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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土味前男友1314了 作者:猎人瞳

    曼江市这几年大力发展旅游业,原先无人问津的爱琴海商场如今也焕然一新,连带着前后街道全部翻修,濒临倒闭的商业区迅速被改造成全国知名购物城。

    面向十字路口的大屏幕上,从早至晚循环播放当红男星唐昼的奢侈品广告,那张英俊坚毅的脸在光影处理后显得更加棱角分明,每一个年轻女性路过这条街时都免不了抬头望几眼。

    而在上个月,这块位置还是属于宋明琢的代言。

    绿灯亮起后,岑筝把视线从大屏幕上移开,鼻腔里忍不住冷哼一声。

    他生前倒也没有跟唐昼正面起过冲突,只是纯粹跟对方气场不和,互相不待见彼此。两人形象接近,戏路不少重合,人气不相上下,演技水平旗鼓相当,就连在时尚圈也是受同样的品牌商青睐。两家公司抢资源煞费苦心,媒体通稿也是经常cue两人进行比较撕出热度。只要是比较,就总有一方被人踩,无论是谁心里都不会痛快。

    岑筝极其厌恶这种无形捆绑,他努力磨练演技,争取更多的实绩,除了为了拿金犀奖影帝这个梦想外,眼前最近的目标就是彻底压过唐昼的风头。

    结果,自己英年早逝,属于他的东西自然慢慢分到了其他人身上,彻底便宜竞争对手了。

    岑筝进了一家理发店,大早上顾客不多,他洗完头,坐下来干脆地说明自己的要求:“剪短。”

    理发师也话不多说,跟岑筝讨论好发型后就直接上手,过程中忍不住感叹一句:“你这头发挺漂亮,剪了还有点可惜呢。”

    岑筝笑了笑,随口说:“没办法,工作需要。”

    “方便问一句,什么工作的?”

    “还没找呢。”岑筝漫不经心地说,“恒龙影视基地离这里远吗?”

    “你说拍戏的那里嘛,打车用不了一小时就到。”理发师干活聊天两不误,手上剪刀飞快削下岑筝后颈的碎发,“我们店里也有几个小孩去过那里跑龙套,一天就赚一百块,累得要死。”

    头发一寸一寸变短,岑筝感觉到脑袋变轻松了点,镜子里的自己终于有了些男性的清爽感。

    他抬手揉了揉额前的刘海,把上面残留的碎发抖下来,示意理发师拿吹风机帮自己清理干净。

    “你有修眉刀吗?”岑筝前倾身子,打量着镜子里的脸,“借我用用……嗯,我自己来就好。”

    理发师把东西递给他,岑筝把座椅向前拉了拉,左手撩起额前的头发,右手小心翼翼地用刀片细修眉毛。

    原主的眉形生长得很平,这就衬托出眼睛透润无害来,五官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整个人的气质因此显得太过柔美。

    但这位新内芯的性格却并非如此,他待人接物冷淡惯了,就觉得这张漂亮却平易近人的脸很是别扭。

    在他眼里,“美丽”的东西怎么能“平易近人”?这两个词本身就是矛盾的,前者该是冰冷锐利的武器,不是随便谁都能拿得起。

    岑筝把两边的眉毛修完,仔细对镜端详。此时眉峰分明,眉尾细长,连带着眼睛都略显凌厉。人的五官稍一改动,就能产生牵一发动全身的变化,更何况还换了发型,此时终于有了些气场。

    他眼神不经意一瞥,发现理发师一直没走,站在椅子后面瞧着自己。

    “怎么了,头发还没弄完?”

    “不是。”年轻的理发师忍不住笑,“看你长得也太秀气了,像电视明星。”

    岑筝薄唇轻抿,不再看他,站起身要去结账。临走前,他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以后就在电视上看我吧。”

    完全理所应当的口吻。

    可出了理发店,岑筝云淡风轻的神色就一秒破功,瞬间愁眉苦脸。

    他是真的不知道,这里的理发店价格原来是这么他妈的贵,剪完头发连买件衣服的钱都挤不出来了!

    这点理发钱对以前的岑筝来说当然什么都不算,但现在自己浑身上下存款只有几千,除去已经花完的机票和住宿费,所剩的也不多了。

    他心疼地“啧啧”两声,接着又不忘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看看自己这张脸苦大仇深起来还好不好看。

    岑筝之所以没去首都,改来曼江,一是因为去澜城的机票负担不起,二是因为曼江有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想最快接触圈子里的人还是要直接跟剧组。

    其实勉强还能凑出个第三条原因……岑筝怕吴墨想不开,也跟着出县城找自己。

    毕竟,他可是连火车都追过了。

    岑筝写的告别信内容不多,三言两语交代了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如同塑料,不堪一击;又把分手的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千错万错都是他这个女装大佬的错。他经历生死后,现在脑子开窍了,大丈夫不能沉溺儿女情长,要去首都发展自己的人生事业。

    不清楚这种方式能不能让吴墨死心,反正岑筝心里很过意得去。

    住的酒店条件一般,挺便宜,有空调有热水就能让岑筝知足了。

    他中午随便吃了外卖,然后开始照镜子,训练自己的五官。这是任何艺人在面对镜头前都要做的基本功,找准自己哪个角度拍照最好看,熟悉自己的嘴角在笑到什么位置时最动人,眼球用几分力气转动才能展现出该有的情绪。

    岑筝这半天一直练习定眼,到了晚上眼眶酸痛,洗完澡倒头就要睡了。

    他头发还没沾上枕头,就听见床头的墙后传来隔壁房客铿锵有力的声音:“粉红墙上发轰凰!轰凰画在粉红墙!黄黄黄——”

    是个女生,却声如洪钟,岑筝紧锁眉头爬起来,手握拳头使劲敲了三下墙壁。

    显然那边根本没听到,这句绕口令念完又开始喊“八百标兵奔北坡了”。

    岑筝只好翻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出门,找到隔壁敲了敲。

    过了一会儿,里面的喊话终于停了,取而代之的是有人向门走动的声音。门开了一条狭小的缝隙,一双杏仁眼在防盗链后警惕地注视着岑筝。

    “这酒店隔音不好,麻烦你音量小一点。”岑筝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诉求,懒得多看对方一眼,准备转身离开。

    “等一下。”女孩在背后叫住他。

    岑筝停下来回头,看到她跑进屋里,很快又拿了什么东西过来。女孩把防盗链取下,纤瘦的胳膊从门里伸出。她脸上挂着歉疚的笑,道:“不好意思啊小哥,请你吃个苹果吧,我老家特产,可甜可脆了。”

    “不用了。”岑筝下意识拒绝,但是他一想,自己现在吃顿饭还得精打细算呢,一个苹果也算挺值钱了,至少能补充维生素。

    于是他拒绝的话音还没落,又伸手把人家的苹果接过来了。

    这口是心非的举动让女生愣了一下,随后悄悄抿嘴笑。

    岑筝看了她一眼,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你是在练声?”

    “嗯呐。”

    岑筝飞速地打量了她的外表,身高刚过一米六,素颜清秀,说话带了点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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