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丽萍是看着陈广胜长大的,知道他就是嘴巴闹,人倒是没什么不好的。
“行啊,婉婉刚来,有你这个做哥哥的照应我也放心。”
等陈广胜跟聂铭颙走了,路婉吃饭的动作突然停住,她终于想起自己之前那种怪异的感觉在哪里,聂铭颙、陈广胜这两个名字不是一本小说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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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路婉并不怎么看小说,医学院课业繁忙,应付各科考试已经很累了,哪有那个美国时间看小说呢,除非不想顺利拿到毕业证。
这本《橄榄树之恋》是家族一起旅游时妹妹给她打发时间看的,谁让一群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不是结了婚就是有对象,只有她一个单身狗。
“你就是读书读傻了,二十几岁连个男朋友都没交过,你说你活着有什么乐趣啊?”
“就是,别每天捧着你的医学书看了,呐,我这有一本言情小说还不错,是个特种兵跟军医的爱情故事,你不也是学医的吗,看看人家女医生是怎么谈恋爱的。”
被两个姐姐轮流说了二十多分钟后,她终于答应会好好看这本小说,学学如何做一个柔软的,会谈恋爱的医科女生。
小说从男主加入特种部队训练开始,前十来章都是男主在部队的状态,他跟女主的第一次见面是因为男主任务中受伤,女主是主治医生的学生,因为主治医师工作忙碌,就把男主交给了女主负责。
“我说这位同志,我的伤已经好了,能不能给我办出院?”
作为特种部队最精锐的战士,聂铭颙宁愿回到部队训练也不愿躺在病床上,整个人感觉要生锈了。
“你还没有达到出院的标准,我不能给你办理出院手续。”
四目相对,两人不服输的互瞪着,后来男主闭目休战,说了句“好男不跟女斗”,女主很不服气,觉得男主不懂的尊重别人。
再一次见面是在一场持械伤人的暴动中,两个处于休假状态的人出现,一个制服歹徒,一个救治伤者,对彼此的印象上升了一个台阶。
作为男女主,两人的缘分自然不会这么简单,在一次次的相遇中两人产生了爱情,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提到过男主厌恶继母的事,两人结婚时男主拒绝继母以母亲的身份出席,为这个父子俩还大吵了一架。
至于自己如今的身份,小说里只是一笔带过,因为男主从读军校开始就很少住家里,除了逢年过节几乎没有交集,只从男主的发小嘴里提过,男主的继母似乎让便宜妹妹勾引过男主,被男主一手挥出老远,半天没爬起来,他们还笑男主不懂怜香惜玉。
男主冷笑一声,道,“这种女人我碰到了都觉得脏。”
他最看不上的就是那种庸俗不堪的女人,以为自己有几分姿色就认定所有男人会轻易拜倒在她们的裙下,他聂铭颙也不是什么女人都要的。
回忆到这里,路婉一阵恶寒,原来自己的剧本连女配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个炮灰而已,庆幸的是,这些虽然是小说里发生的,但作者写的是纪实向高干言情小说,男女主没有重生穿越这些梗,依托现实生活,所以小说里的社会环境与实际环境是一样的。
如今聂铭颙在读军校,根据小说里的剧情,他很快就会搬出去住,毕业后加入特种部队,然后遇到他的真命天女。
路婉可以用人格保证,什么继妹投怀送抱之类的剧情绝对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一定秉持着远离男主,不卑不亢的原则,在学业及事业上发光发亮,至于爱情,遇上了是幸运,遇不上也没什么,人的一生太过短暂,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才不枉此生。
思绪飘了这么多也不过几秒钟的事,陈广胜跟聂铭颙一起出了门,叶丽萍则跟路婉说出门逛街的事儿。
“首都是大城市,好几个商场,你要是愿意咱们可以挨个逛一遍。”
现在首都有四大商场,西单、东安、王府井和双安,都是叶丽萍常去的,看她平日的打扮就知道,她是一个追求时尚的女性,但路婉跟叶丽萍不一样,属于衣服穿着舒适就好,只有缺衣服才会想到买衣服,更不爱逛街,有那个时间不如多练几次缝合,多记几张处方。
正因为如此,她常被朋友说是暴殄天物,明明长得不赖却不愿意好好打扮,有句话不是叫人靠衣装嘛,肯定是越打扮越好看啊。
所以这会叶丽萍说逛街的事,路婉兴趣不大,四个商场就算了,一个足矣。
两人收拾妥当出门已经九点多钟了,当然路婉没什么好收拾的,衣服就那么几件换着穿,不用化妆不用做发型,主要是叶丽萍在房间折腾,衣服来回换了好几身,最后穿了件浅黄色修身连衣裙,衬的她又白又年轻,看上去不像奔四的,说三十也有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