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推开车门,从车子里下来,一转头,就看到站在一旁巨大的梧桐树下,站的如同一杆标枪的良九面前,问到,“深哥还没有下来吗?”
良九的脸庞绷着,轻轻地摇摇头说,“是的,族长一直没有下来过。”
从三年来老太爷过世之后,他们对霍祈深的称呼就变成了族长。
“哎……”沈默闻言不由长叹了一口气。
自从三年前老太爷过世之后,每一年恰逢老太爷的忌日的这一个月,深哥都会将这一个空出来,在南山别院这边住下来。
沈默是明白深哥为什么要这么做。
过去的时候,深哥因为跟老太爷闹矛盾,这一老一少意见不合,一见面就是争执,因此很少回去。
好容易爷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缓和了,却没有享受多少天的天伦之乐,就天人永隔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痛自古都有,这也是自古都没有办法排解的。
尤其是深哥是老太爷一手养大的,祖孙之间的感情很深。
除了是对老太爷的愧疚意外,还有一个原因,或者是说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余浅浅。
沈默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余浅浅,事实上行,如果当年老太爷不是质疑的让深哥娶余浅浅,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会那样的僵硬。
一想到余浅浅 沈默就不由的想到跟她有关的很多事情。
比如,当年的叶荣荣真的并不是她推下楼,她真的没有说谎,也从来都没有害过人。
再比如,她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余家大小姐,她只是余凯毅先生没有办法接受丧女之痛,同时也为了卧病在床的妻子这才收养的她。
甚至,就连她对深哥纠缠不休也是有原因的,那是老太爷担心自己的孙子没有办法接受真正余家大小姐的离世,让连老对她催了眠。
这个催眠的指令就是:爱上霍祈深。
这一切的一切加起来,积攒起来,这才让事情一点点走到了后来的模样。
真的,沈默活了这30多年,从来没有一刻觉得自己对一个人的感情是这样的复杂的。
以前他不知道真相的时候,他还能骂余浅浅。
骂余浅浅不知羞耻,骂余浅浅纠缠不休,骂余浅浅蛊惑了老太爷,让老太爷满心满眼的都是她,连威逼自己孙子的事情都做出来了。
就是因为她在从中作梗,这让这一对爷孙变成了这样,成为真一辈子的遗憾。
偏偏,他知道了所有的事情。也正是因为知道了,他这才不能骂余浅浅了,也骂不出来,因为在整整这一连串的事情中最无辜那一个,也是被伤害最深的那一个。所有的人,包扣他在内的,都欠余浅浅一声对不起。
有的时候,沈默真的恨不得余浅浅不要那么的纯良,也不要那么好。
如果,她坏一点再坏一点,甚至是更坏一点。这样的话,想来深哥不会对她动心。
深哥那样优秀,那样骄傲的一个人是不屑,也绝对不会对一个心机深沉,心狠手辣的女人动心的。
既然不动心就不会难过,也就不会悲痛成那个样子。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求着余浅浅,去变坏一些,去作一些,去最好是可以变成蛇蝎美人,让人提她他的名字,都不由得唾骂不已。
如果这样的话,没准深哥哪怕动了心,也会看开一些,也不会对余浅浅这么的惦念,但是他心里也清楚,其实只不过是自己的一个猜想罢了。
那是余浅浅,真的答应了他的请求,按照他说的做,甚至比他说的还要过分,深哥也不会放弃他。
深哥从来都是那种爱一个人,恨不得为对方掏心掏肺的那一种。
其实沈默都知道的,这些其实不过是他自己的幻想罢了,余浅浅不可能同意他的要求,他也不可能去请求余浅浅,也没有办法求她,不是余浅浅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不是她要报复。
因为余浅浅已经死了,死在那一场漫天的大火里,只剩下一只面目全非的尸体,黑漆漆的连脸都看不到,甚至连一根头发丝都不在是完整的了。
有的时候沈默真的觉得,其实不用他请求余浅浅,她就够狠的。
她对自己够狠,对别人更狠,尤其是对深哥。
就跟余浅浅自己所说的那样,深哥对她的爱,就是她手中最锋利的武器。
只要她稍加利用,就可以让深哥痛不欲生。
她猜的实在太多了,也看的实在是太对了。
余浅浅也做得很好,她又够狠狠到,不惜用自己的命来让深哥难受。
沈默真的很想,很想在余浅浅的面前,指着她的鼻子说,想的美,你想的可真美,真以为用死就可以绑架谁吗?
还有,别以为真的这么豁得出去就有多么的了不起,要命呗一个人死了就是死了。
死亡,就是一切的终结点。
但是,这也只是能在心里想想罢了。
他没有办法去淬余浅浅一口,反正淬了也没有用。
她死了啊。
其实这话也不大准确的,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人活着,但是他已经死了,而有些人死了,却还一直都活着。
比如说余浅,她都死了那么多年了,深哥还记着他。现在余浅浅也死了,深哥也跟着快要死了。
可怕呀,这女人多可怕呀,两个女人。就这么完全的毁了深哥的一生。
沈默越想越心惊,越想越难受。
他终于忍不住了,他就如同困兽一般,“良九,你确定你就要在这里一直等着吗?深哥已经在这一座破山上整整一个月了!”
良九的眉眼不动,淡淡的说,“族长吩咐了,让我在这里等着他。族长答应了我,会准时回来的。”
沈默听到良九这么说,越发的恼火,“我知道他让在这里等着,可是要是我们等不到他下来了,难道还要一直在这里站着吗?万一就在我们傻等着的过程中,深哥又出现了什么意外的话,要怎么办?”
“沈少!”良九骤然地提高声音打断沈默的话,他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不会有这种事的!族长不会这么做的,他是一个负责的人!”
“负责?深哥,要是真的负责的人,现在会把自己弄成这么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你别告诉我,你没有看到霍祈深他现在是什么样子!”沈默气的狠狠地将手中的香烟扔在地上,用脚尖狠狠地碾着,一字一顿地说,“良九,你这是打算在骗自己,还是骗我!”
良九看着沈默皱着眉头,“沈少,你就不要在这里畏言耸听了,你应该知道这些年来无论是霍家还是霍氏集团,都发展得很好,就算是老太爷还在,也不可能更好了。族长也很好,他会一直好好的!族长一向敬重老太爷,又以老太爷为榜样,是是绝对不会让老太爷失望的!绝对不会!”
沈默看着良九固执的神情,心中越发的恼火,“你就骗自己吧!但是我不能跟你一样骗自己!我不怕别人骂我愚昧,但是,我担心欺骗自己的下场,是让我失去深哥!我绝不能冒这种险,绝对不能!”
说完这一句话,沈默就再也忍不住了,他大步的向山上走去。
良九没有阻拦沈默,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逼着自己站在这里不要动。
他答应过族长的,无论再是什么事情,绝对不会再违背他的意志。
而,从他的本心来讲,他是希望能够违背族长意思的倒不是说他想要阴奉阳违,而是他打从心里,其实也很担心族长的状态。
这些年里的大少,实在是让人太害怕了。
沈默到达山顶的时候,护旗手正在用毛巾拭擦相框。
霍祈深做这件事情的时候神情很专注,也很认真,像是这是这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那一件事。
一人高的相框,被霍祈深拭擦的光洁亮丽,一尘不染的。
沈默没有办法感动,也没有办法欣赏,他只觉得心里心酸,而更让他难受和没有办法多看一秒的就是,他那一头掺杂着灰白银丝的发丝。
三年前老太爷死了,就在老太爷的灵堂上霍祈深,又收到医院里发来的报告,当时的DNA检测显示,从那一艘轮船上带回来的那一具被烧的面目全非的尸体就是余浅浅的。
双重打击指挥下,霍祈深一口血吐了出来,昏倒在灵堂上。
霍祈深并没有昏迷多长时间,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就跟没事人一样。
他开始着手处理老太爷的后事。
老太爷辛苦一辈子,又要强了一辈子,后事必须要风光才好。
老太爷的离世,霍家的内部难免有些骚动,总有人想着可以浑水摸鱼,闯了大祸的霍二叔安份了没有几天,又开始叫嚣了。
当时的霍祈深已经30岁了。早就不是几年前,才刚刚接受霍氏集团的时候,那个尚且带着稚嫩的自己。
他变得老练,处理那些事情游刃有余。
不管是想浑水摸鱼的霍家族人,还是试图搞事儿,一点儿都不省心的霍二叔。
这些人都不在话下,也都被他压得老老实实的。
但是沈默看在眼里,却没有一刻能够放下心来的,因为从霍祈深醒来的那一刻,他那一头乌黑的发丝就已经渐渐的白了起来。
曾经在古诗词中听说过一夜白头,知道一个人之所以会一夜白头,因为他太过于悲痛了。
太过于悲痛。
说起来就是几个字,但是对于身处其中的人来讲,怕是每一时每一刻都在被凌迟。
沈默在很多时候都绝对这个世界上不怎么公平,这个世界上那么多的人,为什么所有的不幸要让深哥一个人来承受?
到了现在他依旧心疼深哥,但更多的却是愤怒,他愤怒深哥为什么就这么看不开?
他知道深哥痛苦,可再痛苦,也是要保重自己的。
逝者已矣。
无论怎样的事情,无论再大的仇怨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也该结束了。
深哥显然不是这么想的,就像是现在了一个幻境里,怎么都清醒不过来。
沈默觉得自己必须叫醒他,这是他身为兄弟的责任和义务。
“深哥!”沈默大步上前,“听我说,你不能够再这样下去了!你知道的,我需要你,大家也需要你,你身为掌舵者怎么能够一直沉浸在这种悲伤里!难不成你真的想让老太爷那么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吗?”
沈默的声音太大了,大到霍祈深没有办法忽视,他转头看着他,眉头微微地皱着问道,“怎么了?是我二叔又闹出了什么幺蛾子吗?还是集团里出了什么事情?”
沈默觉得自己的怒气一窒,“霍家很好,霍氏集团也很好。”
霍祈深越发的以后,“既然很好,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沈默深深吸气,然后叹息的说道,“沈哥我也想不激动,但是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我实在没有办法不激动。”
霍祈深问,“我现在怎么了?我现在难道不好吗?”
面对霍祈深的反问,沈默简直无言以对。
他其实没有办法说霍祈深现在不好的,事实上霍祈深现在很好。
他每天准时上班,准时下班回家吧,就算是需要加班,也很少超过晚上十点。
他不酗酒,不抽烟,没有任何不良的生活习惯,他甚至每一年还会抽出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来到南山别院生活。
南山别院的面积很大,就在后院的地方还有一座小山,深哥就在这个山上种了大片的桃花,他还专门收拾了一个阳光,房里边种的满满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多肉。
多肉并不名贵,却很好养,每一颗都粉嘟嘟的,让人看了就觉得可爱。
他还开辟了一块小地方,每天种种菜,他甚至养了一只猫,一只狗。
狗子调皮捣蛋,猫咪懒洋洋的。
深哥这样的生活,说出去不知道会让多少人羡慕到眼红。
但是,沈默清楚,这都是假的,是深哥在骗别人,也在骗自己。
那一头灰白掺杂的发丝,及他之前身体检查那检查报告上那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都在无声的说明真相。而,这些深哥丝毫都不在意。
沈默深吸了一口气,他走到霍祈深的面前,“深哥你知道我在说什么,我麻烦你不要再骗我,也不要再骗你自己了,好不好?难道你欺骗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好好的,欺骗自己热爱生活,就真的能令你好过吗?
不是的,别以为我不知道,其实你回家的再早都没有用,因为你常常都是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深哥,你自己说,你已经多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没有好好的吃过东西了!这么下去,你的身体就要被熬坏的!一旦你倒下了,现在看起来一切都良好的霍家只怕顷刻也要跟着你一起倒下了!”
“不会的。”沈默怒火冲天不一样,霍祈深十分的平淡,他很冷静,“就算是我不在了,霍家也会在,你别忘了霍家的这一代除了我还有霍云樊。霍云樊虽然蠢笨了一些,但是在三爷爷的照看之下,守成还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他能守着霍家我相信最多二十年霍家肯定会重新迎来一个新的掌舵人,他会继续带领霍家走下去。
霍家立足这么多年,经历的风雨无阻,它不是从我手上发展到现在的规模,也不会因为我失去曾经的辉煌,它会继续的走下去。”
沈默听到霍祈深的这一番话,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要竖了起来。
深哥这是在做什么?这是在交代遗言吗?
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哥要不是心存了死痣,怎么会这么可劲的糟蹋自己的身体?
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用什么样的话语来劝深哥,怕他说也找不到一句话。
越是这样,沈默心里越是愤怒,人在愤怒的时候,都是忍不住,想要迁怒的,他也一样。
尤其是,当他一转眼,看到照片里那个年轻美丽,笑容甜美的女孩,心里的那一团怒火轰的一下子就爆炸了。
他忍无可忍的把那一张相框狠狠的推倒在地上,又冲过去用力的踩了几脚。
“沈默!”霍祈深的脸色猛然就变了,他冲过去使劲的将沈默推开,看着照片上那大大的脚印跟已经破碎的相框,脸色顿时地沉了下来,他满脸的狠戾,那一双眼眸里燃烧着火焰,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沈默,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吗?还是,你觉得,我真的不会把你怎么样?!”
霍祈深的模样10分的可怕,就如同被激怒的野兽一样。
沈默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霍祈深的这幅模样了,他的心里是打颤的,但是他并没有后退的打算。
沈默扬了扬下巴,眼睛里的光芒十分的坚定,一字一顿的说,“深哥,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就是不知道深哥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我知道的,你很难受,也知道你很痛苦。我必须跟你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你也该走出来了!如果这个女人,而你一直沉浸在悲痛中的原因的话,那就让我代替你毁了她!在这之后你可以怨我,可以恨我,甚至也可以报复我,我都不怕!但作为兄弟,必须让你走出来!”
霍祈深良久才开口,他的省药品低低的说,“我承认自己很痛苦,但是有一点你确实说错了,我从来都没有沉浸在那些过往里。回想我和余浅浅的过往,可以让我沉浸的其实屈指可数。在我的记忆里,在我我所能回想起来的事情了,都是我辜负了她,伤害了她,委屈了她。你知道吗?我跟余浅浅,我对她,没有什么好过。她也不曾在我这里感觉到甜蜜。沈默,你明白了,那些过往才是对我自己最大的处罚。”
沈默听了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只能说道,“那就不要想,那就将过往的一切尽数的锁起来,尘封在记忆的深处,永远都不再掀开!深哥,真的,真的都该过去了。还有这这张照片也不能留着了,你要是不忍心的话就把它交给我,我保证自己会一把火将它烧了,再也不让你难受!”
霍祈深又是长久的沉默,然后说,“是啊,你说的很对,我的确是应该将所有令我难受的事情都尘封在记忆里,只要我不再想了,总有一天我就能走出来。”
沈默愣了一下,他以为说服霍祈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却没有想到他的说法再这么快就得到了霍祈深的认同。
沈默是迟疑的,他不觉得在过往的整整三年里,都放不下的深哥会在此刻就忽然开窍了。
如果深哥真的那么容易开窍的话,就不会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但,无论如何深哥他终究是松口了,而沈默觉得他必须抓住这个机会,于是他大步的走过去,将已经出现裂痕的相框抱起来。
相框抱起来的时候,沈默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霍祈深的。
霍祈深没有说话,他也没有阻止,就像是他要脑组的并不是被他视若珍宝的相片,是一个无所谓的东西一样。
沈默心里有着疑虑,但是在这个时候心里的疑虑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他抱着相片走到庭院里,带中同样,然后从衣兜里摸出打火机。
咔哒,火焰要从打火机里窜了出来,相片很快就燃烧起来。
余浅浅那一张青春美丽,带着甜甜暖暖笑容的照片,一点点的被火焰吞噬了。
沈默并没有松气,他下意识回头就看到站在他身后的霍祈深。
霍祈深的目光很是幽暗,就像是星空下的大海一样,一望无尽,蕴藏着无尽的悲伤。
沈默心里是很难受的,他放缓语气,“深哥我知道,你可能一时接受不了,但是请你相信我,作为你的兄弟终究是为你好的,只有将过往的一切都摒弃了,才能迎来更好的未来。请你相信我,更幸福的未来在等着你,所以你一定要去未来看一看。”
霍祈深并没有回答沈默的话,他将视线收回来,看着已经出现了裂痕的笑话,淡淡的说,“这张照片其实并不是我跟浅浅拍的。当时的我很恨余浅浅,恨她执意要嫁给我。我这么恨她,怎么会跟她一起去拍婚纱照。
于是我就告诉她,要她自己处理婚纱照的事情。我是在故意为难余浅浅的。我一直都想让余浅浅知难而退,为此我给了她很多的难看,包括这一次。却不曾想她真的想到了办法。”霍祈深停顿了一下,他深吸了一口气,将堵在喉咙的那一团东西压了下去,“沈默,你知道吗?这些婚纱照是余浅浅一个人穿着婚纱去拍的。之后,她又找了一个身材跟我差不多的模特,让对方穿着新郎的衣服拍摄的,她又找了我的单人照片请了ps高手,用那张单人照片里我的脸替换了模特的,在把我们两个人PS到一起。她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才有了我们两个人结婚之后的婚纱照。”
沈默没有说话,对于这些事情他也是听说过的。
只是他听说的时候,是当做一个笑话来听的。
当时他也在想,余浅浅这是多么的没脸没皮?都到了这种地步了,还一定要嫁给深哥,有意思吗?
属于女孩子的矜持呢?属于女孩子的骄傲呢?难道都没有了吗?
到了后来,沈默其实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很想念那个时候的余浅浅,想念她的没有矜持,没有骄傲,没脸没皮。
那样的余浅浅或许被所有人不耻,也被所有人看不起,可也只有那样的余浅浅才会一直等着深哥,等着他回头。
而,深哥愿意回头的那一天,就是她幸福的开始。
那样的余浅浅终究是不在了。
她累了太痛了,她受够了,于是她决定走了,把已经决定回头的深哥一个人留在了原地。
没有人可以责怪他。
其实他也一样,设身处地,也不会有人比余浅浅做的更好。
“深哥……”
霍祈深看着正在跳跃的火焰,他说,“沈默,你知道我多么后悔吗?你知道我多么后悔,当初要求余浅浅自己想办法解决婚纱照的事情。如果当时的我没有被愤怒蒙住了眼睛,选择回来跟余浅浅一起拍摄婚纱照。到了现在,我想我一定有很多可以回忆的事情。不跟现在一样,哪怕是回想都是那么的贫瘠。
不过也没有关系,虽然我跟余浅浅没有很多的回忆,但是不重要,回忆是可以创造的。当初余浅浅只有一个人,如今我也只有一个人,说起来那还是公平。”
沈默听着霍祈深的话,只觉得十分的不对味儿,深哥这可不像是已经能够走出来了,看起来应该是越困越深才是。
既然这样,那深哥又为什么同意让他将这一张视若珍宝的照片烧掉。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就见到霍祈深转身的回了客厅。
沈默犹豫了一下,这才跟上去。
沈默走进客厅,看到出现在眼前的这一幕,他只觉得自己浑身的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挂在墙壁上的一块块的防尘布已经被掀开了,里面是一个接着一个的照片。
照片里赫然就是余浅浅和深哥。
照片里的余浅浅衣服刚才被烧掉的那一张一样一样的,青春美丽,笑容甜美,站在他身旁的霍祈深已经换了模样。
身上的衣服不一样了,人也比原本的婚纱照里的霍祈深更加的高挑消瘦。
霍祈深说,“这一组照片是我不久之前,请了摄影师为我拍摄的。你知道吗?一个人要假装出他的身边,还有另一个人,这种拍摄其实是挺难的,无论是对摄影师还是对要拍摄的那一个人。
对于我来说,困难的不仅是动作和表情,而是那些摄影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眼睛里掩饰不住的同情。其实有的时候,伤人的不是只有嘲笑和谩骂,还可以有同情和怜悯。我就一直在想呀,当初余浅浅一个人究竟是怎么面对这一切的,我真的没有办法想象,也不敢去想当时的余浅浅,有多么的难看,又有多么的难受。这些都是我带给她的。”
“深哥……”
“沈默,你放心吧,我不会怎么样的,我会好好的活下去的。”霍祈深抬头望着余浅浅笑容甜美的脸庞,他说,“余浅浅从11岁就认识了我,她走的时候是25岁。一共整整的14年,她在我身后整整追逐了14年。欠她的我总是要还的,不能因为她不在了,就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而她不在了才三年。”
沈默明白了,霍祈深的意思,他又是难受,又是无力。
沈默也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一步一步发展到这样的地步。
他觉得自己应该跟之前一样去责怪余浅浅的,但是他心里更清楚自己,无论是自己,还是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去责怪余浅浅,所有所有的事情里,余浅浅是那个最大的受害者。
无论是他,还是始作俑者的深哥,他们都不无辜。
沈默深吸了一口气,他说,深哥到了今天已经整整一个月了,咱们该下山去了。”
他见到霍祈深不说话,有些着急,又补充了一句,“你刚才说了自己会好好的,你也说了现在才三年而已。”
霍祈深终于是答应了,“嗯,我们下山吧。”
霍祈深什么都不用收拾,在这里的一切,他是都不带走的。
沈默站在原地,看着霍祈深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心脏忽然细细密密的疼了起来。
沈默连吭一声都不敢。
主要是觉得没脸。
最痛苦,最该叫疼的那个人,到了现在一个字都没有说的。
如果拜神求佛有用的话,沈默想他一定会认真的拜完大大小小的每一个寺庙,每一座神像,只求他们能给深哥一个奇迹。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是余浅浅还活着。如果不行的话,那就让深哥忘记吧,忘记这一切好了。
沈默深吸了一口气,大步的去追唉唉。
翌日。
霍氏集团。
秘书办。
吴华是霍氏集团秘书办的一位秘书,她已经在霍氏集团工作了有整整的三年。
在这三年里工作的压力虽然很大,但是无论是工资还是福利待遇都是业界顶尖儿的,这些压力也就不算什么了。
最重要的是霍氏集团的发展前景大好,她十分的满意,她是有野心的,想要在自己的职位上做出一些事情来。
因此,她十分的珍惜自己的这一份工作,所以,她常常来的是比较早的。
每一天提前半个小时到公司,她可以悠闲的吃一份早餐,细细咀嚼不用为自己的肠胃增加负担,然后再打扫一下自己座位上的卫生,再为自己养的两盆文竹浇一浇水,然后再刷一刷今天最新的新闻。
做好了这一些之后,其他的同事也就来了,而在其他同事还在为自己小事忙碌的时候,她已经准备好以饱满的精神来迎接自己的工作了。
或许很多人,对他这种工作状态并不是十分的能理解。
现在上班一族的都恨不得踩着点进办公室,没有谁愿意跟她一样,早早的到公司来,在大家的心里总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吃亏的。
吴华并不是这样想,她从来都不觉得早到办公室是件吃亏的事情,反而是觉得,这是她最精明的投资。
所有主管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领导的眼睛也是雪亮的,谁努力谁不努力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事实上也是这样的。
她的工资和待遇,已经比跟她一同进秘书处的人要高出了不少。
更重要的是,秘书长已经在私下悄悄的给她透露说是,不久以后要她做副手。
毫无疑问的,做了副手之后,她的工作更多更忙更繁杂了,但同时,代表着她终于要再上前进一步了。
虽然是一个女孩子,但是在自己的工作上还是有些野心的。
白骨、精英、骨干,这种白骨精没有几个现代女性不想做。
只要想到这些,吴华就斗志昂扬的。
但是,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踏进办公室,就发现办公室里有人。
吴华心中一惊,顿时的拉响了警报,难道已经开始有人学习她,决定用勤奋来竞争了吗?
竞争这一件事情,在时候,任何组织都是一件好事,只有保持强大的竞争力,企业和个人才会进步。
这都是往大了说,事实上作为个人,从自私的角度来讲,没有谁愿意多一个竞争对手。
如果,做这件事情的人就只有她一个人选,那么她中选的几率就是100%,如果有两个人,她中选的几率就是50%。
但凡能做100%,没有人愿意做50%,她也一样。
当然了,这也仅仅只是她的私心,她倒不会因此做什么。
当她看到,早早到办公室的那个人是谁的时候,吴华更加的惊讶了。
不是她喜欢大惊小怪的,实在是这个早早到办公室来的人实在是太令人惊愕了。
这个人叫沈欣,是今年夏天的时候才升到秘书处的。
沈欣年纪还不大,今年才二十五岁,说真的能够在这么小的年纪就升个秘书处来,某种程度上已经说明了她的优秀。
当然了,这也不过是大家想当然而已,事实上,沈欣每天上班跟混日子也差不多的,据说,她之所以能到秘书处,是因为她背后靠山。
当然了,就算再是有靠山,太不像样也是不行的,秘书长也早就警告过她很多次了。
秘书处最靠近董事长的部门之一,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不但沈欣要负担起极大的责任,就连秘书长也逃不过去。更甚者整一个秘书处的人都会被牵累。
这样一个上班儿踩点,一下班下恨不得插一双翅膀立即飞走的人,居然早早的到了秘书处,这实在是太让人惊讶了。
吴华虽然努力上进,但也有着年轻人一样的八卦,忍不住地问沈欣,“你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怎么早早的就到了办公室来工作了?”
沈欣瞪了她一眼,哼了一声说,“怎么了就容许你努力工作,积极上进,就不容许我们也努力工作,积极上进吗?还是说你这是担心,我们努力工作了,就会抢占你的机会,让你没有办法在秘书长面前露脸儿了?”
“你怎么这么说话呀?我从来都没有这种想法,也没有这种心思。就是关心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吴华被沈欣说的十分的委屈,就算是她真的有一些自己的小心思,也从来都没有影响过谁。
在说了,就算是她真这么担忧的,也根本都不会忌惮沈欣。
秘书长是什么人,那么聪明睿智的人,怎么可能因为沈欣就努力了这么一天,就对她另眼相看了,霍氏集团秘书长副手的位置还没有那么不值钱。
沈欣哼了一声说,“少在这里假惺惺的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实话告诉你吧,我没有遇到什么困难,会早早的到公司来上班,也不是因为要跟你一样,拿命也去拼一个晋升的机会,我呀,天生命好,不用那么拼命。之所以来的这么早,我明天就要休假了。
我可是一个对工作负责的人,算是自己休假,也不会把手头没有处理完的工作留给大家为别人添乱。”
被这么一阵抢白,吴华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听到沈欣说是要休假,她真的很羡慕,“又休假呀。这次打算去哪里玩?”
无话那种充满羡慕的眼神,让沈欣十分的得意,她一向是最喜欢看别人对她羡慕嫉妒恨的眼神,还是那一句话可不是每一个人都跟她一样好命的。这也让她多了几分说话的兴致,于是说道,“打算去明城转一圈。”
“明城?”吴华想了想,这才想起明城到底在哪里,她有些意外,不由的问道,“好端端的,怎么想起要去明城了?”
沈欣提起这个就有些气不打一处来,“你因为我想去呀?还不是原本跟我同住一个宿舍的那一个麦子。是她盛情邀请我,并且答应报了来回的机票和住宿费,我才决定要去的。那个姓麦明明回了小地方,又进了一个不知名的小破公司,按正常的发展来说,怎么也应该是窝窝囊囊的一辈子。
谁知道竟然走了狗屎运。他的老板忽然要去M国,就以极低的价钱把发展势头正好的公司给了麦子。麦子这一下子发达了,不是就来找我炫耀了吗?切,小人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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