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宁语宁将信将疑。
承光用力地点头,“真的,奥特曼从来不会骗人的。”
宁语宁摇摇头,“可我不喜欢奥特曼,我喜欢巴啦啦小魔仙。”
承光灵机一动,“奥特曼和小魔仙是好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他继续用令人信服的语气说,“语宁,你继续唱吧。有这个咒语在,你就不会害怕了。”
宁语宁擦干眼泪,重新回到讲台前。她闭上眼睛,在心中默念着“”,好像有一股勇气注入到心间。宁语宁抬起头,对着温承光唱道:“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
“嘿,小矮——温承光!”放学时,宁语宁在校门口叫住他,把口袋里的那根棒棒糖送给他,“老师让我当领唱,谢谢你。”说完后,她蹦蹦跳跳地跑掉了。
严芸见承光一直盯着小女孩的背影,打趣道:“那是承光喜欢的小粽子吗?”
“她不是小粽子,她是小魔仙。”承光看着手中的棒棒糖,咧嘴一笑。
奥特曼和小魔仙,一辈子的好朋友!
☆、第67章 盖世英雄
医院。五官科。
阮清歌拆完线后,询问张弛:“张医生,我现在可以要孩子吗?”为深爱的男人生儿育女,是每个女人的梦想。虽然温弘说有承光一个就够了,可是承光毕竟不是温家的血脉,所以于情于理,阮清歌都想为温锦言生一个孩子。
张弛回道:“停药后就可以。不过我建议你再调养下身体。”
阮清歌道了声谢,走出去时,瞥见了张弛办公桌上的一台摄像机。那不是宁西月的宝贝吗?他们两人或许已经偷偷在交往了吧?阮清歌抿着笑意,离开了医院。
回到家时,承光正在纸上涂鸦,见到她时,冲她嘻嘻笑。
“承光,”阮清歌拉起他的手,温声软语地说,“妈妈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承光的笑容灿烂得就像六月的明媚阳光,笑眯眯地说:“妈妈请讲。”
“妈妈想给你生个弟弟或妹妹。妈妈保证会像现在一样爱你。不过,如果承光不想要的话,妈妈就不生。”阮清歌望着儿子的眼睛,说的非常真挚。
承光歪着脑袋瓜思考了好一会儿。
阮清歌一颗心七上八下,即将放弃时,却听到儿子说:“那我可以要一个像语宁一样的妹妹吗?胖胖的,超可爱!妈妈,我一定会保护好妹妹的!”他朝天立起三根手指头,神色严肃地发誓着。
阮清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摸着儿子的头,眼里承载着满满的宠溺和欢喜。
“弟弟不好吗?”温锦言走了进来,笑着说,“弟弟也可以和你一起玩。以后天天跟在你屁股后,‘哥哥哥哥’的叫着。承光还可以教弟弟唱歌跳舞画画。”
承光想想就兴奋的不得了,扑到阮清歌怀中,搂着她的脖子撒娇道:“妈妈,你明天就给我生嘛!弟弟妹妹我都要!”
“哪有这么早生出来的?”阮清歌捏了捏儿子的小鼻子。她给他换上了橘色的短袖polo衫、浅蓝色的牛仔裤,牵着他软绵绵的小手,下楼,把儿子交给了温弘。
温弘要带承光参加在游艇上举办的私人聚会,说是要让承光打小就见识大场面,培养他的应变能力和交际手段。温弘深知儿子担不起天弘的重任,所以已经把心思放在了孙子身上,打算培养出天弘最强大的继承人。
阮清歌理了理承光的衣服,叮嘱道:“承光,对人要有礼貌,要懂事,别让爷爷为难,知道吗?”
承光乖乖地点头了。他朝着爸爸妈妈奶奶一一告别,牵着温弘的手,蹦蹦跳跳地走出了家。
温锦言刚美滋滋地想阮清歌接下来的时间全部都属于自己,严芸就拉着阮清歌到她房间,然后一连三个小时都没出来。
温锦言等的有点不耐烦,敲开了严芸的房间。婆媳俩正一边敷面膜,一边看韩剧。
大屏幕上,一辆红色的车正飞快地向悬崖边驰去。“救命啊!”女主慌乱地踩着刹车,脸上全是惊恐,大喊着,“都经纪人!”
阮清歌猛地撕掉面膜,握着严芸的手,着急地喃喃着:“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从天而降。一时间风云变色电闪雷鸣,飞沙走石天地骤变。男人双手按在车上,硬生生地将女主的车逼停在悬崖边!
哇!阮清歌双眼哇咔咔地泛着桃心,粉红少女心瞬间满血复活。
温锦言嘴角抽了又抽,不由分说把阮清歌抱了起来。他独守空房,而她却在这里花痴一个欧巴,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妈,她接下来的时间都归我了。”温锦言看着怀中的女人,眼里蕴着暧昧不明的笑意。
严芸赶紧用剧情引诱儿媳留下来,“可是第八集更好看。有吻戏哦。”
阮清歌有点被说动了,可是看着温锦言那张黑脸,还是审时度势地跟婆婆告别了。一回到卧室,就被温锦言扔到了床上,然后细细密密的吻压了下来。
“你说是我的吻好呢,还是那个都教授的吻好呢?”他直起身来,慢条斯理地解开睡衣上的纽扣,全程一瞬不瞬地锁定她,眼中的炙热让阮清歌全身发烫。
阮清歌被吻的晕晕乎乎,答非所问:“人家都教授很帅的。”
“是吗?有我帅吗?”温锦言唇角扬起了危险的弧度。
阮清歌故意跟温锦言唱反调:“他更帅。”
“我强烈觉得你的眼睛需要再去看下!”他脱去上衣,赤着上半身重新扑向她……
造人运动结束后,阮清歌躺在他怀里,回想着刚刚看到的那个电视剧情节,有感而发:“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的云彩来娶我!”
温锦言:“?”
阮清歌耐心地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说每个女人都有英雄情节。”她顿了顿,“慈善晚宴那一天,你在我最难堪的时候,在那么多人面前带我离开,你还给我穿上我掉的鞋子。那一刻,你不仅是我的偶像,还是我的英雄。”
“哦——”温锦言拉长尾音,开心极了,“原来你在那时就喜欢上我了。我还以为你的眼中只有南星。”他很小心眼地旧事重提。
“因为理智上我觉得我绝对不会喜欢你这样的男人。”阮清歌抬起上半身,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唇,“我很庆幸,还好那时江枫出现了,要不然我绝对没有勇气跨出那一步。”
温锦言拿起平板电脑,欣赏着不久前在马尔代夫拍的婚纱照。“你说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帅?跟个男模似的。”他一本正经地说着大言不惭的话,连脸都没红过。
“你脸皮还有够厚的!”阮清歌乐得呵呵笑,手指抚摸着照片上那张胜似男模的脸。这个男人是她的,一个人的,一辈子的。
温锦言又说:“婚礼上我可不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的云彩,不过你一定能看到世上最帅的新郎。”
提起婚礼,阮清歌脸色微变,让他不要把不相关的人请来。
温锦言知道她指的是江枫,连连保证:“放心,绝对不会在这么重要的日子让你见到恶心的人。”温锦言想了想,继续说,“锦绣织造纺的收购工作已经差不多完成了。我想把锦绣当成结婚礼物送给你。谢谢你嫁给我,谢谢你给我生了一个儿子。只是对不起,没有更早地陪在承光的身边看着他长大。身为他的父亲,我真的太对不起他了。”
阮清歌摇摇头,郑重地说:“不是你的错。你能视承光为已出,我真的很感激你。”
温锦言突然哑口无语,把话题转移到严芸的生日礼物。他要送给严芸一双有都教授签名的运动鞋,阮清歌则是量身定做了一条旗袍送给严芸,承光也准备了一张画,至于温弘——
“爸那人一根筋,不懂浪漫,别指望他了。我妈说过,他唯一浪漫的一次,就是在求婚时送了她一房间的粉色蔷薇。粉色蔷薇的花语是我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把妈感动的泪眼汪汪,不顾外公的反对就嫁给了他。”温锦言忍不住在媳妇面前吐槽自己的老爹,“也不知道妈看中了他什么,大学时期就非君不嫁。其实爸当时喜欢的是郑阿姨,爸跟妈亲近也是想通过妈来追求郑阿姨。我估计郑阿姨那时也是喜欢爸的,只是她觉得太容易得到的往往不会珍惜,就常常给爸气受。妈扮演着红颜知己的角色开解他,没多久就成功把爸拿下了。”
阮清歌恍然大悟,难怪严芸和郑忆慈两人一直不对头,原来这中间还隔着一段爱恨情仇啊。她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们帮爸妈找回那份浪漫吧。”
于是严芸生日当天,温家成为了粉色蔷薇的海洋。不仅是大门,连客厅都覆盖着一大片跟粉雪似的蔷薇。
温弘开完会回到家,看到那片花海,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阮清歌把温弘拉到一边,叮嘱着:“爸,我跟妈说,这些都是你给她准备的惊喜。妈很开心,你呆会千万不要说漏嘴了。”
温弘给了阮清歌一个赞赏的眼神,只是有点不解,“为什么是粉蔷薇呢?”
阮清歌笑着反问:“那不是你向妈求婚时送的花吗?”
温弘脱口而出:“我求婚时不是送玫瑰花吗?”
阮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