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太子就有京城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只是比起他的容貌,太子的雍容华贵的气质更加夺目,容易让人忽略掉他的俊美。
同样一张脸,年轻了好几岁的傅锦年显得青涩许多,但面对外人时,眉宇间的清冷却和太子如出一辙。
沈棠努力按捺住自己加快的心跳,装作平静地来到牛车前。
傅锦年也第一时间发现了沈棠。
今日为了进县城,沈棠专门找出原身唯一让她看得顺眼的衣服,一件绣着花儿的杏色裙子。
这件衣服还是三嫂杨小华和沈河相看之后,为了讨好小姑子帮原身做的。
杨小华的手艺很好,裙子足够长不会显得暴露,掐腰的设计完全将沈棠的细腰给显露出来,圆领处露出精致的锁骨,白皙的肌肤更是水灵灵的,远远一看,就像是初春的花骨朵一样,鲜嫩诱人。
沈棠察觉到傅锦年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有些久,心里得意,脸上的表情却更加矜持了。
果然,就算这个时空的傅锦年不是太子,也依然抵挡不了她的魅力。
牛车上刚刚好只剩下两个位置,李兰花完全没发觉闺女荡漾的情绪,一把抓过沈棠就坐下,还刚好挨着傅锦年。
牛车满人了,沈爱国就赶起车来。
牛车上的柱子娘见李兰花背篓里装满了东西,还用东西盖住,心里好奇极了:“小妹她娘,都买了什么?你这背篓瞧着就不轻。”
背篓上除了装了李兰花刚买的东西,其他就是沈棠让系统放进米缸里的粮食。
这几天沈棠虽然有些消极怠工,不过在系统的督促下,也完成了大部分学习任务,不过两天米缸里的东西又多了两斤猪肉和一斤鸡蛋。
喜得李兰花如今每天早上起来,最大的盼望就是等着老头子给她送东西。
不过对着外人当然不能说出这个秘密,李兰花早就想好了理由,有人问起,就一脸喜意地道:“之前老头子的战友给我写信,说他们搬到了县城住,十分想念我这个嫂子,让我有空带着闺女上门窜窜。”
“原本我还以为人家军人同志就是客气,没想到今天上门一探望,爱民他战友热情礼貌不说,他爱人见我家小妹礼貌懂事,长得又标致,非要认小妹为干女儿。”
李兰花这么一吹嘘,其他人的目光都盯着她了,就连赶着牛车的沈爱国心里都忍不住嘀咕,他怎么不知道二弟还有个感情那么好的战友。
“那后来呢?爱民他战友认了小妹当干闺女?”柱子娘好奇地追问道。
“我说那怎么行,咱们上门探望又不是想要占人家便宜的,就是想着多年战友情不能疏离了这才去探望。”
李兰花这话说得正义凛然,可偏偏其他人怎么听都觉得不可信。
李兰花居然还有不占别人便宜的觉悟,这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
果然,就见她又道:“哎,也怪咱们小妹太招人喜欢了,爱民他战友非要认小妹当干闺女,我拗不过人家同志的好意,就同意了。”
“喏,这都是战友同志认干闺女给小妹的礼物,我推都推不掉。”李兰花编连自己都快要信了沈爱民还真有这样一个战友,拉着沈棠吹嘘自己闺女有多讨人喜欢。
牛车上的人听了这番话,都羡慕惊叹地看着沈棠。
一些家里还有未娶媳妇的大娘更是用未来儿媳妇的目光打量沈棠,这么一看,还真发觉原本高傲不理人的沈棠变了许多,乖巧娇羞的模样比以前讨喜多了。
就连原本不看好沈棠的柱子娘也开始算计着让柱子娶沈棠的利弊。
而沈棠低着头装娇羞,感受到旁边男人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心里喜滋滋的,恨不得她娘再多夸她几句。
傅锦年听了李兰花的吹嘘,第一个反应是不相信,毕竟前世沈棠根本就没有认干亲这一回事。
可看着李兰花背篓上露出的布料和肉,傅锦年又皱了皱眉,落在沈棠身上的目光越发探究。
只是,在看到沈棠白皙的脸蛋露出娇羞的表情时,又厌恶地移开了目光。
果然,这个女人再怎么变也还是跟前世一样肤浅。
沈棠见傅锦年看了她一会儿又移开了目光,身体还往旁边移了移,一脸懵地看了看大概十厘米宽的楚河汉界。
真是呆子!
喜欢她也不知道趁机和她亲近一点。
沈棠咬了咬唇,又想到什么,眼睛一亮,继续保持矜持没有轻举妄动。
沈棠没有闹幺蛾子,让一直警惕她会往自己这边倒的傅锦年放松了许多。
不过,傅锦年显然放松得太早了。
从县城回山坳大队的山路并不平坦,牛车经过一段路之后就十分颠簸。
沈棠被颠得身子不停摇晃,手上抓着牛车的动作不稳,一个摇晃,就跌入了旁边男人的怀里。
沈棠窘迫地羞红了脸,想要起身,下意识地又攀住了男人的腰,却不想牛车颠簸得更加厉害了,沈棠刚坐直身,又跌入了傅锦年的怀里,双手更是直接抱住了他的腰。
两人身体紧紧挨着,近到傅锦年甚至从女人身上闻到了一股甜糯的女儿香,就像是对方的身子一样软软的。
傅锦年立即发觉自己的手触感不对劲,等意识到那是什么的时候,气得脸色发青,恨不得立刻将身上的女人甩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