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清明上河图GL 作者:蓝汐

    钟缙豪的去世,本就已经开始逼着钟倾茗异于常人的早熟,而从张秀雨和任远结婚的那一天起,钟倾茗更是开始了疯狂的成长,她一直喊任远叔叔,从没喊过一声爸爸,她知道任远这个人很好,对她也很好,但她认定的父亲,只有钟缙豪一个,其他人没有资格让她去喊爸爸,所以她的姓也就一直未曾改过——钟倾茗,这是她的父亲为她起的名字,她至死也不会改。

    张秀雨的性情很是恬淡,不适合在商场上你争我抢,因此她在有了任鹏之后,又重操旧业,继续起了家庭主妇的生活,一颗心都放在照顾丈夫和子女上,公司里的事务几乎全部交给了任远去处理。只是她对钟倾茗多多少少总是有着一股愧疚,当初她和任远结婚以后,任远逗弄钟倾茗时,说:“茗茗,以后你跟我姓任吧。”

    张秀雨也随着逗弄道:“任倾茗,也挺好听的啊。”

    大人的玩笑话被孩子当了真,张秀雨和任远都没能想到,在他们的语音刚刚落地的那一瞬,钟倾茗板着小脸,很严肃的张口就说了句:“不,我姓钟。”

    也就是从那刻起,张秀雨敏锐的发现,女儿和她之间,似是隐隐有了一点什么东西在隔着。

    尽管钟倾茗对她和任远的婚姻从来没有什么意见,对她和任远的态度也从来都是很礼貌,对弟弟任鹏更是客客气气,可就是因为太礼貌太客气,才让张秀雨觉得难受,因为那个爱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女儿,再也找不到了。

    岁月的前移能让人忘记或淡化许多事和许多人,张秀雨在和任远结婚之后,特别是在有了任鹏之后,便把钟缙豪埋藏到了心灵最深处的一个小角落里,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四季更替中,不知不觉的,那个小角落被覆上了一层又一层的细小尘埃,她任由钟缙豪的脸被那些灰尘覆盖,她不敢去打扫,甚至连葬着钟缙豪的那块墓地,她也不敢轻易再去了,她深深的明了,人都是自私的,任远再慷慨大方,也不可能一点都不去计较枕边人对前夫无休无止的思念。

    乍看起来,张秀雨似乎是忘记了钟缙豪的存在,至少,钟倾茗深以为母亲在有了一个新的家之后,便忘记了那个曾经专属于她的家。

    与张秀雨不同的是,钟倾茗从来没有掩饰过她对钟缙豪的思念,每到父亲的生日和祭日,她总会一个人去父亲的墓前坐一坐。

    血缘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曾经恩爱的夫妻或许会劳燕分飞,但遗传下来的血脉永远也不会磨灭。

    每次站在父亲的墓前,钟倾茗总会四处环顾一下,心中朦朦胧胧的期盼能再次见到那个送她花送她伞的小女孩,但可惜的是,一年一年的下来,她再也没有碰到过那个女孩。

    在钟倾茗18岁那年的清明,张秀雨在午休时,梦到了钟缙豪那张英俊坚毅又温和的脸,待从梦中醒来,张秀雨第一次打扫起了那个被覆满灰尘的心灵角落,她翻开压在箱底的相册,看着那一张又一张她和钟缙豪还有钟倾茗一家三口的合影,泪水蜿蜿蜒蜒的爬满了整张脸颊——那曾经的挚爱,又怎可能轻易的忘掉?

    下午,张秀雨独自一人去了墓园,不想远远的,就看到了钟倾茗的影子,冷风中,女儿扬起的长发和单薄的身影刺痛了母亲的心,那一瞬间,张秀雨落下了泪,她突地明白了女儿对她在礼貌客气之下的抱怨——女儿以为自己忘记了她唯一的父亲。

    从那时起,张秀雨每看到钟倾茗,总有点“怕怕的”的错觉,这点怕,说不清也道不明,就像无边纠缠着的蜘蛛网,让人根本找不到它的源头究竟来自哪里,想去伸手捋一捋脉络,又怕一不小心把那柔软又黏合的网给弄破,似乎除了远远的看着,再也无法做些什么。

    甚至在后来钟倾茗说要买房一个人住的时候,张秀雨除了挽留一二,也不敢发表太多意见,女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能顺着的,就顺着吧。

    从小到大品学兼优的钟倾茗,在三年的美国留学生涯结束后,在任远的帮助下,逐步接手了父亲遗留下来并且现在越办越好的明豪家具公司,同时她也遗传了钟缙豪喜爱收藏字画古玩的爱好,成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收藏爱好者。之所以名不见经传,是由于钟倾茗懂得低调,那些字画或古玩件件都是有收藏价值的艺术品,钟倾茗一直觉得身为收藏家或收藏爱好者,越低调越好,这也就造成了知道她有收藏爱好的人,少之又少。

    这些年的拼打,任远也实在是有些累了,当个大老板看起来风光无限,可风光无限的背后也存着满当当的辛酸苦辣,任远原是一位无所欲无所求的教书先生,他真正喜欢的是,是喝喝茶读读书的淡泊生活,他曾以为相对纯净的菁菁校园就是他此生的归属。为了公司的发展,任远不得不收起本性,逼着自己去适应并掌握那些尔虞我诈笑里藏刀的商场规则,很多时候,掌握这些规则需要付出良心的代价,当一个良心未泯的人逼着自己去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时,他受到的煎熬是可想而知的。

    任远累了,原本直挺的脊背现在也有了一点微驼。

    现在看钟倾茗能成事,任远也就打算退居幕后,跟张秀雨过点清闲日子。再说这个公司本来就是钟缙豪的,现在交到钟倾茗手里,也算是物归原主,由此看来,任远这个人,着实是不错的。

    只是钟倾茗知道,以她的阅历和工作经验尚不能完全独当一面,任远想退居幕后,她自是不会同意,任远无奈,只能撑起老骨头再干上几年,等什么时候钟倾茗能真正上手了,他什么时候再退休。

    如今已经28岁的钟倾茗,出落的煞是俊美,那高挑的身段勾人的脸,那黑色瀑布般的长发和夺魂的眼,不知曾引了多少人想走上前来在她的石榴裙底下膜拜一二。

    几乎每个人的心中都暗藏着对美好爱情的渴望,钟倾茗也不例外,她对爱情是极为向往的,在国内读书和国外留学期间,她先后交往过一个男朋友和两个女朋友,男朋友名叫付元鑫,是个高大魁梧的男孩子,棱角分明,颇有些男子气概,付元鑫是她在国内读大学时的师哥,也勉强算是她的初恋,之所以说是勉强,是因为钟倾茗和他在谈恋爱时,从来没有牵肠挂肚过,她分不清楚她和付元鑫谈的到底是爱情还是友情,两人别别扭扭的谈了大半年,连床都没上,钟倾茗就终止了这段初恋。

    与付元鑫分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钟倾茗阅读了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读罢之后,她开始了自我审视的过程。

    追求钟倾茗的男孩子有很多,但与付元鑫的交往让她确定自己在男人身上找不到爱情的感觉,于是她开始把视线渐渐地往女人身上挪,但很不凑巧的是,她出国后与两个女朋友的交往,似乎也没有让她期盼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味道。

    钟倾茗的第一个女朋友是个有着一头金发的纯种美国人,名叫汉娜,长的与詹妮弗洛佩兹有几分相似,在汉娜的引领下,钟倾茗很痛快的享受了一次又一次两个女人之间的床第之欢,但激情一过,钟倾茗便对这段感情有点厌倦了,她和汉娜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度里长大,各种习惯上的差异或文化上的冲突就赤/裸裸的摆在那里,对普通人来说,与老外做朋友可以求同存异,但如果做朝夕相处的恋人,想在生活中处处都合拍,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在她们交往了三个月以后,钟倾茗又终止了这段恋情。

    钟倾茗在汉娜身上总结了教训——以后再找女朋友,就得找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但在异国他乡想找个能让自己看上眼的老中,实在是件挺为难的事。钟倾茗就这样寻觅着,不过月下老人并没让她寻觅多久,在她留学生涯的最后一年,月老就安排了半个中国人自动送上了门来,所谓半个,是因为那人并不是个纯种的炎黄子孙,而是个有着一半大和民族血统的中日混血儿,她叫翁真,在长相上,混血儿的起步一般比较高,所以翁真长的就比较妖孽。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