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墨阳有些惊讶。
秋二爷并没有回答墨阳,而是有些愠怒地说道:“我就说了那地方不能随便动土,那帮家伙偏就不听。”
络腮胡忙在一旁说:“二爷,从这小子腿上的伤口来看,那东西怕不是一般的粽子,搞不好是……”他话还没有说完,秋二爷打断了他:“应该是跳僵,这东西一旦吸食了人血,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得赶快去一趟,趁着事态还没有扩大之前把那东西给收拾了。”
“我这就去准备家伙。”络腮胡转身正欲离开,墨阳开口说道:“不必担心,那东西已经被我干掉了。”
“什么,你干掉了跳僵!?”秋二爷大吃一惊,络腮胡与一旁的女子脸上也都露出了不敢相信的神色。
“你怎么把那东西干掉的?”络腮胡追问道。
“工地里有石灰粉,我把一包石灰粉撒在它身上,再把它引到室外,当时正下着雨,它满身的石灰粉被雨水一冲,什么效果你们应该想象的出来。”
听了墨阳所说,秋二爷赞许的点了点头:“这倒是个好办法,石灰粉属阳,能够用来驱除蛇虫鼠蚁,阴邪之物,与雄黄有异曲同工之处,而且石灰粉被雨水冲刷后又会产生大量的阳热之气,足以除尽僵尸体内的阴邪之气。”
这时墨阳忽然想到了那件玉简,立刻抬头冲秋二爷问道:“我的包在哪儿?”
秋二爷自然明白墨阳在担心什么,微微一笑,转头对络腮胡说:“熊三,去把这位兄弟的包拿过来吧。”
原来络腮胡叫熊三,他转身离开了屋子,过了没一会儿,他拿着墨阳的背包回来了,墨阳接过背包,迫不及待地将拉链拉开一瞧,玉简还在。
那名女子见状,嘴唇一翘,没好气地说:“你把我们当什么人呢,难道以为我们会趁人之危偷你的东西不成?”
墨阳并没有多做解释,他将背包拉链拉好,从床上下来,冲秋二爷说道:“今日承蒙几位相救,大恩不言谢,日后再报。”
说完,将背包往背上一甩便欲离开,秋二爷忙上前拦住他:“你要去哪儿?”
这话倒是把墨阳给问住了,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该上哪去,就在他沉默的工夫,秋二爷又道:“你体内的尸毒虽然被压制住了,但随时都有复发的可能,如果你没什么急事的话,不如就在我这儿住上一阵子,待体内的尸毒完全除尽了再走不迟。”
那名女子也在一旁不冷不热地说::“可别怪我没警告你,你这伤耽误不得,而且不是我说大话,在整个广州市,除了我家老爷子之外,只怕没几个人能治。”
听了秋二爷与女子所说,墨阳心里不免有些发毛,若是当真尸毒发作,他还真不知该怎么办,更何况自己现在也确实无处可去。只不过,让他住在这里白吃白喝,而且还受人照料,他心里又实在是过意不去,毕竟非亲非故,而且还只是萍水相逢而已。
他思索了片刻,抬起头来说道:“实不相瞒,因为僵尸这档事,我刚丢了工作,不知你们店里招不招人?”
秋二爷先是一怔,随即笑着说:“可还真是巧了,我店里正缺人手,不如你就暂时先在我店里帮忙,等找到好的去处,再走不迟。”他话说到这,转头冲熊三与那名女子使了个眼色。
这一切墨阳都看在眼里,他立刻明白过来,店里其实并不缺人手,秋二爷只是借坡下驴,想把自己留下来而已,而他之所以这么做,想必还是为了自己手里的玉简,不过,直觉告诉墨阳,这位秋二爷并非恶人,要不然玉简现在应该已经不在自己手里了。
他决定顺水推舟先留下来再说,等将体内的尸毒除尽了再作下一步打算。
一番闲聊下来,墨阳对秋二爷等人有了一些了解,秋二爷叫万吟秋,因家中排行老二,故而被称作秋二爷,熊三真名叫周强,墨阳不知道他为何会得了熊三这个绰号,不过他生得虎背熊腰,想必与他的身材不无关系。熊三不仅是秋茗轩唯一的伙计,其实也算得上是秋二爷的徒弟,只不过他们并不以师徒相称。至于那女子,则是秋二爷的女儿,名叫万琳。
秋二爷所住的房子是一栋建造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别墅,显得十分老旧,不过因为别墅位于闹市区,价值不菲,秋二爷花了不少钱才将这栋别墅买了下来。整栋别墅由一个花园和一座两层高的洋房组成,楼上楼下共有七八间房,但就住了他们三个,墨阳被安排住在了一楼靠近大厅的一间空房内。
别墅离西关古玩城并没有多远,走路大约也就十几分钟,第二天一大早,墨阳便跟着熊三一块去了秋茗轩。
到了店里之后,墨阳这才发现,熊三似乎并不在意店里生意的好坏,一般的散客进门,他几乎都是爱理不理,别人问什么,他也不屑回答,一整个上午,一件东西也没卖出去。墨阳不仅觉得纳闷,便问熊三:“三哥,客人来了,你怎么都不搭理呢?”
熊三答道:“这些散客就是进来瞎转悠一番,又不识货,跟他们说了也是白说。”
“可你不搭理他们,这生意还怎么做?”
熊三瞥了墨阳一眼,不紧不慢地说:“你不用担心,咱这店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就在这几天,会有大主顾上门,一单生意够咱们店歇业好几个月的。”
他话音刚落,一名戴着墨镜,身穿黑色衬衣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身边还跟着一名身穿白衬衣,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皮袋的年轻男子,熊三见状,立刻站起身来,冲着中年男子一拱手,满脸笑容地说道:“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霍爷您来了。”
被熊三称作霍爷的男子转头看向墨阳,警觉地问道:“这位是谁?我以前怎么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