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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柒……夏小柒!”来福扯破了嗓子才唤醒神游的夏小柒,“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叫了你好几声多没有听见。”
    夏小柒有些慌乱,“没……没什么,对了,曹将军怎么回来了?现在不应该随曹丞相攻打袁绍呢吗?”
    曹纯是曹操的堂弟,从小才能出众,年未弱冠就入朝为黄门侍郎,后随曹操讨伐董卓,被封为将军,带领着曹操部下最精锐的部队“虎豹骑”,被称为“天下骁锐”,虽是武将,但其博览群书,敬爱儒士,为人性情温润如玉,爱民如子,天下闻名。
    “据说曹将军这次从前线回来,是来运送县里面为前线筹集军饷的。”
    “军饷?”这事夏小柒倒是听过,前几日县令发通告让每家每户交够足够的银子,以支撑前线战事,简直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便凑齐了几十箱子金银珠宝,为了方便计量,县令特地命人将其全部换成金子,贴好封条准备给前线送去。
    说起来,别看谯县是一个小城,可是这里可是丞相曹操的故里,老百姓靠盐商和漕运富得流油,更是有赫赫有名的四大世家居住于此。
    四大世家第一当属曹家,曹老太公在灵帝时已经位列三公,到了曹操这一代,更是有此乱世枭雄,“挟天子以令诸侯”,虽然并没有公开,但是谁都清楚曹操已经算是大半个皇帝了,曹家的男儿也各个征战沙场威名赫赫,所以曹家在此地乃是第一大世族。
    说起曹家不得不提夏侯家,提起来夏侯家和曹家还是有渊源的,曹老太公本是夏侯家孩子,年长时被收为东汉宦官曹腾的养子,故改姓曹。
    所以曹家与夏侯家本是一家,夏侯家更是有夏侯渊与夏侯惇两位将军追随曹操南征北战,只留下夏侯渊的长子夏侯衡留家看守祖业,被封为安宁亭侯,人称侯爷,此人性格乖张,脾气暴虐,乡人无不畏惧。
    四大家族中,若说血统最为高贵当属弘农杨家,人人都知道袁绍出身汝南袁氏乃“四世三公”可是比起弘农杨氏还差一大截呢。
    东西两汉浩浩四百年,杨家几乎每一代子孙都位列三公,杨家的后代更是支撑起汉家官场的半壁江山,放眼天下,都是各世家之首,且杨家世代忠烈,从未有一人因身居高位,而忤逆犯上,被世人称赞。
    但许是家门不幸,杨家的嫡长孙杨煜,却偏偏离经叛道,不入官场,一心风月,竟然在谯县西南开了一家青楼,名唤“逍遥居”,成日里高朋满座,宾客如云,是方圆百里最大的青楼,杨煜似乎并不满足于此,他涉猎行业众多,几乎毫州有一半的产业全部在他名下,简直富可敌国。
    而四大世家中,最神秘的应当是岭南华家,华家乃是医药世家,祖上便是出了名的神医,而其治病的方法也让人瞠目结舌,刨腹割肉,剜眼掏心,却偏偏手到病除,甚至传说只要岭南华家出手便可起死回生。
    天下之人闻名前来的络绎不绝,可是往往扫兴而归,因为华家每年只医一人性命,而选人的标准就是没有标准,完全看心情,华家人就是这样生性洒脱,而这一代的当家人,名唤华佗,字元化,乃性情中人,整日里游山玩水,仗剑天下,归家时日更是少之又少,能够被他救治的病人可能使积了八辈子的德,更多的是病死在他家门口。
    所以说,有这四大世家在,这点小小的军饷岂在话下。
    “有钱真好啊。”夏小柒不禁由衷的感叹,要是能分给他一锭金子,自己何至于受那母猪精的气呢?
    “你可别动那笔钱的歪心思,要是出事了,可是株连九族的大罪啊。”来福紧张的看着夏小柒。
    夏小柒不禁‘扑哧’笑了,“你可真高估我了,我有那贼心也得有那贼胆啊,我就是想想罢了。”
    “不过,倒是真有一个挣钱的营生,据说,县衙里正在招运送金子的衙役,从城中押送到城外涡河岸,每人回来赏一锭金子。”
    听到一锭金子,夏小柒的眼睛都放出了亮光,可是该有的理智他还是有的,押运这么贵重的金子,稍有个闪失就是人头落地,他可不能要钱不要命啊。
    等等,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你说送到涡河?”
    “是啊,据说是走水路运往前线。”
    夏小柒心中不由一颤,这正是一个出城的好机会,为了防止外敌入侵,现在的谯县已经彻底封城了,张三想要逃出去,只能通过这次运送黄金了。
    最重要的是终于可以摆脱那个活阎王了,夏小柒有预感,他早晚会被那个人欺负死,能早送中一天是一天!
    哼着小曲,拿着从来福借来的钱,买的药和酒,往家的方向蹦蹦跳跳的走,想必听到这个消息,那个活阎王也终于可以不板着一张死脸了,说不定他一高兴今天就不打我了(瞧我这点出息)。
    推开栅栏门,夏小柒就感觉到了一丝异常,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让他背后发凉,直觉告诉他一定发生了什么。
    夏小柒努力的嗅着血腥味的来源,猛然一回头,“小红”正挂院子的木桩上,小红是一支老母鸡,浑身是杂色的,因为尾巴处有一点红,所以夏小柒叫她小红。
    小红此刻正被一支筷子,穿透头骨,死死地钉在柱子上,鲜血溅了一栅栏,一双眼睛停留在死前最后一刻的惊恐状,他的心从未有过的疼痛,甚至比今天被羞辱更让他难受。
    小红跟在夏小柒身边很多年了,那年他刚来到这里,饥寒交迫,铤而走险从邻居家把它偷了过来,从未杀过生的夏小柒,一直不忍杀它,可是,不吃了它,夏小柒就得被活活饿死,无奈他举起刀与它僵持,一人一鸡警惕的直视对方,却谁都没先动手。
    就在这时,小红屈起双腿蓄势待发,看样子是要同夏小柒殊死一搏,却没想到小红竟然毫无征兆的下了一个蛋。
    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豁然开朗,与其杀鸡取卵,倒不如养着它,它就能一直给自己下蛋,从此之后,他们一人一鸡就仿佛达成了某种协议,知它下蛋,他就不杀它,就这样夏小柒挺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
    后来,他做了衙役,不至于饿死了,而小红也老了,很少下蛋了,但是他仍然感念当年它的救命之恩,一直将它养在身边,从未动过它一根毫毛,他曾经承诺,一定要让它老死,安稳度过余生。
    可是,现如今,承诺并没有兑现,它死了,还是用这样残忍的手法!
    夏小柒颤抖着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拔出那根筷子,将浑身被鲜血浸透的小红抱在怀中,那种感觉不仅仅是失去了一个‘朋友’那么简单,卑微如他,却也有拼了命想要保护的东西,于他而言,小红就是。
    他怀抱着小红的尸体,一步步的朝那罪魁祸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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