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与公子素未谋面。”
琅邪一脸“你看我像傻子吗?”微微一笑,“无功不受禄,多谢好意,在下受不起。”
那青年道,“陌生人三两句话便要送公子东西,难免公子有所怀疑。不怕公子笑话,在下虽是个读书人,却嗜赌如命,这些年来,输得妻离子散,家徒四壁,也还改不了这毛病。这不,今早又与朋友打赌,又输了一场,是那朋友要在下走进这京华楼,将在下家里那株雪参赠给在下想赠之人,在下也是左看右看,打扰了不少客人吃饭,实在看不出,何人当得起在下一株百年雪参。”
琅邪点点头,“雪参贵重,又有百年生长,我听也不曾听过。”
当日为治他的毛病,师傅费劲心力腆着老脸,参芝丹药求了无数,至贵也不过生长二十年的参药。进京后姑姑也求皇上赏过不少好药,常做药膳给他,十年便是难求,吃了只如丢进无底洞,再无回应。
宫中常太医说,他这毛病得要百年仙参,或是江湖上一个叫马天南的神医来救,然而那大夫十多年前便销声匿迹,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隐退,甚至还有说他登仙的,茫茫人海,又哪里去找?
现今说要雪参,这青年立刻就不知何处钻出来,素不相识,一来就说要给他一株百年雪参——还不求回报。
侍郎大人打了个呵欠。
那青年坚持道,“公子,公子!我那朋友还在楼下等着,公子不信,便看他们一眼。
琅邪顺着他目光往下一瞥,倒真瞧见街上有两三个布衣青年,正在门前张望,似在等候消息。
那青年说完便起身,微笑道,“时候不早,在下也该回去。公子若信在下,在下陈申,就住在西郊陈桥之下。”
琅邪一愣。
恰此时,小二上菜来了,“公子,老板亲自给您熬了汤,独一份儿,要您吃了这药再喝,等大公子他们来了,再......额,这位公子是?”
琅邪还未说话,那人已朝外走,“在下告辞,还盼公子赴约。”
琅邪在小二的注视下苦哈哈地吃了药,正要喝汤,忽听一道熟悉嗓音在不远处响了起来,“大哥!哟,哈查王子,这位是......?”
“小诚,大嚷大叫,成何体统。这位是犬戎王的小女儿真真公主,公主殿下,这是在下的三弟,冲撞公主,还望公主包容。”
琅邪探头一望,只见楼下正是小王爷一行,除却大皇子和哈查王子以外,还有一个陌生的红衣少女,那少女声音甜脆,“你就是小王爷?”
樊诚一拱手,“好说好说!”
这两人一个是在草原长大,一个是野惯了的猴子,一声招呼,不像公主王子,倒似两个江湖草莽。
琅邪都能想象樊勤此时必是额头青筋蹦跳。
果不其然,只听樊勤轻咳两声,压抑着声调,“街上人多,王子,公主,不如楼上说话。”
待人走在前头,才低声对着弟弟,“怎么就你一人?小邪不与你一道?”
小王爷丝毫不懂他大哥低声说话的良苦用心,大声道,“我去他府上无人,福伯说他早出门了!方才却没见到他,想必是教姑姑领了去!”
樊勤不好在此教训他,只道,“你先上去告知姑姑一声。”
一行人上了楼,哪知他们要找的人就在楼上,恰巧目睹了全程。
琅邪站起身来,三两口灌了浓汤,朝小二道,“我突然想到今儿还有公务,替我向姑姑说一声,改日再来赔礼。”
便不顾小二喊叫,捡了个不常走的楼梯,匆匆溜了下去。
一面下,一面上,正好双方错过。
琅邪出了大门,这才悠悠迈起步子,正不知去哪儿呢,一只大手忽地出现在他跟前,断了他的去路。
此人身材高大,随便一站便遮住了半边日头。
琅邪暗道糟糕,皮笑肉不笑地朝那人道,“王子殿下。”
“侍郎大人,好巧。”
他唤这称谓时,语速刻意压慢,似在咀嚼品味,好似念的不是个称呼,而是侍郎大人的什么咽喉舌头一般,青天白日,琅邪全身鸡皮疙瘩此起彼伏,“......的确,真是太巧了,不过,您这般突然失踪,不太好罢?”
哈查咧着嘴笑,“侍郎大人似乎在躲我?”
“呵呵,王子说笑了,长安街这般宽,我哪知道王子要走哪条?”
“既如此,你们中原有句话叫‘有缘千里来相会’,说的不正是咱们?”
“……”
犬戎人本就长得有高大魁梧,这哈查王子乃其中佼佼,站在门边俨然是个巨人,加之他又阴阳怪气地唤着“侍郎大人”,实在惹人侧目。
“既不是躲本王子,不知大人是否赏脸上去喝上两杯?”
琅邪道,“多谢王子赏脸,只是琅邪还有公务,今日先失陪了。”
“侍郎大人,”哈查手劲十足,再次钳住他的肩膀,痛得琅邪龇牙咧嘴,一脸络腮胡凑到他耳边道,“上头还有你们的太子小王爷,侍郎大人难道怕本王子吃了你不成?”
楼上小王爷正纳闷哈查王子为何忽然匆匆下楼,正要下楼去找,门突然开了。
公主老板竟也在,正与那犬戎公主谈笑,扭头一瞧,“小九?你怎么和王子一道?方才还说起呢,喝了我的汤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