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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人都有一生,是人都有一死。
    仵作,为生者权,为死者言。
    大清的仵作们沉默。大清的老百姓沉默。
    死亡,在华夏文化里,是忌讳莫深的一个话题。日常中,提都不要提及。可谁能真的避开那?
    老死床上是福气。可有多少人家,因为亲友莫名冤死上下打点仵作,只求一个真相?有多少人家,因为各种目的上下打点仵作,只求遮掩真相?
    为生者权,为死者言——仵作。
    世人,包括官员本身都对自己有着很多道德律法要求,却很少有人能做到。弘星理解且悲悯,弘星只希望,有那么一天,仵作们和冤死的人,也能,做个人。
    沉默中的腊月节中,年羹尧从陕西回来京城,汇报完事务之后,嬉皮笑脸的模样儿:“皇上,人啊,到老了,到没有那口气了,谁去管?说是孝道,其实人都知道,活着的人更重要。”
    弘星从善如流:“朕明白。大象老了主动找一个地方死去,人老了……以往就有合情合理抛弃老人的事情发生。子女要生存,国家要生存,只能看向孩子,舍弃老人。”
    年羹尧笑不出来了:“皇上,臣也知道,臣也有老的那一天,如果臣老了,臣希望子孙们孝顺……老了的福气才是真福气。”
    年羹尧吞吞吐吐地问道:“皇上,那,衙役那?讼师那?讼师,也有文化?”
    弘星笑着点头:“当然有。衙役维护地方安稳。讼师,大清的讼师很少,这是一个遗憾。行走市井间的一般都是讼棍。
    讼棍为金钱利益而充当‘挑词架讼’,代人写书状、遗嘱、各种契约,信件……
    但是这一代大清人开始读书识字,下一代,再下一代,谁都不需要找人‘代写’,讼师的事务必然要有新的发展。”
    年羹尧:“!!!”
    年羹尧对讼师的印象,和世人一样。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的一群人。
    弘星用一口奶汤,乐呵:“历史上最早的讼师,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邓析。邓析擅长诉讼,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最后被当政者驷歂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惨遭杀害。
    年羹尧,你认为,邓析有罪吗?”
    年羹尧一动不动,整个人跟一个雕塑一样,好一会儿,他回神,眼里精光一闪。
    “回皇上,臣认为,邓析有罪。”
    “哦?”
    “讼师只负责写状子,已经是民间一大害。臣听说,西洋自古罗马古希腊起,律法中有复杂的成文法典以及诉讼制度……西洋律师地位崇高,然,玩弄律法,挑起事端,是为弄臣……”
    年羹尧的看法,一是因为他是臣,他忠于当权者——皇帝,也是所有通晓西洋律法的大清人的看法。
    西洋和东方大不同,乃是城邦社会,城邦之间重视法治和程序保障,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常代表当事人与对方或官府进行诉讼,讲求和希腊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
    辩护过程中,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辩护人应运而生。
    大约一千年前,充当辩护的人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
    从盛极一时,到受到权利的限制,到形同虚设,再到英国大革命,平均主义派领袖李尔本明确主张,被告人应有权辩护或请别人协助辩护,律师行业复兴,细分为两类,讼务律师和事务律师……
    年羹尧很是不屑:“都是玩弄律法,在老百姓的伤口上取血撒盐巴的人。”
    弘星安静地听完,也没反驳。再抿一口奶汤,回忆他曾经看过的,李尔本写的《人民约法》一书。
    “世人都说讼师是害群之马的‘社会赘疣’。《唐律·斗讼》规定:“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到了宋代,衙门每结案之前,必先鞭打讼师……”
    “大清的税赋改革后,太多太多的商人找到讼师,试图钻律法的空子,逃税避税……朕也不喜欢他们的行为。
    朕不喜欢,朕也要给予他们一个存在的机会和空间。年羹尧明白吗?”
    年羹尧心里一动,起身行礼,恭敬地回答:“皇上仁慈。”
    “这不是仁慈。”弘星看他一眼,示意他坐下来,“律法有空子,说明律法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
    年羹尧愣愣的,奇异地,他明白了少年皇帝的意思。
    问题出现,要想办法解决,客观对待,而不是打压和抵触。同样的,老百姓找到讼师,讼师挑拨闹事……说明他们有自己的诉求,诉求一般都不对,甚至是祸害地方和破坏国家安稳,但他们,也是大清人。
    制定律法的人要改进,执行人要改进。
    年羹尧沉默好久,终于说道:“皇上,臣明白。”
    “哦?”
    “自从作坊出现,大清的人口流动急剧增加,来自周边邻国的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西洋人更是积极谋求大清户籍,在大清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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