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穿越了,也重生了。
穿越去了一个架空的朝代,重生在一个公主的身上!
但是,为什么金枝玉叶的公主竟然在做丫鬟!
还是一个对自己主子有着非分之想的丫鬟!
做丫鬟也算了,为什么身子还有点婴儿肥!
而且各种无节操下限的事都做了!
让我这个以后要替她活下去的人情何以堪!
改造!绝对要改造!
首要任务是把她掉了的节操捡起来!再把多余的脂肪减下去!
目标明确,那就是成为身材苗条,知书达理,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标准公主一枚!
本文文艺地小白着,略微狗血!
男主属于温柔地腹黑着!女主聪明地呆萌着!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风月(蓝昔)祈轩 ┃ 配角:楚煜、金银 ┃ 其它:公子腹黑地温柔着
1、天命难违
那年是我12岁的本命年,一个自称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江湖算命师拉住我万分感叹地说:“八年后你将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当时老妈也在,听了这话,那张爱唠叨的嘴还没开骂,举起手里的菜篮子就往那算命师身上砸。
虽然那算命师十有□是在胡说八道,但是老妈不放心,还是决定带着我去有正牌执照的算命师那里去算了算。那位自称在工商局领了正牌执照的占卜师摆弄了一下自己的水晶球,然后一脸正经地说我八年后会在这世上消失。
从那之后,20岁我会消失在这个世上的意识就在我的骨头里根深蒂固。
老妈哭哭啼啼几天后,终于对老爸说:“哎,我也不再奢求什么了,就当做女儿大了嫁人了呗。”
但是,那时我已深刻认识到消失和嫁人是两个隔了十万八千里的概念。
八年来,我一直很幸运。
跟几个初中同学去危险度很高的水库游泳,结果只有我一个人安全上了岸;过马路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向我飞速驶来,结果我毫发无伤,那辆摩托车上的人头破血流;某日天雷滚滚,大雨磅礴,我撑一把伞在四周空旷的站牌等车,站我旁边的仁兄被雷击中,我在一群围观的人员的议论下十分淡定地上了公交车。
因为算命的说我二十岁才会消失,所以在二十岁之前我都会平平安安。对于这个二十岁之前的不死定律我曾试验过,从二楼跳下去竟然只是简单地崴了脚,当然,我不会去尝试从六楼跳下来。
满了十九岁,我想了很多。觉着如果真的要消失,总得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证明我来过。看着电视新闻想了一天,似乎只有做一件惊天动地大坏事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名垂千史。但是做坏事这种低俗的事不适合我这种坚持□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爱人民,爱祖国,爱劳动,爱和平的文艺青年。所以,我果断地打消了这个让广大人民群众记住我的念头。
最后,我决定拿起笔来,不对,是打开word文档,准备创作一部主要写一个女子在朝廷为官,自立自强的言情小说。笔名已经想好,就叫飞花雪。
用飞花雪的笔名创作的女子为官言情小说《巾帼不让须眉》在一个网站发表后,网站编辑就来找我签约,在她把网站的作者福利温柔地说了一遍之后,我二话不说就签了卖文契约。
就在《巾帼不让须眉》这部小说连载地如火如荼,博取了千千万万中国少女的青睐之时,我消失了。
那天正是我十九岁的最后一天,二十岁的第一天,我就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算命师说我在二十岁会在这个世界消失,现在我才知道我是从那个世界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
那天我打开电脑准备创作,写到□的时候,电脑竟然黑了屏,在我按了无数次重启键之后还是没什么变化,直到十二点钟的钟声响起,电脑终于不黑了,因为它变白了。我大惊,伸手摸了摸屏幕,然后就被这么吸了进去。再然后,当我醒来,我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了。
我来这个世界已经三天,基本晓得我的处境。现在的我是这御河城城主府的一名丫鬟,身子有点婴儿肥,这婴儿肥的概念就是一米六二的身高体重有个一百零一十多斤。
我现在的身子已不是我原本的身子,穿越过来时,我便只剩下魂魄,而后附在了这副身子上。我的魂魄俯她身时,她正好溺水而死。
在我占据她身子的瞬间,她脑海里的记忆就像是放电影般在我眼前呈现。通过这些不断浮现的记忆片段,我便略略知晓了这副身子前主人的事。
这副身子的主人是郢国金枝玉叶的阑珊公主,但此时却是这御河城的一名地位最低的丫鬟。说来也是十分荒唐,只因郢国公主在一次国宴中对这御河城的少城主祈轩公子惊鸿一瞥,自此,相思成病。
为解相思,这阑珊公主便借由出了郢国皇宫,来这御河城城主府做了一名丫鬟,取名为风月。
这阑珊公主不是什么文化人,我想她之所以取名为风月大抵是因为这两个字容易写,加之她风月小说看得太过,于是对风月这一词便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欢。
这阑珊公主来到城主府没几日,便向朝思暮想的心上人祈轩公子表露了心意。表白那一日,阑珊公主送了一杯茶去祈轩公子的书房,送了茶后便站在书案前面,头低着,脸红着,“风月,风月其实一直爱慕着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