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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问秋趿拉脚步走出大门,一抬眸,就能看到停在马路对面的梅赛德斯E63S,深黑哑光,这款车又名“西装暴徒”,因车型优雅、配置暴力而得此外号,即便没有启动,也能瞧出就价值不菲,但是更显眼的是站在车旁的男人。
    车子的主人。
    陆庸看上去比高中时变了太多。
    高中那会儿陆庸性格特别阴沉,才高一就身高一米八七,因为帮家里干活,晒得黝黑,皮肤略为粗糙,一身腱子肉,兼之长手长脚、骨架粗大,像只格格不入的大型莽兽。而且还少一只手臂,嗯,应当说是残疾的莽兽。
    沈问秋还记得,陆庸少时家境贫困,三两件衣服洗到褪色还翻来覆去地穿,从磨损的衣袖到脱胶的鞋边都透出寒酸气息。
    而现在呢,则是一身妥帖昂贵的西装革履,钢条一样挺拔俊朗。
    大抵是出人头地、养尊处优久了,没以前那样黑得像炭一样,白了许多,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以前总是凶气腾腾的眉目之间也舒展许多,这才瞧出来他有一副端正的眉眼,只是仍冷,下垂眼角跟下撇嘴角都让他看上去生人不好接近。
    和以前的怪咖氛围不同,如今却是上位者的气质。
    沈问秋隐约感觉眼下陆庸尽管毫无表情,但好像气氛有点焦躁锐利。
    也是了,谁对上他这样的无赖混子都不会有好脸色。
    但沈问秋一向不怕陆庸,如今更是历练到脸皮比城墙更厚,在警察面前也能笑嘻嘻,更何况一个老同学,他脚步轻快地走过去,脸上扬起个笑,仿佛跟他很熟似的打招呼:“陆庸,哇,你今天好帅啊。”
    “哦,不对,我是不是应该叫你‘陆总’。”
    总之,先夸了再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他又去看陆庸的右手,以前曾经只有空荡荡袖管的地方现今真塞了一只手臂进去,金属的手臂,乍一看还看不出来,远看的话会误以为他右手戴了手套:“我上次看到就想问了,你装的这支义肢看上去真酷啊。”
    陆庸抬起机械右手,沈问秋摸摸他的手心,陆庸顺势握住他的手。
    正是夏天,义肢被晒得发热,像人的体温,表面又做了增加摩擦力的磨砂处理,抚摸在沈问秋的手心上,有点沙沙的触感。
    痒丝丝的。
    沈问秋愣了下,问:“手指还能这么灵巧地动啊?”
    陆庸点头,说:“用了最新研发的科技,接驳了部分肌肉神经,可以做到很多精细操作。”
    沈问秋啧啧称奇:“那一定很贵吧?”
    陆庸又轻轻“嗯”一声,平淡地说:“八十万。美金。”
    说完,陆庸拉了一下沈问秋,说:“先上车吧。”
    沈问秋肚子应时地“咕噜”一声,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反而把陆庸拉走了:“我还没吃饭,好饿啊。……旁边这家面馆又便宜又好吃,每次出来我都要在这吃饭,我带你去。”
    他走了两步,像想起什么,回头冲陆庸笑了下,理所当然似的说:“我没带钱,帮我付一下钱吧,大庸。”
    “大庸”这个称呼一下子把陆庸的思绪拉回少年时一般,恍惚了一下,沈问秋看上去堕落憔悴,只有笑起来时还跟以前一样灿烂,仿佛全无阴霾。
    竟然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他们这些年从未分别过,沈问秋一点也不讨厌他。
    ……
    高中报道那天在他印象里太阳好大,热极了,像鞋底都要融掉。
    爸爸亲自送他过去,因为还要办理住校,背了一个大蛇皮袋,里面装着棉被枕头凉席,还有一些必要生活用品,装在平时用来收废品的电动三轮车上。
    路上不小心跟一辆轿车刮擦,一看这车就很贵。
    轿车车主下车,是个得体的中年男人,看了下擦痕,又看看他们父子俩,叹了口气,很是大方地挥挥手说:“算了,有车保,不用你们赔了。”
    爸爸局促不安,老实巴交地说:“不行,不行,这得赔的。但、但我现在身没带可以赔你的钱,我给你先留个电话行不行?我改天去赔给你。明天吧,好吗?先生。”
    这时,车后座的窗户降下来,陆庸看到探出来一只脑袋,是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催促说:“爸,快点吧。去晚了,宿舍就抢不到好位置了。”
    说着,男孩子望见陆庸,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
    视线相接。
    这个男孩子长得太好看了,细白的皮肤,眼眸清澈,睫毛又长又密,嘴唇水红。清爽而柔软。陆庸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人,无关乎男女,一下子看愣住了。
    男孩子睁圆眼睛,好心地问:“呃,你是不是中暑了啊?你的脸好红啊。”
    说着,又看了一眼他的右手臂位置,空无一物的袖管为了方便干活,扎成一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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