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这句话说的沈云霞有些心酸,她见女儿低着头,只能看到女儿乌黑的发顶和那尖尖的下巴。沈云霞以前就算再埋怨婆婆偏心,也不敢有什么怨言,可是陈冬梅最近的所作所为是在令人心寒。
是啊,她婆婆又不止珍珍一个亲孙女,她婆婆过年给夏珠又是买衣服的,又是包红包,她家珍珍这里落个硬币都没有。她婆婆现在简直是丧心病狂,竟然为了小叔娶老婆的彩礼钱,要把珍珍嫁给个傻子!难道在她婆婆心里,他们老夏家都是宝,她家珍珍就是能让人随意践踏吗?!
这次沈云霞真的被陈冬梅一家伤透了心。
沈云霞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说给夏珍听,但她语气坚定地对夏珍保证道,“放心,妈妈不会让你奶奶把你随便嫁人的。我们珍珍一定会嫁给自己喜欢的人。”
夏珍拿了手机屏保给沈云霞看,道,“我刚才骗奶奶她们,说陈以修是我男朋友。妈你没看到他们吃惊的样子。”
陈以修是原主的偶像,是娱乐圈实力派中的实力派,粉丝迷妹无数。去年他凭借主演的电影纸片人获得了电影界的至高荣誉金棱奖最佳男主演,至此封神。陈影帝演技一流,魅力无穷,相貌英俊,仪表堂堂。连见识过无数美人的夏珍,也不得不赞叹一声陈以修好相貌!
沈云霞则笑道,“好了妈妈知道了,但是在妈妈心里,谁都配不上我们家珍珍。”
打扫好厨房,沈云霞正准备炒几个菜,她找了一圈,冰箱和菜篮子里只剩下几根发黄的青菜。按理说大过年的鸡鸭鱼肉应该是不愁吃的,沈云霞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是婆婆给藏起来了。弄得好像沈云霞和夏珍是外人,要死防着一样。
沈云霞想起回老家那天,给婆婆称了二十斤上好的五花肉、十条新鲜的鲫鱼,再看看陈冬梅此时所作所为,心中只剩下万千苦楚了。她以前大概是被猪油蒙了心,还觉得陈冬梅对她不错!
夏珍好久没做饭,手有点痒痒,一看沈云霞的表现,立马就猜到了发生了什么,不禁感叹陈冬梅脸皮之厚实属罕见。
夏珍对沈云霞说,“我想吃炒饭,妈给我烧火吧。”
夏珍卷起衣袖,她看到自己这件黑色的呢子外套上已经起球起的不像样子了。夏珍不禁有点为原主感到心酸,在家做牛做马这么多年换来了什么?沈云霞平时给她点钱也不舍得花,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都不舍得买。好不容易狠下心买了个新手机,还被堂妹摔坏了。
真是惨!
冰箱里只剩下了隔夜剩饭,今天新煮的饭全部被他们吃得干干净净。夏珍见这米饭表面的水份收的正好,不软不硬,不干不湿,在米饭中拌了猪油,混合着打入的蛋液搅拌均匀。
锅已经烧热,夏珍动作麻利地下猪油爆香,下米饭迅速地翻炒。蛋液均匀地裹着米饭,米饭由纯白色变的晶莹剔透,裹在金黄色的蛋液中,呈现出真正的“金包银”状态。最后起锅前加入调味,撒上葱花。
分明是再简单不过的蛋炒饭,但是在夏珍手上,却真正地化腐朽为神奇,米香混合着蛋香扑鼻而来,在你鼻尖徘徊不去,勾起了所有馋虫。
沈云霞坐不住了,问道,“珍珍你做蛋炒饭,怎么这么香啊?”
夏珍盛出了两碗蛋炒饭,将其中一碗递给了沈云霞,笑道,“因为是我做的,所以才香啊”神情间有些小得意。
沈云霞吃了一口,眼睛瞪大了一幅不敢置信的模样。只是再普通不过的蛋炒饭,为什么会这么好吃?米饭松软有嚼劲,浓郁鲜美的蛋香将米香味完全烘托出来,鸡蛋和米饭恰到好处地完美融合。
不知不觉沈云霞扒下了满满一碗饭,她一抬头看到夏珍笑眯眯地盯着她,不禁有些脸红,小声道,“很好吃,珍珍的炒饭的手艺真好,去开店都可以了。”
夏珍正想说什么却被人打断,原来是循着香味下楼的夏瑾。夏珍对这个唯一的亲弟弟观感很微妙,在原主的记忆中,对于这个学习不错长得又好的弟弟,自然是美化了许多的。
但是夏珍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却觉得夏瑾这人是个天生完美的利己主义者。如果夏瑾真的有一分顾念着姐姐的话,就不会在夏珍前几天摔得这么严重的情况下无动于衷,也不会在她住院的三天里都没来探望一下!
夏瑾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锅子,开玩笑似的说道,“原来妈跟姐姐在厨房里,背着我吃好吃的啊”
夏珍立马在心里对夏瑾打了一个大大的叉!这人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亲人还没吃中饭,倒是过来指责她们偷食了。
夏珍皮笑肉不笑道,“蛋炒饭又不是什么满汉全席。”但是她夏珍就算是做一道蛋炒饭,也比什么满汉全席高档多了。
夏瑾被夏珍这么冷不丁地一刺,觉得有些奇怪,盯着夏珍看了好几眼,却没有看出什么花样来。夏瑾对沈云霞撒娇道,“妈,我也想吃嘛!你给我盛一碗。”
夏珍眼神平淡地瞥过夏瑾,眼底深处带着浓浓的不屑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竟然懒惰成这样。
沈云霞也是没出息的,夏瑾说什么她就去做。夏珍顿时有些怒其不幸哀其不争了。
夏珍扶着额头,脸上做出痛苦的表情,声音虚弱道,“妈,我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