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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屋里的白月光[穿书] 作者:狐狸不归

    那是一家很出名的餐厅,不怎么接待外客,不仅要有钱,还要有身份,一般人进不去。重生前明野去过很多次,大多是别人请,也有他请别人的时候,不过他对口腹之欲没兴趣,尝不出比别的地方的菜色出彩多少,但总能记得这里好评最多。

    明野又对司机说了一遍地址。

    那家餐厅的门槛很高,却建在闹市当中,大约是闹中取静的意思。

    明野出示了预约信息,和容见走到一处靠窗的包间。

    服务员上来点菜的时候,容见捏紧口袋里的盒子,“我去个洗手间。”

    明野点了点头。

    容见去洗手间并不是上厕所,而是想要戴上耳环,那对明野过年送给他的翡翠耳环。

    卫生间里都是单独的隔间,里面的空间很大,容见戴上了那对翡翠耳环,又理了理长发,遮住了耳垂下方的翠色。

    从洗手间里出来,容见急着往回包间里走,后面忽然有人叫住他。

    容见回头,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个子中等,有些发胖,但穿着得体,还维持着体面。

    但他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那人笑了笑,“我是你张叔叔,小时候还喂过你糖,不记得了吗?”

    容见记起来了。原身虽然专注于当个黑月光,但还是很关心公司的事,最主要是心有不甘,所以对公司里的人也还算了解。

    眼前这个人叫张行,公司分部的一个总经理,在容家干了很多年,还有股份。

    容见无奈地说:“张叔叔好,你也在这里吃饭啊。”

    张行叹了口气,很痛心似的,“要不是今天刚好也来这里吃饭,还看不到你着了骗。”

    容见一怔,“怎么了?”

    张行小声说:“我看到和你一起进来的人了,我知道他,一个小杂种,母亲是妓女,他也是出来卖的,现在年纪轻轻竟然都混到你的身边了。”

    容见只感觉脑子嗡了一声,本能地想要抬手给眼前这人一拳,可他脸上挂满了恶意的笑,容见反而冷静下来了。

    他看了一眼周围,四处都是服务员,隐蔽的地方还有站岗的安保人员,在这里动手立刻就会被拉住,到时候打得不痛快,还会让明野知道。

    没必要这样。

    容见觉得他可以保护明野,不被眼前的杂种侮辱。

    于是,容见低着头,轻声说:“我都不知道。这里人多嘴杂,不太好说话,我们去外面说吧。”

    以张行的身份,是不可能在这里订到包厢的,他们一前一后走出了餐厅的大门,容见给明野发了条信息。

    “忽然肚子疼,得过一会才能回去了。”

    再繁华的大都市,多走几步路也有狭窄的小巷。

    容见加快脚步,率先走到小巷深处,里面摆着一个垃圾桶,四处没有一个人。

    张行不太愿意踏足这种地方,觉得有失身分,但容见已经进去了,他不去又不行,一边走一边嘟嘟囔囔,“他叫什么名字我不记得了,他妈是很出名的妓女,你也知道,招妓这种事很常见。他妈更有头脑一点,老的卖,小的也卖,朋友介绍我去过一次,嗯,我是找小的,结果价格没谈拢……”

    容见已经停下来了,活动了几下手腕脚踝,皮鞋鞋跟敲击着水泥地面,发出清脆的响声。

    不过短短几句话,容见就想明白了。

    《恶种》里只叙述了明野上大学后的事,可对于之前的事只作为背景略述。容见只知道明野在十三岁时离家出走,到了福利院,两年后被孙老头收养,在容家干了一年苦力,又被容见看上,送进了绘文中学。

    这个背景看似很平常,但如果说发生在明野身上就是不合理的。因为明野很会忍耐,他不在乎打骂和疼痛,做事只追求最简单能达到目的的方式。肖琳确实不怎么样,对明野非打即骂,可却勉强能算得上为明野提供稳定的生活,有学上,有饭吃,所以明野在能够独立前不会轻易离开,去外界找一种更麻烦的生存方式。

    除非在明野十三岁这年,发生了一件让他无法继续忍耐的事。

    容见喉咙一阵焦灼,他不敢再继续想下去了。

    可他逼着自己想明白了。

    这件事从头到尾没在《恶种》正文里露出过一丝端倪,也许是作者私下的设定,也许是世界观的自动补全,总之在十三岁这年,肖琳决定毁掉明野。

    所以明野才会离开,肖琳才会坐牢,眼前这个畜生才会耿耿于怀。

    张行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容见打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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