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他们头儿看中的人,他们做小弟的,自然要努力帮着自家头儿讨好人家白公子,而且,咳咳!说句心里话,白公子长得真好看啊!那眼睛,水汪汪的一双含情目!那嘴巴,红润润的好像春上的樱桃!那一身雪肤,简直了!花楼里的小郎君都没这么好看的……呸!这句话千万不能让头儿知道,不然他们一定会被踢到河里喂鱼的。
虽说听不懂啥叫“试菜”,不过,想一下也就知道了,大概是把摆摊子要卖的东西提前做些出来,让他们帮忙吃着看看好不好吃的意思?
这帮人平日里对着其他店家吃吃喝喝毫不在意,可是,面对“未来嫂子”却不敢托大,巡逻的时候各自掏了些铜板凑一凑,买了些新鲜的吃食带上,王鲲风权当没看到,这帮臭小子倒也懂事,就是看春笙的时间有些长,罢了罢了,一定是训练的时候太轻松了,回头多跑跑腿就没空闲盯着人家看了。
白春笙已经在家里做好了鱼丸和鱼面,还用剩下的鱼头和鱼骨头熬了一大盆奶白色的鱼汤,里面飘着一些散碎的嫩豆腐和葱花。
鱼丸被做成了两种口味,分别是和青菜一起烧的鱼丸青菜汤,清亮的汤底下面垫着些青菜叶子,上面是十几个白嫩嫩的鱼丸,看着十分清爽。还有一种是红烧鱼丸,里面加了些切碎的葱头,闻着就十分鲜美,且带着一股大酱炒熟后的香味。
鱼面也做了两种吃法,分别是最简单的清汤面,还有用类似葱油拌面的方法做的凉拌鱼面。
“这鱼丸你们先尝尝,吃完的话鱼面在桌上,大伙儿自己盛哈,还有鱼头豆腐汤,若是吃了拌面觉着腻味了,可以舀一碗汤喝喝。”白春笙热情招呼道。
“让他们自己来吧,又不是没长手!你这一上午也累了,坐下一起吃吧。”
“你们先吃,我去拿两碟小菜过来。”白春笙笑了笑,让王鲲风去趁热吃鱼丸,自己去了厨房,将前几日自己做的泡菜盛了几碟子出来。
说起这泡菜,他还挺不好意思的。
之前他闲着无聊,路过酒楼后厨的时候,看到他们将一大筐摘下来不要的菜叶子菜帮子丢出来,白春笙觉着可惜,顺口问了一句,听说确实是不要的,便回家拿了两个竹篮子过来,捡了许多回去,洗干净,去掉烂掉的部分之后,摊到院子里晒到半干,拿回来做了些泡菜。
原本他是想着,万一真到了山穷水尽,只能吃馒头果腹的时候,起码家里有这么两坛子泡菜,也不至于干啃杂粮馒头,起码也有个咸菜不是?
结果没想到,出乎意料的,他和王鲲风这个鱼街一霸竟然成了好朋友,有这位街霸在,不但开店的店面问题解决了,连食材也帮他张罗好了,现在还带了一帮小街霸来给自己撑场面,搁后世简直能评选“*国好基友”妥妥的!
小街霸们原本想着无论“大嫂”做的好不好吃,大伙儿都得异口同声地夸赞,并且若是有不识货的敢在大嫂的摊子上说大嫂的东西不好吃的话,他们也得上去“主持公道”。
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鱼丸竟如此美味,不像有的人家做的鱼丸,炖的时间久了便散成鱼绒,也不像有的煮时间长了便嚼不动,“大嫂”做的鱼丸,口感弹牙,咬一口,满嘴都是鱼肉的鲜美,吃腻了碗里还有些青菜可以换换口味。
还有那鱼面,清汤的倒还罢了,那葱油拌的鱼面味道不要太好!他们这些年吃遍鱼街,连街上有名的几家酒楼也吃过,还没吃到过这般够味的鱼面呢,吃完之后,再来一碗香浓的鱼头豆腐汤,原本想好的夸赞“大嫂”的话,早就不知道忘到哪里去了……
白春笙也不用听什么夸赞的话了,看到每个人面前的碗和碟子都空了一堆,想想就知道,他做的这些小吃,应该挺合本地人的胃口的。
“吃鱼丸吃不饱吧?你们下午还要去上工呢,我熬了些黄米粥,这是我自己做的小菜,你们将就着吃点黄米粥吧。别下午饿了找不到地方吃东西。”白春笙笑眯眯地端了一大盆黄米粥过来,旁边两个小弟立刻狗腿地跑过去接过来放在桌上,也不敢让“大嫂”给他们盛粥,一个一个特别乖地拿了碗来排队盛。
“鲲哥你也吃些粥吧?放心,给三郎的我单独留了一份呢~” 白春笙凑到王鲲风耳边悄声道。
“往后我也要来吃!”王鲲风不太高兴地表示。对于喜欢的人竟然给自家弟弟开小灶这件事情,心里的不满已经快要爆表了。
“知道啦~我何曾饿着你?”
王鲲风低着头慢慢夹着桌上的泡菜吃,嘴角却忍不住悄悄扬了起来。
白春笙却是有一些心虚地缩在一边慢慢喝粥,打死也不敢告诉这位爷,他吃的津津有味的泡菜,其实食材都是从酒楼后厨的垃圾堆里翻出来的……
第29章
几天后, 白春笙订做的那些厨具都到齐了,安装好之后, 白春笙去找了那两家渔夫, 约好从明天开始,每家先给他送五十斤鲜鱼过来,直接送到他家里, 主要是院子里有水井,食材处理起来比较简单,不像鱼街那边,没有水井,打水还要跑很远。
谢篁和商秋芦也卷起袖子开始忙活起来。
白春笙这才发现, 商秋芦真的非常有玩刀的天赋,无论是杀鱼刀还是一般的菜刀, 无论是杀鱼还是切菜, 都比谢篁更加熟练准确,反正,他自己是没办法像商秋芦那样,一刀下去, 便在鱼腹上留下一条整齐的切口的。
白春笙便简单给他们俩分了一下工,让商秋芦专心杀鱼、剁鱼头,将鱼肉和鱼皮片下来,谢篁力气大, 便让他帮忙剁鱼绒,剁好之后, 他来调味做鱼丸。
三个人分工合作,很快便做出了三十多斤鱼丸,剩下的鱼头也有十几个,留下来十个鱼头和鱼骨头拿来明天炖豆腐汤,剩下的便被白春笙简单料理了一下,做了一锅给三郎和王鲲风吃的清汤鱼头,另外两个稍微大些的鱼头,一个对半剖开,蒸了一个剁椒鱼头,一个让手劲巧的商秋芦帮忙从鱼头的关节处拆开来,拆了满满一陶盆,拿来做了拆烩鱼头,烩好的鱼头下面垫了一层汆了水的麦菜,中和一下拆烩鱼头的咸辣味。
知道周婶婶和王大娘他们不是喜欢占人家便宜的性格,也不可能每次都到自己家吃饭,白春笙特意把菜多做了一些,每家送了一碗奶白的鱼头豆腐汤,一碗剁椒鱼头,一碗拆烩鱼头,份量也不算太多,只说是自家做的多了,分一些给他们尝尝。
结果,自然是没有空手而归,给王大娘送菜的谢篁,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装着十几个番薯饼的盘子,给周婶婶送菜的商秋芦,多了一碗猪肉烧豆角,几个自家做的黄面馍馍。
就着这些饭菜,三个人美美地吃了一顿热乎饭。
可把在暗地里盯梢的密探们羡慕坏了!
同样都是做密探的,同样都是负责盯梢大公子的,他们就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啃着干巴巴的麦饼,商秋芦这面软心毒的坏蛋就能坐在那里吃着热乎乎的饭菜……那个上面盖着一层辣椒的鱼头,闻着味道就知道一定特别好吃!
同一时刻,王家兄弟俩对着那闻着味道香喷喷、可一看就知道是辣椒做的剁椒鱼头,十分的纠结。
吃吧?好害怕像上次那样辣得眼泪鼻涕都流出来,狼狈不堪!
不吃?可是闻着真香啊~鱼肉向来都是带着鱼腥味的,这个对猫来说并不算什么问题,可是,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啊~
“这是山辣椒吧?你们别吃了,留给我吧。”王大娘看到鱼头上面铺着的佐料,一下子就认出了这是山辣椒,山辣椒比平地里长出来的辣椒要短小一些,而且因为山地多贫瘠,长出来的辣椒也更瘦一些,皮也厚一些,很适合拿来做辣酱,自从进了王府,她已经许多年没有吃过了,因为王府是采买是绝对不会买这种一看就是“低等食材”的东西的。
夹了一块藏在剁椒下面的鱼头肉,塞到嘴里,鱼头没有了鱼本身的腥味,香辣爽口,吃完一口还想再吃,简直停不下来。
看到王大娘吃的高兴,连上面的辣椒圈也夹着拿去下饭,难得胃口大开地又添了一碗饭,兄弟俩对视一眼,再也按捺不住,两双筷子齐齐往剩下的剁椒鱼头上面夹了过去。
然后,母子三人,便将一盘不算多的剁椒鱼头给吃的只剩下汤了……汤也没剩下,最后被三郎拿来拌饭吃掉了。
“呼~春笙这做菜的手艺,可比王府那些厨子好多了!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山辣椒了。”王大娘喝了大半杯水,中和了一下嘴巴里火辣辣的剁椒味儿,忍不住叹息道。
“娘若是爱吃,下次儿子去买个大鱼头来,多留些鱼头,请春笙帮忙做一大锅剁椒鱼头给您吃。”王鲲风一边喝茶一边说道,这剁椒鱼头吃着确实美味,唯独一点不好,吃完之后需要拼命喝水,不能停,一停下来便感觉嘴巴里舌头都是麻的。
“那怎么好意思?再说春笙明日便要去鱼街摆摊卖鱼丸了,平日里哪有时间给你做菜?”虽然对儿子的孝心很满意,但是,王大娘也不想麻烦人家。
“怎么没有时间?卖鱼丸也只是早上到午间这段时间,过了午间的饭点,鱼街便没什么人了,他下午便可回来歇息了,晚上我和三郎过去帮他做鱼丸,他不就可以抽空给娘做剁椒鱼头了?”
“我看你是拿娘做筏子,故意去找人家吧?”王大娘笑眯眯地看着一本正经扯理由的大儿子,大郎就是这样的性格,从前也是这样,明明是担心她织布时间长了伤眼睛,非说自己长大了,不爱穿她织的粗布了,让她去铺子里买棉布给他穿。
“我去找他,何必要拿娘做筏子?”王鲲风冷哼一声,耳朵却不由得红了。
“大哥去找白大哥怎么了?我每日还在白大哥那边吃饭呢,说起来,白大哥若是在鱼街那边摆摊的话,那以后我中午不是要去那边吃饭了?那倒好了,都在鱼街,倒是离书铺更近些了。”三郎有些高兴地说。
“往后我也去那边用午膳。”王鲲风得意地看了看弟弟。
“你们兄弟俩都去,是要吃穷人家啊?”王大娘不赞成地看着两个儿子,三郎去搭伙还有个说法,毕竟还在长身体,家里和书铺做的菜不和胃口,可是,大郎怎么也跑去人家吃白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