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秦朝歌坐回石凳旁,才注意到还盛得满满的两杯酒,暗骂了几声。
“下次一定得找个机会让他喝下去!”
顾不上整理,司秦朝歌就回屋休息了,第二日还要赶往城南头,与华门碰面,难免会有些火气,他的武功平平,想争得上风怎么也得养好精神在气势上压过对方一头。
皱着眉看着凌乱的内室,司秦朝歌压下心中的不悦,翻身上床,盖上被褥。
一夜无梦。
……
翌日清晨,司秦朝歌先命人将死去的几人扛进屋内,找了几块布遮掩上尸首,吩咐小林子尽快传唤空闲的下人前来将他们埋了。司秦朝歌始终不敢正眼看几具尸首,那会令他想起昨夜所见的明晃晃的银针。
他晕针的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那种深入骨髓的厌恶与恐惧,不仅在针线刺入自己身体时发作,就连看见针尖穿透他人胸口,也会令他犯呕不止。
发现主子的不适,聪明的小林子迅速将尸首遮住。
“主子,该出发了。”
推开窗门向外望去,时候的确不早了。司秦朝歌点了点头,清点着要带去的护卫,就领人出了院子。
赶到城南花了不短的时间,约莫半个时辰后,几人终于赶到了汇合的地点。凝神一看,除了华门与栖凤阁,其余的几派都已赶到了。
“晚辈花月楼秦暮歌。”双手抱拳,司秦朝歌主动上前道,“对各位前辈仰慕已久,今日一见,算是圆了一桩心愿了。”
“你这后辈倒是会说话,讨人喜欢。”
最先凑上来的是南疆豫门首席长老豫淳,花白的胡子老长,笑眯眯的时候好似看不见双眼。这老者一看便是位老顽童,事实也是如此,传闻他是个自来熟,到哪儿都能和人搞上关系。
随即附和的是一声冷哼,来自另一边一位年纪不轻的女子口中。
“哼,吹嘘拍马,也不知是不是有点真本事。”
这下,豫淳急了。他夸赞过的人,还没人能如此评价的。
“你这老尼姑瞎扯什么呢?我看你就是在那座破山里呆久了,整个人就跟个大冰块一样,不想干事了?那就滚回你那座破山上的破庙里继续做你的尼姑去!”
“豫淳,你……”
“师父……”
冰冷的女子正要反驳,却被身后的女弟子拉住了胳膊,轻轻摇了摇头。
“师父,现在不是动怒的时候。”
见有人为他阻拦住冰山似的女子,豫淳越加得意地吐了吐舌,孩子气地摆了个鬼脸。气得头顶冒烟的女子在弟子的再三劝阻下强耐祝心头不甘,一甩袖,去了看不见豫淳的树荫下,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两位前辈的恩怨似乎结下很久了,他们向来如此。”
走来的是一个青杉青年,看上去与司秦朝歌一般年纪,温闻尔雅。论性子,倒与顾东宸有几分相似。
“秦公子可是江湖新秀花月楼的楼主?”青年伸出一只手,“幸会幸会!在下司马长空。”
这青年,是司马家的大少爷?
在听到对方自报家门时,司秦朝歌就了然了对方的身份,笑着与他握了握手,以表友好之意。
“司马少爷的名头,江湖中可传得不弱,秦某远不能及呢。”
“那是秦公子为人低调,鲜少有人知晓花月楼楼主的名号而已。”
对他这一番说辞,司秦朝歌也不辩解。为了隐藏身份,他的确吩咐燕几道不要将他的化名伸张出去,也给江湖中人造成了一种花月楼背后楼主“神秘莫测”的第一印象。这正是他想要的。
不过无论豫门,天山派,还是司马家,论底蕴,都是他的花月楼远远比不上的,这也是他接受凤子卿合作提议的原因之一。
“哎呀!没想到华门真舍得,竟派了喻大少爷亲临……”
司马长空的一声噫语,使得司秦朝歌猛地回过身,果不其然地看见喻长维悠悠然步向这边,身后跟了几名家丁。
似乎是看见了司秦朝歌,他的嘴角上扬了几分。
“原来大美人儿是花月楼的人,”喻长维咂舌道,“能在这里碰上倒也是缘分,大美人儿何不从了本公子?”
“墨子卿呢?”挥开喻长维伸来的手,司秦朝歌的语气咄咄逼人。
“墨子卿?”喻长维一愣,“哦,你是说小美人儿吧?”
小美人儿……好你个喻长维,他司秦朝歌的人也是你可以随意亵渎的?司秦朝歌是个占有欲极强的人,只要刻上他的印记的东西,哪怕是一只小虫,他也见不得旁人欺了半分。
墨子卿吏属太医院,身子是早已卖给了当朝帝王了。
“小美人儿好着呢。”像是没看见司秦朝歌的目光,喻长维接着说道,“我本以为小美人儿……没想到他还是个处子,你竟没碰过他,肯定想象不到,他那身子真是格外销魂……”
司秦朝歌的掌间运气了内力,正准备一张劈上去,突然看见喻长维像离弦的剑一般倒飞出去,飞了好远,才狼狈地摔在地上。
抬头一看,入目的是脸色阴沉的凤子卿。
第三十四章 莲池 (1967字)
第三十四章莲池
一脚踢出,凤子卿却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收回长腿,气定神闲地缓缓步至司秦朝歌身边,给了狼狈的喻长维一记白眼。
“你来的可真是时候。”吹了声口哨,司秦朝歌略带讽刺地说着,撤去掌心的内力,负于身后。
若是这人再来迟一些,他说不准已经一掌打在了对方的天灵盖上,让他彻底起不来身了。
“有人在调戏你啊宝贝儿,英雄救美不是很帅气?”凤子卿调侃道,“那种小白脸似的货色,正好趁趁真英雄,也算发挥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