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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抬头望过去,正好与那人四目相对。
    他一下子停在门口的地方,脸上厚实的镜片反着光,让人一时难以分辨他眼镜下的表情。
    “陆……陆枫?”
    对方皮肤白皙,刘海有些遮眼睛,脖子上又戴着条围巾,要不是听到他的声音属于男性,我都要以为这是个姑娘家。
    我眯了眯眼,记忆一片空白,没认出他:“您是?”
    那人往前走了两步,让我彻底看清他的五官。
    眼镜片虽厚,一双眼却格外清澈,睫毛也很浓密,长相堪称清秀。看到这样一张脸,我很快便将他与记忆中一个人对上了。
    声音卡在胸口,好半天才沙哑地吐出那个名字:“……莫秋?”
    我初中时,虽然淘气爱惹事,但因为成绩好长得帅,上到老师下到同学都颇为喜爱我,我就是年级里的孩子王,振臂一呼后头呼啦啦就能跟一大群人。
    我永远闪耀,永远拥有数不清的赞誉,见谁都是朋友。而有受欢迎的人,就有不受欢迎的人,这仿佛一个找不到道理可言的定律。
    如果说我是学校的万人迷,那莫秋,就是那个大家都避之不及的万人嫌。
    第13章遇人不淑
    莫秋虽然有个十分少见的姓,读书那会儿却无论成绩还是长相都不太出挑,性格更是沉闷畏缩、阴郁寡言,整日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从不与旁人结交。
    成年人的社会有时候为了合群都不得不做出各种伪装与牺牲,少年人虽没有那么多利益纠葛,却有着更严苛的一套规则。
    莫秋的古怪不合群很快让他成了白羊群里的黑羊,大家排挤的对象。
    一开始只是私下对他性格的抱怨、言行的嘲讽,慢慢的,行为升级,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正面羞辱与欺凌。他所走过的地方,众人皆避让,他用过的东西,焚化炉才是归宿。
    他彷如一个行走的核污染源,在哪儿都不受欢迎,连班主任也因为他总上不来的成绩对他意见颇大。
    直到莫秋因日益加剧的霸凌被人从楼梯上推落,摔伤了一条腿,校领导这才引起重视,找班主任商量对策。
    而他们商量了一下午的对策实在是很简单粗暴——在莫秋腿伤痊愈之前,由我陆枫,对他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工作。不仅要做他的“腿”,还要指导他功课,带动他的情绪,让两人得以共同进步。
    不得不说,想出这主意的人真TM是个天才。
    我被强迫上岗,当起了莫秋的保护者,连座位都换到了他边上。
    虽然大家仍然不待见他,但可能顾忌我的存在,也没再上升到流血事件。
    而在结束帮扶工作后,由于我表现出色,莫秋的成绩有了很大改善,班主任一激动,任命我继续担当他的私人小老师,直到学期结束。
    结果一学期又一学期,就这样,我当了他整两年的保姆加保镖加家教,最后只得了班主任一句“热于帮助同学,擅长为老师分忧”的毕业赠言。
    高中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莫秋。我和他私下本就没什么交流,他话少,我也自觉和他不是一路人,从一开始便有意识地保持距离。毕业后各奔东西,连个联系方式都没留。
    今天这样突然地重逢,实在让我没有想到。
    “好巧。”莫秋眼里都是惊喜,又有些怀念,“我们有好多年没见了吧,我还以为……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除了酒瓶底变薄了,人长高了,他性格方面倒是没怎么变。
    我好笑不已:“你这话说得好像毕业了我就死了一样。”
    莫秋一愣,连忙慌张摆手:“不是不是不是,我,我说错话了……应该是没想到还能再见你。”
    也没多大区别。
    我不再逗他,问:“你来是?”
    他这才像是回过神,掏出手机给我看:“哦,对,我是来取写真集的。”
    沈小石诧异不已:“罗峥云的写真集是你买下的?”
    他打量莫秋的目光太过明晃晃,莫秋面颊一红,说话又结巴起来:“不,不是的……我是……我是职业插画家,因为他身材比例很好,我就想……想买本他的写真做为参考素材。”
    他这也算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人家还啥都没问呢,他就着急忙慌把什么都抖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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