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曼宁抿唇,好半晌才开口问,“你这些天都没有碰过电脑吗?我走的时候明明设置了自动登录。”
“我没注意,可能是被谭米雪取消了,其实我不太习惯用这个。”
“……你是不是不想理我?我有做什么让你不舒服的事吗?”
梁曼宁步步紧逼,似乎非要在今天把话说清楚。
于瑾没有傻到被梁曼宁牵着走的地步,她连连摆手,语气轻快,试图打破梁曼宁营造出来的僵硬氛围,“我发誓!绝对没有!难道在姐姐看来,我是那种忘恩负义小肚鸡肠的人吗?”
“你就是!谭米雪占用我房间的事情,我妈瞒着我!你也不通知我!亏我对你那么好!”
“我不知道伊老师没告诉你,真的!”
这个真的是真的,梁曼宁几乎每天都会和伊红梅通电话,于瑾哪里想得到伊红梅嘴这么严实。
即便于瑾信誓旦旦,梁曼宁还是感到难过。
梁曼宁把事情想得太简单,她以为伊红梅把于瑾领回了家,是给了于瑾希望和救赎,从此以后她将成为于瑾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所以她也下意识的把于瑾当成自己的所有物,很努力的对于瑾好,甚至在不断接触中渐渐感到庆幸,毕竟像于瑾这样漂亮聪明的人,若非有这样一段奇妙的缘分,她们俩是不可能产生交集的。
可现在看来,她似乎只是于瑾生命中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
第021章
伊红梅回家后,梁曼宁果然为谭米雪的事情跟她发了脾气,虽然伊红梅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女儿的反应过于激烈,但她在这件事上丝毫不占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要她不说什么,母女俩通常不会发生争执。
等到梁玉生下班回来,梁曼宁的气已然消散,毕竟她与父亲近乎小一个月没见过面,哪还能在这时候摆脸色。
而有梁曼宁身旁撒娇卖乖,也让梁玉生兴致颇高,饭后还拿出了荒废多时的笔墨纸砚,打算好好的露上一手。
不过于瑾说实话,人家的草书运笔放纵,点画狼藉,是狂乱中带着优美,他那就纯粹是狂乱,品相实在一般,勉强能糊弄糊弄外行人。
可人到中年,都免不了自信膨胀,尤其是在小孩面前,总要卖弄卖弄。
梁玉生虽然写的不怎么样,但理论知识记得非常牢固,他从草书的章法气势讲到错综结构,又从错综结构讲到虚实相生,把梁曼宁哄的一愣一愣,看着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于瑾自然也在旁边附和,她夸起人来是完全没有节操的,且用词相当精准,就像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听得梁玉生那叫一个心花怒放。
伊红梅洗了水果送进书房,见这温馨融洽的场景,不由的十分欢喜,“来吃点葡萄,早上刚摘的,可新鲜了。”
梁玉生创作欲/望正高涨,哪有时间吃葡萄,他又拿起笔来道,“你们先吃,我再写一张。”
伊红梅知道丈夫的斤两,见他有所退步,忍不住小声在他耳边说,“差不多得了,人家小瑾的字可比你的更漂亮。”
梁玉生暗搓搓的看了眼在一旁吃葡萄的于瑾,觉得很没面子,也压低声音反驳,“那能一样吗,她是瘦金,我是草书,她是硬笔,我是毛笔。”
“硬笔写的好,毛笔能差吗?”
“都说了不一样!”梁玉生本来在天上好好的飘着,这会伊红梅不留情面的把他往下拽,他怎么能乐意呢,就问于瑾,“小瑾会写毛笔字吗?”
硬笔和软笔本质上是相互促进的,而瘦金体笔画纤细,行书较快,更是书法当中最适合两种笔通融之一,于瑾不便说自己一点不会,那就太拙劣了,“我前两年暑假的时候跟人学过一段时间。”
“那正好,你也来练一练,毛笔字可不能搁置,搁置久了就荒废了。”
“还是算了,我都好久没有写过了。”
于瑾这句话并非自谦,大学毕业后她就再没怎么碰过文房四宝,只是在国外居住那两年,偶尔当做才艺展示一番。
外国友人,可比梁曼宁还好忽悠。
“好久不写怕什么的,别不好意思。”
梁曼宁只知道于瑾字好看,却从未见过她写毛笔字,也跟着撺掇起来,“就是,写一下嘛!”
于瑾不好再推拒,只能硬着头皮从梁玉生手中接过笔。
书法搁置久了确实会生疏,她没有刻意的装假,随着性子写了一首《野望》,不出彩,也没出错,中规中矩的。
但梁玉生还是礼尚往来的把她夸上了天,“你这写的相当好了!至瘦而不失其肉!好字!好字啊!”
梁曼宁看不懂其中门道,只觉得于瑾又聪明又厉害,简直闪闪发光,把她比成了见不得天日的尘埃,可她心中却生不出丝毫的嫉妒,唯有那翻滚着的,快要溢出来的冲动。
她想要更靠近于瑾,让这道光能照耀在她身上。
伊红梅和梁玉生回房间后,她问道,“你为什么写杨广的诗啊?”
“嗯,觉得这个人挺有意思的。”
“杨广建行宫,凿运河,三下江南,三征高丽,不仅荒淫无度,还压榨民脂民膏,搞的隋朝民不聊生,哪里有意思啊?”
梁曼宁这样问,其实是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想让于瑾知道,她并不是伊红梅说的那样笨,毕竟学理科的很少有人像她这样了解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