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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戒指
寻聿明在病房里躺了三天,庄奕每个早晚都来看他,顺路给他带些清淡的白粥小菜。
加州满大街是中餐馆,味道都不怎么样。寻聿明独处异国他乡,生病之后能有人照顾,不至于孤零零的一个人待在医院,已是暗自庆幸,倒也不挑食。
他心里感激庄奕,怕麻烦他,又怕耽误上课,挂完水便急忙出院了。
“我也是出院之后才知道,原来那天金熊对红潮的比赛爆出了大冷门。”寻聿明对着屏幕叹了口气。
他们走的时候战况明朗,红潮队上半场遥遥领先,大家都以为金熊队输定了。谁料想金熊队还藏着杀招,下半场换上他们的替补四分卫,陡然扳回了比分。距离比赛结束仅剩三分钟时,他们队的一个球又被裁判判定为有效,最后反而是红潮败北。
由于赛事太过精彩,结果大出意料之外,满以为金熊队必输便没去看球的人悔之不迭,这场比赛后来也被人戏称为“被错过的世纪之战”。
“庄奕说错了,比赛是年年都有不假,但这种比赛再过十年也难遇见了。”
寻聿明回思往事,仍然忍不住替庄奕遗憾,“他爸妈原来在纽约的邻居是斯坦福红衣队的球员,有一回那个人跟腱受了伤,就推荐他去替补。本来他没资格上场的,但因为那次表现太好,被斯坦福的橄榄球教练看中,特招他进的大学。”
庄奕在学业上从未出过差错,一路A+走到中学,进斯坦福根本不成问题,原本用不着体育特招。
他从小深受祖父母宠爱,被他们带在身边悉心教养长大,一直接受最传统的绅士教育。祖父母都有三分之一英国贵族血统,为人老派保守,至今待在老家的庄园里不肯挪步,哪里舍得放他去美国念书。
在祖父母眼里,只有牛津才是正经大学,剑桥马马虎虎,即便庄奕要去“粗鲁”的美国人那里读大学,至少也该进排名第一的哈弗,怎么能去狂野的西海岸上什么斯坦福呢?
然而庄奕酷爱体育,凡是寻聿明能叫出名的运动,他无不擅长。“入校直接进红衣队”,对他而言是个巨大的诱惑。他宁肯违背祖父母的意愿“堕落”到美国去,也不愿放弃这个机会,最后便答应了。
错过一场精彩赛事,别人或许不在意,庄奕却必然难以释怀。
寻聿明越想越烦乱,提前结束咨询,合上了电脑。他心里发闷,胸口堵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左右睡不着,索性起来换衣服,打算出门喝一杯。
回国没多久,附近的酒吧倒让他摸了个门清。寻聿明不喜欢唱歌跳舞的嘈杂环境,只想找地方安安静静喝闷酒,让他心仪的清吧没几个。
带上手机、钥匙出门,楼下碰巧就有一辆趴活的的士。寻聿明上车报了个地址,司机师傅笑道:“那边儿最近挖出文物来了,拉上警戒线都不让走了,你要不换个地方?”
寻聿明想了想,说:“附近有什么环境好的酒吧吗?”
“你要什么档次的?”司机问。
“随便。”寻聿明没要求,“安静点儿,气氛好就行。”
司机按下计价表,驱车上了滨海公路。大约一刻钟后,车子停在一栋菠萝形状的大楼前。寻聿明一边扫码付钱,一边问:“这是什么地方?”
“海湾酒店啊。”司机道,“您是外地人吧?这儿二十七楼有个酒吧,绝对符合您要求。”
寻聿明心里直犯怵,这地方看着奢华高档,消费肯定也高。他就是个穷大夫,地位再高、名气再大,薪资还是国内公立医院的水平,动辄几千一杯的酒他可喝不起。
原想换地方,但那司机拿钱走了,一时半会儿也拦不上车,寻聿明干脆上去看看。他从旋梯上楼,直奔二十七层。
门厅里铺着褐色大理石,水晶吊灯照耀下,人显得愈发渺小。寻聿明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无所遁形,侍应上来,温声问:“先生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
“请问你们这儿酒吧在哪儿?”寻聿明环视一周,也没看见喝酒的地方。
“这里是宴会厅。”侍应帮他按下电梯键,道:“酒吧在三十七层,您上去就到了。”
寻聿明道过谢,心想那司机忒不靠谱,大约是道听途说知道这个地方,其实自己也没来过。
他走出电梯,前面一扇门,进去之后便是长长的吧台,旁边摆着一圈高脚凳,夜幕下的大海透过落地窗仿佛触手可及。寻聿明绕过石柱,坐进角落,跟侍应要了一杯马提尼。
酒吧内明暗交错,地板上、杯子上、窗户上……四周光线折射过来,都不及他眼中的神采。寻聿明坐在高脚椅上,修长双腿一屈一伸,腰身若隐若现。他今天穿一件白衬衣,微微低着头,脖颈弯出一道优美的弧度,顺着锁骨直滑进领口。
不远处有西装革履的乐手弹琴,乐声在室内缓缓流淌,不知不觉间,手里的杯子已然空了。侍应走过来,递给他一杯黑皮诺,道:“先生,这是那位先生送你的酒。”
寻聿明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穿灰西装的男人正冲他笑,对方看起来比他年长不少,周身气度从容沉稳,自有一段成熟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