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小孩说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因为很小就开始流浪,后来被人贩子捉了,因为xing子犟,脸上又有疤,就被倒买倒卖了许多回,最后被卖到妓院做龟公,却又因为不听话,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甄珠,便真要死了。
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xing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让甄珠照顾他,喝yào倒水都自己做,又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虽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如此时这般,搬个小板凳坐在车马店,慢慢适应了解这个世界。
阿朗便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她发呆,他也发呆,她说话,他便接茬,虽然经常驴头不对马嘴。
但也足够让甄珠感到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yu。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
就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时间到了暮春,阿朗的伤好的七七八八,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古代没飞机,车马也慢,她空中飞人满世界游山玩水的生活自然要结束了,赶紧找个喜欢的地方定居是正理。而京城显然不是宜居之地。
她虽不是很在意原身的身份问题,但也知道这时候从良的青楼女子不受待见,更何况珍珠姑娘以前是花魁,等她瘦了,肯定有许多人能认出她来,万一哪天街上走着走着都遇到个前恩客,那岂不尴尬?
所以还是离开吧。
最后决定去离京城不算太远,以花闻名的洛城。
雇了辆马车,一路颠簸,最后到达洛城时,已经是三月春暮,桃李谢了,却正好赶上牡丹开,满城都笼罩在花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