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所有学科都爱学的。
黛玉对生物课的讨厌程度仅次于体育课了。一丁点儿想要研究的意思都没有,除了上课听讲,课后书本从来不翻的,纯粹靠着智商死记硬背。
政治课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因为她从来都不喜欢政治。靠发挥的大题,就真的是背课文。反正智商高,过目不忘嘛,没在怕的。
第二十九章
黛玉最喜欢的科目当然是语文和历史了,本来就爱嘛!
地理也挺喜欢,只要没有那些个什么经度纬度的,又是季风又是云图什么的,她都是爱的。感觉自己生活在一个球儿上,可神奇可神奇了呢!
对语文的爱就不用说了,那是骨子里的东西。不光是爱读书,还爱写。每个月二十块钱的零花儿,全都花在买书和写字上了。
进城读书了就是这点方便,离新华书店近呀,书店里面还就是卖笔墨纸砚的小店儿,姐俩儿半个月回家一次,不回家的周末,就全消耗在新华书店了。黛玉又学会了一项新技能,就是蹭书。啥意思呢,就是待在书店里不出来,一直看看看,只看不买。真正买回去的书是精挑细选,还要精打细算,可着自己兜里的钱买。
黛玉还不光是看书,毛笔字也捡起来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没机会练,有点儿时间都练琴了。住宿舍之后,琴是不能练了,就开始写字。买了最便宜的两块钱一枝的毛笔,还有五毛老大老大一张的半熟宣纸,回到宿舍自己裁成十六开纸大小一张张的。每天写一页。内容不定,有时候是别人的作品,有时候是自己的作品,写完了再配上一幅水墨画儿,连字带画儿一块练了。
她这小日子过得,别人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谁让人家成绩好呢。
黛玉人缘儿也好啊,好得她都觉得不真实的那种好。班里不管男生女生,一律把她当小妹妹待,老师们当家里亲闺女那么宠着。全学校都知道,一年五班有个林小妹,小天才,活得贼有气质。成绩超好,课余生活丰富多彩,脾气还好,给同学讲题向来有求必应。最最主要的,长得还好看呢。什么班花校花的,到她跟前一比,秒得渣都不带剩的,偏偏还没有嫉妒她,就是小萝莉,差着好几岁呢,根本嫉妒不起来嘛。那些班花校花级的小姐姐们不止不嫉妒,还特爱拿着零食到班上投喂,有的都追到宿舍了。这还得看小萝莉心情好不好,一个不高兴,投喂人家还不一定稀得理你。生气的时候,一帮子迷妹迷弟还都星星眼,觉得老可爱的,想捏脸。
搞得,林星也是十足十的美少女一枚,生生因为每天防着各种想组团偷她妹子的奇怪人类变成女战士,时不时的就有男生跑到她们班门口把饿狼传说那首歌改成恐龙传说。气死她了都。
读书、画画、写字,给姐姐和同学们辅导功课,走圈儿,偶尔还要应付音乐老师跟美术老师单独给布置的作业,黛玉妹妹的课余时间安排得太充实了,她都没时间提前学习下学期以及初二初三的课了。这么老多学科呢,她学得又深,跳级的事儿估计是到了头了。再加上林星也缺不了她这个拐棍儿,所以,还是按部就班的来吧!
两姐妹在城里的学习生活过得相当的顺利,每次回家的时候,林星还都亲自下厨给姐俩一人做一大瓶肉酱带着回宿舍吃,宿舍的伙食一言难尽,卫生倒是没啥问题,就是内容,一点儿荤腥儿都没有的啊,也是真的很对得起那一年一千五包三餐的费用了。这也算是唯一的一点小瑕疵的,不过这并不重要。
姐姐妹妹都进城上学了,林月一个人在家里上五年级,都急得不行不行的了。可是她的成绩跳级又跳不动,只能每天跟课本死磕,跟那个黛玉走了之后又开始称王称霸的小男生飚上了,比着学。出了林星被迫进城上学黛玉被迫直接升初中的事儿之后,两家算是结下怨了,他俩的比试就不光只是成绩的事儿了。现在,她身上还压着姐仨的仇得报呢!给孩子累得,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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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秋末收菜之前,因着今年年头儿好,大蒜的价格一路走高,春蒜收获的时候,小赚了一笔,林大海两口子合计了几晚上,咬了咬牙,进城里提了一辆四轮拖拉机回家,几乎把春蒜挣的几万块钱都花掉了。一次到位,买的还是大型的,车头带棚的那种。
有汽车了,再卖菜的时候终于不用再用小马一车一车的倒腾了。两口子卖了三四年的菜,已经很懂行了,今年不再到县城里的批发市场往出批菜了,而是决定进省城的居民小区去卖,能多挣一倍的钱呢!今年的菜行又好,一个秋末下来,说不定车钱就挣回来了。
林家跟省城八十多公里的距离,不算远,四轮车三个小时就能到。不是批发了,早上赶在六点钟左右出摊就行,正好能赶上早起买菜的一波儿大爷大妈。两口子也不蛮干,提前一周就先进省城转悠,已经找好了地方,就在工业大学边儿上的居民区菜市场边儿上,老牌儿大学,周围居民楼密集,不愁没客户。还有一点方便的地方是工业大学在省城偏北,刚进城不远的地方,路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