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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匡思敏的比赛安排在工作日,好在匡语湉只是个“可有可无”的音乐老师,尤其教的是初叁年级,几乎不费多少力气,教语文的宋老师就乐呵呵地答应了换课。
    宋老师:“小匡啊,下周叁是要去做什么?”
    匡语湉站在办公桌边,说:“我妹妹有比赛,去现场给她加油。”
    “什么比赛?”
    “篮球赛。”
    “女孩子打篮球赛?”宋老师推了推眼镜,“这可有点稀奇。”
    边上一道稚嫩的童声答道:“不稀奇,我也会打篮球,打得高高。”
    说话的是宋老师的儿子,今年上四年级,有点皮,正拿着钢铁侠的模型在办公室跑来跑去。
    “我是男子汉,男子汉也会打篮球!”
    宋老师担心他撞到,皱着眉喊一声当心,男孩就当没听见,继续在不大的办公室里跑来跑去,果不其然撞倒了一排档案盒,跟多米诺骨牌似的,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宋老师头疼得不行,骂了两句。匡语湉笑了笑,弯下腰把满地的盒子一个个捡起来,再放进储物柜里。
    宋老师:“下次再这么淘气,你的手就别要了!”
    小男孩啪嗒啪嗒跑远,绕到办公椅后,露出一双圆圆的眼睛。
    “不行,不能砍我的手手!”他护着自己的右手,左手比划,“没手的是怪物叔叔,我不能没手手,我要手手!”
    宋老师和匡语湉把档案盒归置好,走过去揪出他,“什么乱七八糟的?”
    小男孩说:“就在门口,每天都转来转去的怪叔叔,一个没有手的怪物叔叔。”
    他右手垂下,有模有样地晃荡着,“我每次一走过去,他就走掉了,一定是要变身了。”
    宋老师面沉如水,“什么有手没手的怪物叔叔,你以后见到这些奇奇怪怪的陌生人不要上前去搭讪,听见没!”
    小男孩讪讪地说哦。
    宋老师长出口气,瞪他两眼,转头见到还站立着的匡语湉,忙招呼她过去。
    “不是我说啊,现在真是什么人都有,小匡你也是,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尤其得当心。像这种断手断脚的人,可怜归可怜……”她耸耸肩,刻意压低声音,“防人之心不可无。”
    匡语湉不置可否,垂下眼,说了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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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匡语湉原本想再找徐槿初谈一谈,但想了许久,也想不到和他还能谈点什么。他们的事情知道的人不少,现在去谈,对他们来说都不是个好选择。
    回到家,才七点,外面天色都暗了。
    孙郁可呼啦呼啦地吃着泡面,听到动静转头,看到是她,又转了回去。
    匡语湉脱了高跟靴,走到她身边跟着盘腿坐下,“今晚怎么吃泡面?”
    “懒得出门。”孙郁可含着一口面,说话含糊不清,“天黑,外面不安全。”
    她向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匡语湉挑眉,“你还会怕?”
    孙郁可把面搁在桌上,拿纸巾擦擦嘴,“我是不怕,但架不住人家吓。”
    “谁吓你了?”
    孙郁可:“底下跳广场舞的大妈带来的孙子呗,成天和我说隔壁楼道里住了个怪人,就一只手,阴沉沉的,见谁都不笑,大妈说他可能是在逃通缉犯。”
    匡语湉心里咯噔一下,莫名的,她想到了今天白天听宋老师儿子说起的那个“没有手的怪叔叔”。
    泡面的香味萦绕在鼻间,她抽了抽鼻子,鬼使神差地转头看向窗外。
    沿街的路灯闪着暖黄的光圈,一盏一盏亮着,给足归人安全感,仿佛有它们陪伴,哪里都是回家的路。
    匡语湉问她:“那个人,长的什么样子?”
    “不知道,没见过。”孙郁可注意力都放在平板播放的剧上,随口说:“通缉犯应该长得都差不多吧,凶神恶煞或者贼眉鼠目的,没大区别。”
    匡语湉沉默不语。
    等孙郁可的泡面吃完,她站起身,走到窗边。灰青色的天幕下,尘世像被裹挟成了一个巨大的茧,来来往往的人都被困束在其中。
    匡语湉抿了抿唇,深深地,重重地吐了口气,拿着手机出门。
    她憋着一口气,冲到隔壁的楼道里,大步往上,很快跨越了几层的台阶,来到了一扇门前。
    那扇门锁着,紧紧闭合,锁上甚至生了斑斑锈纹,门上贴着一张黄色便利贴,用略显潦草的字迹写着一句话,依稀是“人口”、“联系”等字样。
    匡语湉咬着唇,对着门轻声喊:“宁凛。”
    没有任何应答。
    声音在空旷的楼道里变成了有重量的实体,压在她的心上,叫她喘不过气。
    匡语湉退后一步,拍了拍门,发出重重一声闷响。
    “宁凛!”
    没人回答。
    不会有人回答。
    匡语湉不死心,脱了高跟鞋,拐到另一侧走道的窗口,踩在马扎上,伸出半个身子去看那儿的窗台。
    夜色里,窗台模糊了影,一点人气也没有,像一头张口的巨兽。
    她瞪着那个窗台,瞪了好一会儿,瞪得眼睛都干涩起来,才慢慢回了身。
    弯下腰穿高跟鞋的时候,匡语湉没忍住,轻轻骂了句,傻逼。
    天色昏沉下来,天快黑了。
    原本并不明亮的夜灯在浓浓的夜雾之下仿佛被调高了亮度,光芒掩盖过星子,但大雾起来,又给它们蒙上一层模糊的虚影。
    匡语湉躲在暗处,光着脚,蹲下身子,下巴靠在自己的手臂上。
    顶头的光因为灯泡旧了,不够明晰,有蚊虫飞进灯罩里,阴影落在她的脚下,一晃一晃的,像嘲笑她的愚蠢。
    她捂着脸,心里出奇地悲哀,有一种对宿命无从抵抗的无可奈何。
    天地间浩浩长风吹过,那个人像杂草一样顽强地存在于她的生命里,忘不掉,舍不得,若要拔出,就是割肉腕骨般的疼。
    抬起头,似乎还能看到他站在台阶上,穿着鲜红的球衣,未曾远去。
    旧人旧事,时隔经年,依然叫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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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匡语湉的少女时代,是在老街度过的。
    那时候的老街还不像现在这样,有了属于旧时代标签的复古意义。那时老街鱼龙混杂,收留着来来往往的天涯客,更像是一个中转站。
    日子再久点,中转站停止了运行,流浪的人们在这安家,抬头便能看见熟悉的一张脸,渐渐有了点人的味道在里面。
    匡母从一开始就带着两个女儿住在这儿,每天靠一些零碎的活儿谋生,今天帮别人织毛线,明天去街角卖花,支起摊子又能帮人贴膜,总之日子过得很紧凑,她总是很忙。
    匡语湉就是在每天照顾妹妹的日子里,邂逅了宁家的两兄弟。
    南方的烟雨朦胧里,却有人长了一双桀骜不驯的眼。
    明明是同样的长相,匡语湉却能很准确地分辨出来,哪个是哥哥,哪个是弟弟。
    他们在老街很出名,受了家庭所累,没有哪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跟有着抛夫弃子的母亲和跳楼自杀的父亲的人来往,唯独匡语湉是例外。
    那时候她十五岁,刚从学校下了晚自修回来,路过篮球场时,恰好目睹了一场浩浩荡荡的群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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