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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人家的孩子果真早当家。林姐好一番感叹。
    沈家有白事,左右邻家都有所表示,派了些佣人过来帮忙。
    下厨里人多口杂,任勤勤在一旁听了一耳朵沈家的八卦,这才对沈家的现状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
    沈家祖上籍贯山东,有一位老太爷清末随船下了南洋。因聪明能干被船主看上,招做了女婿,从此在异乡扎了根。
    沈家最初只有一艘小破船,经过祖孙五代的经营,在沈含章父辈时,曾做到了一方船王。而后受经济危机打击,规模缩小,可依旧是称霸一方的海运世家。
    等沈含章接手家业后,全球海运行业已现颓败之势。沈家开始涉足房地产和服装业等好几个产业,集团公司在沈含章手中日渐壮大。
    沈含章的母亲就是C城人,早年自大陆远嫁到沈家,去世后落叶归根,葬回了家乡。
    沈含章受母亲影响,对内地的故土情十分深厚,不仅把生意做了回来,还在内地娶妻生子。
    蒋家也是海归党,生意不如沈家大,但是祖上清贵,族中多学者文人,所以颇有些孤傲之气。
    沈家巨贾一方,可沈蒋当年联姻,都说蒋宜是下嫁呢。
    沈含章爱妻子,无奈妻子不爱他。
    沈家有一颗亲中的红心,蒋家却很亲美。两口子志不同道不合,日子过得磕磕巴巴。蒋宜女士生下沈铎后不久就同沈含章离了婚,转头带着长女嫁了个美国房地产大亨。
    沈铎的抚养权归父亲,幼时在宜园长大,中学时被送去英国念书,一年到头同母姐见不了两面。
    难怪那位二郎神给外甥剃头眼都不带眨一下。难怪蒋女士对儿子那么不假辞色。
    感情呀,都是相处出来的。
    哪怕是亲生母子,生分久了也会成对头冤家。
    *
    暮色四合,天空呈现瑰丽的蔷薇色。
    云梦湖的水气越过树林,在宜园的庭院中弥漫,似一群无家可归的幽灵。
    白灯笼挂了起来,照得大屋更加惨白凄凉。
    沈含章已移到了冰棺里,被白菊簇拥着,遗容十分安详。灵堂里哀乐萦绕,如泣如诉。
    蒋宜站在一旁,手里握着一串白玉念珠,看着沈家姐弟给父亲磕头。
    “小铎。”惠姨走过去,轻轻提醒了一声,“人来了。”
    宜园的保安正将大门打开,一溜排漆黑的豪车鱼贯而入,车尾的气流卷起落叶。
    第一批来吊唁的客人到了。
    沈铎自父亲灵前站了起来,扣上西服纽扣。
    纯黑的西装和衬衫,牙白领带,男人本就高挑的身躯被修饰得愈发利落如削。面孔冷峻,眼底泛着红。也许是因为流过泪,可看着又像杀气腾腾的血光。
    “小铎,你要稳住。”蒋宜忍不住说。
    “我知道。”
    沈铎淡淡应了一声,带着两名下属迎了出去。
    第14章
    夜幕中的宜园像是一朵洁白的莲花,在佛的注视下静静绽放。
    沈铎亲自去南明山的千年古刹请来了高僧,为亡父做法事。僧人低沉模糊的念经声随着哀乐飘出了灵堂,成为了园中一道隐隐约约的背景音。
    任勤勤忍不住从后厨的侧门往前院望。
    沈家今夜来的人并不多,都是沈家在本地的亲友来打头阵的。明后两天到出殡时,才是高峰。搭好的白事棚暂且用不上,流水席直接摆在了大屋的餐厅里。
    客人们都自豪车上下来,衣冠楚楚,言行十分安静。
    偶尔有重要的客人抵达,沈铎便会亲自出来迎接。他的一身黑西装几乎融在夜色里,苍白的面孔反而更加醒目。
    任勤勤有一种野生动物般的直觉,她觉得今晚气氛不大对劲。
    家中有丧事,自然不会喜气洋洋的。可沈家不像是在克制着悲伤,倒像是在努力压抑着躁动。
    在客人们的交头接耳和眉来眼去之中,透着一种风雨欲来的架势。
    车上下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微微颤颤地拄着拐杖,风吹即扑。
    沈铎快步迎过去,将老人搀扶住。
    老人不知说了什么,沈铎躬身把耳朵凑过去,毕恭毕敬地听着。
    能让沈铎这么老实的人,身份想必不一般。
    “那是沈家的大老爷。”
    说话的是林姐的儿子,暂且就叫他小林吧。小林比任勤勤大两岁,在沈家的公司里做司机,负责接送高管,日常工作之一就是听八卦。
    小林唇上才蓄了点稀疏的胡须,有心在漂亮女孩面前显摆,于是在任勤勤鼓励的目光下解说了起来。
    “这大老爷是沈老的大伯父,可惜一连生了四个女儿,没儿子,家业就给沈老先生的父亲继承了。沈老的父亲生了三男一女,沈老行二,最能干,就继承了家业。”
    说完,又指着两个中年男人说:“那是沈老的大哥和三弟,两个刺头。”
    沈老先生仪表堂堂,他兄弟却是像雨水不够而长歪了的瓜。大伯矮而胖,小叔高且瘦,两人站一块儿,就像一对“没头脑”和“不高兴”。
    相由心生,任勤勤本能地不喜欢这两人。
    小林又指向另外一处:“那里是蒋家人,秃头的那个老头儿就是蒋家大舅。这舅舅不帮外甥,倒和沈家叔伯联手拆台。”
    “啊?”任勤勤惊讶,“这是图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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