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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曲终了,意犹未尽。
    很早很早的时候,郁小夏就听过这首歌。第一次听的时候,本以为这是个唯美却浪漫的故事,结尾的时候,结账的是女主人,男主人在为女主人煮她最心爱的浓汤,他们共同经营着一家浪漫的咖啡店,画面温馨美满。
    长大以后才知道,原来真正的布拉格广场并没有许愿池。
    男女主人也没有一起结账煮汤,他们终于没有在一起,留下的只有卡夫卡致密伦娜情书。
    好伤感的一段故事,以至于郁小夏后来再也没有敢再听这首歌。
    不过,很少有人会为了一首歌特意查那么多资料。那时候的她太孤单,在那个狭小的房间里偷偷地翻看从图书馆借来的发黄的书页,一个人留下静悄悄的眼泪。
    大多数人还是会以为布拉格广场写的是一场唯美的邂逅与圆满的相守。
    站在合唱队后排,整首歌的时间,郁小夏却一直觉得仿佛偌大的舞台只有她和傅盛两个人。
    他唱的每一个字都在给她一个人听。
    这就是他答应领唱的原因。
    那种感觉,没有证据能证明,却让你感到无比真实与确定。但又像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不能被分享,甚至不能大声说出来。
    她只能闭上眼睛,静静地听他的声音落在每一节音符上,再飘进她少女温甜的心扉,然后永远永远记住。
    他们曾经一起完成过一支歌。后来就成了一首永恒的旋律,不知不觉,从青葱岁月唱到桑榆之年。
    *
    那一天晚上郁小夏在笔记本上认认真真地抄写了一遍布拉格广场的歌词。
    直到深夜。
    台灯被调成最微弱的光,有些昏暗,射在粉红色的笔记本上,旁边放着的是三颗绿色的薄荷糖。
    傅盛给的。
    表演结束,全体谢幕的时候,他塞进了她手心里。她的手心真的好小,差一点就快握不住那三颗糖。紧紧地攥住,落幕,下台,掌心的汗水居然濡湿了糖衣。
    那是他的味道。
    记不得曾经在哪里看过一句话,说三的意思就是forever。
    郁小夏拨弄着桌上三颗小巧的薄荷糖,连指尖都沾染了清香的味道。缓缓地,少女纤细白嫩的手拿起钢笔,在布拉格广场后面接着写下一段话:
    #并排杨柳的操场孤单篮球架
    喧闹教室一张旧课桌
    我蹒跚坐下你还在身边
    这是故事最后的答案#
    我爱你,我却不知道;你爱不爱我,我也不知道。年少的我们不知道怎么处理那种即使小心翼翼也会碰碎了的感情,只知道是它我们生命中第一个秘密,名叫喜欢。
    在那个无论怎么珍惜都还会觉得被辜负了的青春里,唯有记忆中的那个人,穿白色衬衫的样子,会让我们觉得,曾经确实年少过。
    *
    高一的尾巴还来不及抓住,顶着恶魔面具的高二已经蠢蠢欲动要展开它的魔掌。
    文理分科,残酷地摆在每一个人面前。
    前途很重要,可她舍不得离开他。
    郁小夏可以听见心里的声音,从微弱到几乎咆哮。舍不得身边淡淡薄荷香的少年,却又好像连他的衣角都抓不住。
    她看见他龙凤舞地在志愿栏写了理科,霸气四射,像他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自信十足,充满韧性执着。
    他当然会选理,他那么聪明,几乎就是天才。
    郁小夏看过他会用复杂的数学函数画出随心所欲的美丽图形,难度早就超过了高中课程。难怪他从来不听课,也能成绩优异。郁小夏甚至怀疑过,他的智商已经到了能够估计好竞争对手的层次,然后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控制他自己的名次。
    就比如入校摸底测验的那次,她第九,他第十。他用失去前三来跟她强势的母亲无声抗议,却又成功地抱住前十赢得与陈老师的赌约,更巧妙地保持跟她的距离,成了她的同桌。
    郁小夏当时就不觉得,那是巧合。对于傅盛这样的人,用掌控、支配、洞悉全局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才正常,巧合这种机缘概率化的东西,用在他身上,太不真实。
    但有时候她也会觉得,是她自己魔怔得出窍。
    突然想哽咽,突然很想像雷立峰一样,把粗暴地志愿表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大声喊:去他妈的成绩,盛哥去哪,老子就去哪,还用得写志愿。
    一笔一划地填上文,郁小夏听见身边座位上的人起身离开的声音。
    她却说不出话,头还是深深地埋着,连一句:分开了,我们还能做朋友的狗屁告白都说不出来。
    可是那个夏天,真的很难过。
    *
    高二开学,郁小夏换下普通的黑色头绳,托方燕燕买了一个很大很夸张的蝴蝶皮筋扎在头上。郁小夏照了照镜子,蝴蝶结果然非常格格不入,扎在人群中却很显眼。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着虽然不在一起了,也许那个人路过教室的时候,就能够很快认出她。
    朝阳金色如故,郁小夏选了一个和在高一二班时候同样位置的座位。
    她来得很早,故意错开傅盛,一个人乘坐公交车到校。路过他房间的时候,里面一片静谧,应该还在睡。情景跟一年前出奇得类似,可是却好像哪里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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