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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了就趴在马背上眯一会儿,饿了就啃一口干粮,渴了就灌一口凉水。
    没有人抱怨,没有人喊累,连马都瘦了一圈,蹄子踏在黄土路上,发出沉闷的、疲惫的、一步一个坑的声响。
    沈河的腿内侧被马鞍磨破了皮,又结了痂,又磨破了。
    血渗出来,粘在裤腿上,干了之后硬邦邦的,像一层壳。
    每骑一步,伤口就被撕开一次,疼得他额头冒汗,他咬着牙,一声没吭。
    掌心也破了,缰绳上沾着血,分不清是他的还是马的。
    朱钦煜军训了几个月,倒也还好,他看着沈河这模样,又气又心疼,一把将沈河背在背后,让石仔去牵马,他背着沈河去西安。
    沈河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还大义凛然道身为监军太监,要是连骑马都不会,岂不是让人白白笑话?而且我不可能事事都依靠你,骑个马而已,受伤就受伤了。
    对于大丈夫来说,那不是伤,那是勋章!
    朱钦煜没有理会他喋喋不休的嘴巴,直接将他扛起来放在背后。
    沈河吓了一大跳,不停捶打着朱钦煜:“朱钦煜你放我下来!”
    “公公别闹”
    “我闹你大坝的王八蛋!放我下来!我要自己骑马!”
    朱钦煜见他挣扎得厉害,没办法拍了拍沈河的屁股道:“公公,乖,我背着你也是一样的。”
    沈河又气又脸红,再一次被小王八蛋的厚脸皮刷了下线,他咬牙切齿道:“朱!钦!煜!你再不放我下来,你特么不要跟我睡!且我还要捏爆你的小老弟!”
    朱钦煜叹了口气,无奈将沈河放下了地,沈河跳上了马背上,一脸挑衅地看着朱钦煜。
    果然,没有哪个男人是能逃离命根子的威胁的!
    朱钦煜这个精虫上头了的,更逃离不了!
    沈河一夹马背,留给朱钦煜潇洒的背影就就疾驰而去。
    他的声音散在空中:“朱钦煜,你爷爷先走一步,再见!”
    朱钦煜满脸黑线,磨了磨后槽牙,从喉咙深处挤出来几个字:“公公!你竟敢不跟我一起!”
    第146章 对与错1
    后面的一天,沈河都是在朱钦煜背上度过的,被朱钦煜背着狂奔了一路。
    他的那匹马被亲兵牵着,至于为什么是亲兵,而不是石仔呢?
    因为亲兵看着沈河和朱钦煜亲密的动作,深深记着石仔传授给他的秘诀,深呼吸一口,眼神往上瞄“阿巴阿巴阿巴……”
    给朱钦煜气得,以为亲兵是学沈河说话,当即就把马丢给了亲兵,让他慢慢跟上大部队,自己则背着沈河一路狂奔。
    这一次无论沈河是拿小老弟还是小老妹威胁朱钦煜都没有用了。
    拿小老妹威胁朱钦煜,谁料朱钦煜这小王八蛋一句:“我小老妹是朱巧嫤,我不介意公公捏爆她。”直接杀死比赛。
    沈河:“……”小公主对不起,我愿意给我一巴掌收回我刚刚的话。
    沈河的沉默不语让朱钦煜更生气,这下好了,不仅不能自己骑马,每天都趴在小王八蛋的背上不说,就连吃饭喝水上厕所都要向朱钦煜报备,还不能超时。
    除此以外,朱钦煜还动不动问他:“我和朱巧嫤谁更好看?”
    “你好看。”
    “我和朱巧嫤你更在乎谁?”
    “更在乎你。”
    “那我和朱巧嫤掉水里,你先救谁?”
    沈河掏了掏自己的耳朵,百无聊赖道:“救你救你,都救你。”
    “那我和张白安掉进水里,你又先救谁呢?”
    “救你”
    朱钦煜开心地笑了:“公公不在乎张白安啦?”
    沈河嘿嘿一笑:“张大人会水,不需要我救,嘻嘻。”
    朱钦煜青筋爆出:“……沈!小!四!你连张白安会不会水的事情都知道!你想死是不是?”
    沈河打了个哈欠,环抱着朱钦煜的脖子,头往前拱了拱:“好了,我困了,睡了,晚安。”
    朱钦煜憋了又憋,憋了又憋,最后闭嘴让沈河安安心心靠在他背上睡觉。
    当时沈河选择在河津县停留这么久是有原因的,南方想要运往粮道进入陕西,是绕不开河津县这个关键路口,同样河津县位于山西边陲,与陕西交接,陕西边陲的受难百姓,就可以前往河津县。
    沈河把徐世琛留在那里,也是方便对接两边。
    这次沈河就没有在其他县城多停留了,作为战略布局,边陲那里安了一记定神针,就要在陕西中心,西安那里再安一记定神针。
    以西安与河津县为原点,朝周围辐射。
    这样效率大,成效快,比每个府州县都亲自去一遍要划算得多。
    六天的路程,沈河他们一行人,三天就赶到了。
    西安城。
    城门在望,高大巍峨,青砖灰瓦,飞檐翘角。
    城楼上的旗帜在风里猎猎作响,上面的字看不清,只看到一片模糊的、深色的影子在飘。
    作为十三朝古都,西安的气派不是别处能比的,唯一能跟它相提并论的,除了顺天府(北京)就是大月朝的留都应天府(南京)了。
    距离西安城还有半里路程,风里便裹挟着断断续续的哭声、尖利的尖叫,还有士兵粗暴的辱骂声,刺破了旷野的寂静。
    沈河原本趴在朱钦煜背上,昏昏欲睡的神色瞬间清醒,当即拍了拍朱钦煜的肩膀:“停下,下去看看。”
    话音刚落,他便利落扯开绳子,挣脱朱钦煜的手臂,稳稳落地。
    朱钦煜紧随其后跳下马,眼神冷冽地扫过四周,不动声色地示意身后众人。
    石仔立刻上前牵过两人的马匹,其余亲兵迅速呈护卫之势围拢,将沈河与朱钦煜护在中间,周身气势凛然。
    沈河绕过土坡,眼前的场景让他眯了眯眼。
    四个士兵,灰扑扑的,领口敞着,袖口卷着,正围着两个女人。
    一个妇人,三十来岁,头发散了一半,脸上有巴掌印,嘴角渗着血,被两个士兵一左一右架着胳膊往外拖,脚在地上犁出两道浅浅的沟痕。
    一个女孩,瘦得像一根柴火棍,被另一个士兵拽着胳膊,跌跌撞撞地跟着走,哭得嗓子都哑了,眼泪糊了满脸,嘴巴口齿不清地喊着“爹——爹——”。
    一个男人跪在地上,衣裳破得不成样子,膝盖处的布料磨穿了,露出底下青紫的皮肉。
    他不停地磕头,额头磕在黄土路上,一下一下的,砰砰作响,磕得额头上破了一层皮,血和泥混在一起,糊了满脸。
    “大人,大人……”他的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见,“我们真的不愿意去侍女啊……求求大人,放了小的一家吧……求求了……”
    那四个士兵相互看了一眼,架着妇人的两个没松手,拽着女孩的那个也没松手。
    为首的那个蹲下身,跟男人平视,语气听起来甚至算得上和善:
    “如今这个世道,让你媳妇和你闺女去做那些大人物的侍女,是抬举了你。你们怎么就不乐意呢?”
    男人不停地磕头,他声音发着抖,带着哭腔,“大人,一家人就算死了,也是要死在一起的。世道虽苦,可一家人在一起,总会渡过难关的……还请大人恕罪……恕罪啊……”
    为首士兵的脸沉了下来。
    他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土,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男人,语气里的和善没了,换成了一种不耐烦的、懒得再废话的冷漠:“好说歹说都听不进去。这可由不得你。带走。”
    架着妇人的两个士兵用力一拽,妇人惨叫了一声,膝盖磕在地上,被拖着往前滑,裙子磨破了,膝盖上的皮磨掉了,渗出鲜血。
    男人扑上去想抢人,为首士兵抬脚就踹,那一脚踹在男人胸口上,力道极大。
    男人整个人飞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滑出去好几尺,趴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住手!”
    一声厉声呵斥让四个士兵动作一顿,猛地转头看来。
    他们转过头,看见沈河和朱钦煜,虽然不知道两人是谁,但单凭气质,就知道两人来头绝非等闲,是他们惹不起的人。
    再往后,十几个亲兵一字排开,手按刀柄,面无表情,气势汹汹。
    四个士兵的脸色齐齐变了。
    为首的那个反应最快,连忙松开妇人的胳膊,站直了身子,其余三个也赶紧松了手,规规矩矩地站好。
    四个人躬着身,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声音发着颤:“见、见过大人……”
    沈河走过去,目光从那四个士兵脸上扫过,又从跪在地上的妇人、女孩、趴在地上起不来的男人身上扫过。
    他的眉头皱着,眼底带着一层薄薄的、压不住的怒意。
    “我竟不知道,我大月朝底下,竟然有士兵强抢民女。”
    “怎么?是把大月律当成一张废纸不成?”
    四个士兵的腿都在抖。
    为首的那个脸色白得像纸,额头的汗珠子一颗一颗地往下滚,他躬着身,声音急切,像是怕说慢了就会被拖出去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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