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踉跄地从窗外跑过,白雪在窗框上积了浅浅一层,桌上的小银熊孤零零地反射着落进的月光。远方是万家灯火,水面清光幽微。
窗帘不知被谁的手再次拉上,薄纱模糊了一双人影。
是最好的他们,最好的人间。
第101章一封信
有时候我会记不清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几年,时间像是过得很慢,又像是很快。我总是想,往后至少四十年,都望不到头似的。
我很想你。我有时会后悔把你送出去的决定,但我知道这是你希望的,所以只好无条件支持。
最近刷到了很早的时候的你的视频,我以前看过,应该是还在B市的那年,视频中的你穿着短袖T恤站在酒吧的舞台上,周围都是喧闹的人群。我时常会去想象十八岁的你到底是个什么模样,也许是因为错过了,所以才这样耿耿于怀,忍不住地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去拼凑个大概,仿佛这样就能弥补上我未曾踏足过那些年的遗憾。
听说B市的风很大,尤其是在冬日,猛烈的风像是能把人刮跑。你不喜欢厚重的棉袄,想来每次都是穿着一件毛衣,外面套着件薄外套,等到上场的时候,薄外套不知道去了哪里,只剩下那件毛衣。
你抱着那把旧吉他,冬日的风吹乱了室内的暖气,吹散了空气里的酒香,人群的哄闹声被淹没在吉他的弦乐里。
少年和风都是自由的。
我觉得那样的场面很浪漫,即使你总对那些年避而不谈,但在我的想象里,那段日子里的谢然像是山峭上的野花,带着独有的芬芳,没有人知道。
我总是对你身上不合时宜的复杂点感到新奇,最开始的时候很难想象你会有那样的一段日子,但后来每每追溯,都会觉得格外有趣。
我很喜欢那个时候的你的青涩腼腆,对于我来说,不论哪个时段的你都是最好的你,即使把时间往前推几年,我也一样会被你吸引。
其实今天我把你过去发来的私信全看了一遍,感谢微博有保留私信记录的功能,让我能在多年后再一次回顾你的成长经历,像是在看电影。
我昨天还去了一趟B市,沿着你说过的那条小路走了一遍。周围的楼房外墙掉了漆,有些甚至连瓦片都脱落了下来,你说过的那些烧烤摊都还在,一到夜晚油烟几乎要熏得人睁不开眼。我一路走到了酒吧,和你当年的路线一模一样。
那家酒吧换了好几个老板,现任老板是你的第一个听众,你的那些旧友还在,听说又组了一个乐队,在当地也算小有名气。酒吧的墙上有你的照片,像素不算高,几乎看不清脸,但我总觉得你是在笑的。
B市的气候太过潮湿,夜幕一降临,整个酒吧就像是一个蒸笼,神志都在啤酒和乐声中被侵蚀干净。我仿佛回到了和你一起去兰州的那年,黄河边上的小酒馆也给过我相似的感觉。
这么多年过去,你从这里走到了我的眼前。
有些话我自己都记不清了,那些关于星星的言论,现在想想挺幼稚的,但不懂为什么我依然认可它们。不过我并不需要你的追赶,你和我都是恒星,不是谁绕着谁的关系,在广阔的宇宙里,我们总会相遇。
然然,二十七岁生日快乐。
我也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