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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那只布丁 作者:不吃草莓

    宋欢清醒后完全忽略了正在洗手间天人交战的常城,他靠在阳台的栏杆上,对着那片蔚蓝色的海发呆。

    对着壮阔澄澈的海面,风声浪声从远处飘来,金黄的阳光铺洒在波浪上,原来,再多的语言在这一刻都会消失不见。

    过了很久,他才从文艺腔中脱离出来,不禁感慨,无敌海景房的海景果然美绝!有钱真好!果然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赚大钱!

    咦,迎迎怎么还没出来?一大早便秘吗?昨晚不是有和蜂蜜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和基友聊天,她说,被阳光照到肯定会醒过来的啦,还有生物钟也会让人醒过来的。

    不禁陷入沉思。

    毕竟我能顶着完全没拉上的窗帘,晒着大太阳睡到下午一点钟……

    回忆篇暂时到此,下章回到医院啦~

    小布丁:终于到我了QAQ

    第14章

    常城最近也跟上了发条一样的拼命工作,这天,在家加班到很晚,正准备休息,常骏杰一个电话就吵翻了静谧的夜。

    电话那头常骏杰鬼哭狼嚎的喊着:“哥!我肚子痛死了!你快点来救我!”

    “……你不打电话给120,三更半夜吵我干什么?我又不是医生。”

    “哥,救护车太丢脸了……哥,我不行了,你快过来救我,要、要死了……”

    “听你中气十足的声音,不像不行的样子。”电话里这么说,而在这一边常城,收拾好东西扔进背包。

    电话那头孜孜不倦“哥,你不能见死不救啊……我惨死了,你快点来啊……你可是我哥啊,我是你的弟啊,兄弟情谊啊……”

    “堂的。”

    “堂的比表的亲啊,哥你快来,我真的要痛死了,我还没那么惨过,我是不盲肠炎啊,啊……你再不来就给我收尸了……”

    常城一边穿鞋,一边听对方叨叨唠唠,“收个屁,报告还没给我。”

    “这时候还惦记着……什么报告啊,你弟,你弟我,我快死了……要是我死了,谁给你当司机……我们的大业……还没完成的啊……啊……我还不能死……”常骏杰这蠢货好像真的病得不轻了,讲话也越来越用力,还断断续续的。

    “行了行了,快给我闭嘴吧,留口气等我去听你遗言,我进电梯了。”

    常城把从大呼小叫到最后还得靠搀扶着才上车的堂弟弄上车,在去医院的路上甚至没忍住往他自己的迈巴赫上吐了,常城一边开窗,一边把车速提高了点。等送到医院急诊室的时候,几乎是被搬上去的。

    夜已经晚了,甚至对于这座大城市来说,都开始入睡了。路上几乎不见行人与车辆,仿佛只剩下医院里还有点人气。

    看着常骏杰被送入手术室,常城跟着护士指点,拿着东西去缴费处录资料交钱,没想到回来路过输液区的时候,居然在星星点点的人群中,一眼认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不自觉的慢下了脚步,站在远处。

    旁边的孩子,右手挂着吊针,带着一边耳机,很乖巧的低头看着手机,小小的身子往旁边器械。而旁边的父亲,一只手轻轻怀着孩子,另一只手则放在腿上,压着背包,头低低地歪向孩子那一侧。夜深,空调也有点冷,但是唯一的一条小被子盖在孩子身上,年轻的父亲则穿着浅色的蓝白条纹的V字短袖和深色牛仔长裤,睡在夜里。

    时而有护士充满的经过,路过这对安静的父子旁边,也会自觉的放轻动作和脚步。

    站在远处看了半刻钟,心情反复变换着,远处的人,他找了几年,想着把他找回来,抱在自己怀里,愧疚着当年的幼稚与火爆的脾气,倾诉着当时在异国他乡的迷惘与早已刻入骨头的思念,却又气愤着被背叛和转身离去的决绝,现在已经无法再拥有这个人的无力。

    我爱的人,已经走了那么久,那么远了……

    他已经有他的家庭,不再是我的了……

    想靠近,却又靠近不得。

    到最后,常城还是从背包里拿出了外套,静静的走过去。

    小布丁感觉有个高大的身影靠近,抬起头发现常城就快走到跟前。

    小孩子忘性比较大,对那天打火锅的这个叔叔突然不说话了这件事基本忘得差不多了,又回到了这个叔叔跟我爸爸拍照好好看的印象中。于是小脸都笑成一朵向日葵了,正想大声喊声叔叔,兴奋间动了动,想起旁边揽着自己的爸爸在睡觉,就乖乖的把声音调低,小小声地喊了一句:“叔叔~”

    腰杆笔直海拔甚高的常城,只看见孩子仰着小脑的,那双跟他爸爸几乎一模一样的水灵灵的眸子充满童真与笑意的看着他,没有和小朋友相处经历的常城不知道孩子在说什么,只好俯下身侧着耳朵听。

    小布丁的声音有点哑哑的,但是还能听得出他的欢快:“叔叔,我生病啦~”

    常城的高冷禁欲人设差点崩掉。这生病了还那么开心吗?这种分享趣事的语气是什么情况,据我所知,你现在正在熬夜挂针。真想不懂小孩子的脑回路……

    常城笨拙的伸出手摸了摸小布丁的额头,小布丁调皮的把脑门往常城手里拱了两下,然后发出轻轻小小的笑声。

    看着那双相似的眼睛,澄澈得如幽静林间的清泉一般,泛着粼粼波光,眉清目秀,从他的小脸上,仿佛看得出宋欢小时候灵动可爱的模样。

    常城自己都不知道,温柔爬上了他的眉梢。

    他情不自禁的蹲下身子,把小布丁正在输液的右手放入他的掌心,白白肉肉小手贴着白色的胶布,泛着丝丝凉意,平平展开的手掌,背上有几个若隐若现的小窝,浅浅的圆圆的的,每一片小小的指甲上,都有一瓣漂亮的□□色的月牙。

    凉凉的小手搭在宽厚而温暖的大手里,暖意从一边蔓延到另外一边,一边软软的、滑滑的,一边结结实实的、蕴涵阅历的,无声的柔情细细的从指隙穿过,宁静、简单、温馨、美好。那只柔软的小手,让糟乱的心绪慢慢缓和下来,归于宁静。

    常城突然想起宋欢当时念过的那句文言“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

    从来没想过,一个孩子的手,会是这样的,柔软、舒服。

    五只短短的手指,调皮的合拢起来,指甲划过手心,痒痒的,像挠在了心窝里,小手握成一个小圆团,又倏然张开,爬过掌沿,最后轻轻的握住了大手的无名指和小指,耳畔传来孩子雀跃的偷笑声。

    像遥远的那边,风把海浪拍打在细沙上,心随而动。

    常城愣愣地抬起头,这个笑得狡黠可爱的孩子,那双眼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倒影。内心滋长的一种从未有过的难以言说的情感,在这一刻,都融入了血液里,涌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一丝不落。

    小布丁摇着他的小脑袋,亲切的对常城说:“叔叔,你的手好大呀~比爸爸的手还大~”

    常城微微侧目,看着宋欢搂着小布丁的手,干干净净的,纤纤细细的,他曾经亲过的,用他的大手裹住过的,把他放在过自己胸膛上感受跳动的心脏的,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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