕,故而一直对陈家那翠花厌恶有加,只觉得都是对方害她破了相,害得她日日早起,给这疤痕描红上色,绘各种图案花瓣做掩盖。
    这会儿,看着铜镜里,看着额头上这疤痕,媚儿依然为镜子里的容貌所倾倒,所得意,依然为这道疤痕感到不喜,感到惋惜,但是,所有的情绪已无前世那般强烈了。
    这张脸,这容貌,除了令她膨胀,令她迷了心魂,失了智商外,还曾令她受尽苦难,说尽折辱,直至,夺了她整条命。
    这张脸,媚儿依然是喜欢的,依然是骄傲的,却暗自发誓,定要喜欢的清醒,喜欢的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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