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通宵开会,上午又见了一拨人,就飞回来了。”他打着呵欠,明明才来过一次而已,就已经熟门熟路地躺到我沙发上:“三天才睡了五个小时,厉害吧。”
我把晒在阳台上的被子搬到床上,把空调的温度打低。
“别睡沙发上,醒来会腰酸背痛的,上床睡。”我把床上的书拿开:“把鞋子脱了,衣服先扔沙发上,等会我来收拾。”
他懒洋洋脱了衣服,里面穿了件黑色的T恤,慢悠悠蹭过来,把头靠在我肩膀上。低声抱怨:“我好饿。”
“你先睡,等会我叫你吃饭。”大概是真的累过头了,他眼睛都睁不大开,朦朦胧胧地半眯着,额前头发垂下来,完全不见平常神采飞扬的样子。我伸手摸了摸他头发,他也只是抬了抬眼睛。
我把他搬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关了卧室灯。黑暗里隐约可以看见床上隆起的一团,明明看不清楚,心里却知道,那个人就在这里。只要知道这一点,仿佛整个心都安稳下来,云在青天水在瓶,一切都安稳团圆,无比美好。
我很早就明白,真正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什么歇斯底里的呼喊,而是安心的,愉悦的。像我小时候每一个度日如年的假期,看见他来了,世界都瞬间被点亮了。喜欢一个人,就是只要在他身边,就觉得自己很安全,像冬天外面刮着狂风,而你躲在被子里看书,这世界再严酷,都不能再伤害到你。
因为是给自己一个人买的菜,所以没什么复杂的食材,剥了一点虾仁,剁碎了瘦肉,给他煮了虾仁粥,下了一个荷包蛋。郑家虽然宠他,但是在正事上也一点不含糊,一直是以继承人的严格标准在要求他。派遣出去半个月都是小事。我看他累成这样,大概这几天也没好好吃过一顿饭。
粥做好了,叫他起来吃,他累得连捉弄我的精神都没有,乖乖端了碗,盘着腿坐在床上吃,吃完了抹抹嘴,钻回被子里。
我摸不准他衣服是什么材质,不敢放洗衣机里洗,翻来覆去找洗标,闻到一股烟味。
他是中学就开始吸烟了。
郑家人身高都不错,他十四五岁就开始拔高,瘦,穿着黑色T恤,坐在天台上吸烟,他头发黑,又带着点卷,长得长了,垂在脸侧,侧着头,一个人就坐一下午。
我从那时就渐渐知道,有很多事,我没办法陪他。虽然他累了会来找我,困了会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在我床上睡觉。虽然他老是叫我“小朗呐”,好像我是很特别的存在。但这其实都是朋友之间会做的事而已。
这些年,他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换了很多,都很美,千姿百态。
每个正常的男性都会有欲望,郑家人都喜欢享受,他们玩得起,也有资本。郑野狐守身如玉,是因为他喜欢林尉。
而郑敖是因为没有喜欢的人。
我是被说话的声音吵醒的。
“……让徐也森自己来找我谈,提醒他一句,现在还是我在管,等我爸得到消息,就不是一块地能解决的事了。”
我睁开眼睛,天还没全亮,门口透进来客厅的光,郑敖站在客厅里,背对着卧室,似乎在穿衣服。
我按亮了卧室的灯。
客厅里说话的声音小了下去,卧室门被推开了。
郑敖已经穿了一件白衬衫,正在套西装外套,他的身材穿上衣服显瘦,好在肩宽腰窄,也撑得起来。
“我助理来给我送衣服。”他理好西装领子:“我天亮要去开个会。”
“吃早餐了吗?”我问他。
“路上再吃。”他扣好纽扣,背后的助理似乎递了手机过来,有电话,他伸手接了,翘着嘴角,朝我做了个告别的手势,一边讲电话一边匆匆走了出去。
我没了再睡的心情,拿起床头的书来看。
就算我不清楚他们这些事,也知道郑家最近似乎有大动作。如今关映在家养病,郑野狐那个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是狐狸一样的人,他不说,谁也看不出来他想做什么。
我只是担心郑敖。
他们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权力和利益之争,学法的都知道,有多大利益,就有多大风险,利益越大,暗中窥视的人也越强大。他们这些家族看起来你来我往一团和气,事实上,有一天哪一派忽然倒了,千金子沦为阶下囚,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他是郑敖,郑家三代单传的独子,他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连根都扎在这里。
他有他的利爪,也有他要厮杀的东西。
我却连看都看不懂。
☆、浪漫
我又忙了整整一周时间。
其实我是个很无趣的人,和家里那边关系并不算好,朋友也不多,所以除了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基本都用来看书,研究做饭,我还会种一点菜,把做饭剩下的蒜头剥成一个一个,大头朝下插到装了泥土的一次性水杯里,很快就发芽,让人觉得生命真的很顽强。
童夫人的那个案子,定了开庭日期,我一直在看相关案例,苏律师告的是虐待罪、家庭暴力及婚内强奸,最后一个是肯定告不成的。重点肯定要落到虐待罪上面,现在两个要点,一个是尽量收集证据,最好的情况是能判情节恶劣,还要提供长期虐待的证据。另外一个,就是摸清对方律师的套路,对方的律师团一定一上来就辩无罪,能供他们发挥的区间不多,验伤报告和照片都在,长期虐待的证据我们也在慢慢收集,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咬死是受害人自愿的。我看了一下童家过去几个案子的新闻,里面没有一个律师是好惹的。
好在苏律师的态度很自信,举重若轻,连我也受到鼓舞,安下心来做准备工作。
一直也在留意郑敖的消息,可是我跟他那帮朋友不熟,李貅最近又没有来找我,他自己也没有主动联系我,所以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
五月初,我放假在家,随手翻了翻他的INS,看到贺连山的INS不久前更了一张照片,一大堆人在院子里烤BBQ,背景是露天的泳池,他在镜头左边,侧着头跟Shakira说话。
原来他已经忙完了,只是没有来找我而已。
有人说暗恋就像很努力很努力地想在那个人那里打一个高分,结果却发现自己连考试资格都没有,说暗恋让人心如死水,不起波澜。其实不是的,暗恋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一秒天堂,一瞬间又地狱。你总是自作多情,总是以为他喜欢你,把和他相处的每一秒都翻来覆去地嚼,希望能嚼出一点证据来,最后却在一个瞬间忽然明白:喜欢其实是显而易见的,是忍不住会接近你的。如果要你去猜,去努力去证明,去找那些他喜欢你的蛛丝马迹,那就是他不喜欢你。就算再像,再自欺欺人,他都不喜欢你。
你以为他喜欢你,却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发现他对真正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
暗恋其实是,你以为你在考试,你很努力地写完整张试卷,才发现自己连交卷的资格都没有。
伤一次心,消沉一段时间,等他做出一点亲近的表示,又开始死灰复燃,蠢蠢欲动。
我的心里,似乎长着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他一个举动,就点起一把燎原的火,烧光理智,烧光矜持,烧得不能自控,所有想好的计划全部灰飞烟灭,飞蛾扑火般对他好。一直烧,一直烧,一直到烧完,烧得满地灰烬,烧得遍体鳞伤,修养一段时间,又从灰烬里长出新的幼苗来。
我喜欢他整整十五年。
我不知道我在坚持什么,无数次我想放弃,警告自己不要犯贱,告诉自己没有结果。我常常很孤独,翻遍手机联系录,找不到一个可以和我一起看一部电影的人,我没谈过恋爱,我没法喜欢上新的人,我心里的森林,每一棵树,扒开树皮,撕开树心,写的都是他的名字。
也许,要等到有一天,真的烧光了,烧死了,寸草不生了,才能真正的死心。到那一天,也许我能喜欢上新的人,也许我能自己一个人过。
只是我有点撑不下去了。
我太痛了。
周末的晚上,我想出门,去外面随便逛逛。
我过去的人生很紧凑,我上高中的时候,决定成年之后就把钱还给李家,我的生活里容不下漫无目的地闲逛。现在这个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再过几个月,我就可以领工资了,只要我够努力,很快就能把钱慢慢还上,所以我想我可以轻松一下了。
我很少逛街,对这个城市也不熟,好在住的地方离学校近,有一整条的小吃街,东西都不贵。
我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小吃街上满满的都是人,路两边摆着各种小地摊,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吃,我勉强认出几样,煎饼果子、焦圈、豆汁……逛街的以情侣居多,有一家店的炒肝很香,不过动物内脏胆固醇很高,我只点了一小份,吃完了,又跟着人群挤过去买炸糕,排了半天队,在人堆里挤着东倒西歪,听旁边的情侣拌嘴,心情竟然也慢慢好起来。
慢慢跟着人群走到街尾,后面灯光都慢慢暗了,有KTV,有酒吧,还有小旅馆的灯牌,小旅馆的人站在外面揽生意,看见我是一个人,都不管我。有个酒吧的灯牌很别致,是镂空的铁架子,形状是一只猫,我去酒吧都是因为郑敖他们一堆人在玩,今天忽然想自己去一次。
酒吧在二楼,上去要走一个铁制的楼梯,我往上走,有个人正好下来,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他惊讶地笑了:“是你?”
他逆着光,我没反应过来,他看我发怔,笑着侧了侧脸,灯牌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原来是上次在酒吧见过的那个罗熙。
我比他还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罗家虽然行事低调,但毕竟也只有一个儿子,再怎么奢侈都不过分,怎么会出现在这样平民的小酒吧里。
他一听就知道我在想什么,笑得眼弯弯:“我怎么不能在这里?”
他的眼睛眼尾有点往下撇,大概就是那种天生带着忧郁的眼睛,就算笑起来,眼睛里似乎也有无数藏起来的情绪,一个眼神就是千言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