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晚上这地方阴森森的,万一出现个鬼,少爷我可对付不了,”朝砚裹紧了棉被道。
马夫的表情一言难尽:“少爷,我们住门口出现个鬼,您也对付不了。”
“那门不是关着么,”朝砚从棉被中探出双眼睛道,“而且我裹着被子了。”
棉被结界护体,十分有安全感。
马夫:“……”
少爷的疯病又加深了,那鬼还能因为你裹着棉被就不跟你钻一个被窝怎么滴?
天选城朝家内院,一人跪地禀报。
“主子,失败了,朝砚未到朝庄,沿路寻找也未见其踪影。”
“哦?学精了,继续找,死伤不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是!”
第6章 招家仆
夜尽天明,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几声鸡叫,朝砚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好像骨头都散了,发梦似的说道:“今天吃叫花鸡。”
然而这样的发梦并没有人理他,朝砚掀开被子起来的时候,发现周围除了鸟叫以外安静的有些过分,揉揉眼睛打开车门的时候才发现这过分安静的原因。
车辙被绑在了树上,原来能够驱使的三匹马通通不见了,朝砚默了一下,拉开了车厢旁边的暗格,里面的金银珠宝同样被马牵走了,连带着马夫也一并牵走了。
孤宅老树寒鸦,早风萧瑟……朝砚拍了拍衣襟里面鼓鼓囊囊的银票,轻轻的叹了口气,作为一个现代人,狡兔三窟是最基本的常识,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面也是老调重弹,重点是他一个凡人抱金过闹市简直就是明晃晃的告诉人家赶紧来抢。
至于马夫,人各有志,眼看着跟着他一个疯病加重,脑袋有病的少爷没有任何的前途可言,换他他也跑,就是顺银子这事过份了,一点儿没考虑给可怜巴巴的少爷留点儿治病钱,下次让他见着了,这个道理还是要给他讲通的。
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朝砚扶着绑的稳稳的车辙下了车,揣上钥匙和地契走到了门口,门上的锁年久失修,锈迹斑斑,钥匙插进去的时候细碎的渣滓掉的满手都是。
但或许是里面塞的太满,朝砚探到锁孔的位置往里面瞄,使劲拧动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在他拧了一上午打算放弃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手中的钥匙一转,心中一喜的时候拿起了仅剩个把的钥匙。
朝砚:“……”
看来他得找那个卖房小哥问问有其它钥匙么。
朝砚的手松开了那个不知道折腾了多久的锁,锁头在门上轻轻一砸,嘎吱一声声响蓦然响起,簌簌的土从头顶上宛如小雨转暴雨一样的往下洒落,得亏朝砚退的快,才有幸在尘土飞扬的外围窥见门板直挺挺倒下的全貌,非常的动人心魄。
“这下不用去找钥匙了,”朝砚弹了弹衣摆上并不存在的尘土,踩着嘎吱作响的门板大步迈入其中。
林深人静,整座的庄子一进门仿佛都被树木荒草长满了,从街道踏入原始森林的感觉,大概就是朝砚此时的感受。
鲁迅先生曾说,世界上本来是没有路费,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所以这座庄子是没有路的,只能靠朝砚自己开辟。
大致的探索了一遍原始森林,废弃的房屋,破烂成渣的桌椅,参天大树直接从屋顶长出去,成功诠释着对于阳光的热爱,想要住人?要么当野人,要么重建。
灵仙镇地处偏远,虽有一些富户,却也都在有条件的时候纷纷搬离了,只留下一些务农的镇人,在来往行人都极为稀少的情况下,整个镇子显得格外的冷清。
可是今天却突然热闹了起来。
一个是因为那个仿佛建着阎罗殿的潮庄卖出去了,大家刚才探讨那个傻子人傻钱多呢,结果那个傻子就开始公开招收家仆了。
“谁会去啊,那种鬼地方,进去了还不知道出不出得来,”一人扛着锄头摇了摇头说道,“有那个闲工夫,还不如好好种地呢。”
“说的也是,没意思,这种人傻钱多的,家仆能给几个钱。”
“老老实实干活吧……”
潮庄招佣人,一月一两银。
一两银对于修真者来说就跟路边的石子没有什么区别,说不定还膈脚,可是对于凡人来说,一个普通家庭三口人一年可能才能用上三两银,一月一两银简直就是巨款。
平日里门可罗雀的潮庄门口顿时人声鼎沸,之前扛锄头的,说人傻钱多的,老老实实干活的赫然在列。
这就是另外一个原因了。
“老爷这是要选几个家仆?”
“选家仆的条件是什么?”
“……”
门口人声鼎沸,门内朝砚躺在牵进来的马车上晃晃悠悠的抖着腿,周围是芳草幽香,头顶是蓝天白云,偶尔有一两个鸟雀飞过头顶,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反正从太阳底下看都是黑色的,这样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场景,简直是诗人词人们的毕生追求,然而这些并不能解决肚子饿的问题。
“首先得找一个会做饭的,”朝砚掰下了一个手指,“衣食住行,再找一个会做衣服洗衣服的,打扫屋子的来两个,看家护院来两个,以后估计不出门……不出远门了,车把式和养马的就不需要了。”
朝砚的招收标准简单,不论外貌体型如何,他要找的是有真本事的,而这样的条件一出,不到一个下午,该选定的人就已经选定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