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课刚赶到医院的他恰恰看到那一幕,他抿着唇,脸上仍是那抹清冷的神色,最终什么也没说。
……
再见到他,在大三的冬天,是她鼓起勇气约的他。夜里九点钟,天下起了小雪,她撑着伞立在高大的梧桐树下,橘色的路灯将她跟树的影子齐齐投到纯白的雪地上,很有几分韩剧的唯美。这样的画面原本最适合女主角自伞下露出一截优美的侧脸线条,面含忧郁地遥望着摇曳的树影,或者,镜头自梧桐树冠的角度由上往下俯拍,女主伸出纤纤十指,在飘摇的簌簌白雪中,面带憧憬的摊开掌心接住一瓣雪色花朵……
剧情很唯美,只不过现实中的女主角将这个美感破坏殆尽,她一直在用力跺脚,将洁净的雪地踩得七零八落,还蹦着跳着呵气搓手——她等了他快两个小时,被寒风冻得受不住。
他来时正看到她在那跺脚,他似有些歉意,那是她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这样柔和的表情,在她的印象中,他一直是高傲得近乎凌厉的,许是太过贫寒的出身,要么就会让人极度的自卑,要么就会极端的自尊,而他是显而易见的后者,除了勤奋到疯狂的学业外,他习惯用淡淡的戒备,与周围保持一定的距离,他最常见的姿势,便是微拧着眉,抿着唇,神色淡然却眸光冷峻。但奇异的是那晚,她在飘摇的雪花中瞧见他的目光,褪去了素日的疏离,浮出一丝柔软及平和——也可能只是她的错觉,不过是那昏黄的路灯太过柔和罢了。
见他来,她开门见山地说:“你安心的去英国,别错过好机会。外婆我可以帮你照顾。”他被国外一所大学录取,是他一直向往的国际顶级学府,而且还是在最高奖学金的情况下。
而他却并没有她想象中欢喜,方才难得的平和甚至莫名黯淡下去,他再一次颦眉,清冷而淡漠,“虞锦瑟,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她赶紧解释:“我不是同情,我只是想帮你。”
“那如果我一去不回呢?”
“那就不回啊。”她的回答出乎意料的平静:“如果国外更适合你,不回来可以理解。”
他的眸子闪过一丝讶异,一瞬即逝,下一刻他问:“你不是喜欢我吗?如果我去了国外,你就不想我回来?”
他这个问题直白的近乎尖锐,按照往常,她定是要脸红的,可她此时却异常的坦荡:“我是喜欢你,可喜欢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我从未想过要得到什么回报,更不会妄想你会喜欢上我,所以,你不需有任何负担。”
沐华年似没料到她如此坦率,迷蒙灯光笼罩的梧桐树下,他清癯的脸隐在树影之中,看不见神情,唯见一双幽黑的瞳眸深处,泛起一抹从未见过的情愫。
她看不懂他的表情,却为自己今晚的直白大胆而觉得欣慰——她出门喝了两口酒壮胆,免得又脸红心跳忘了自己要说的话。
酒壮怂人胆,她既已豁出去说了这么多,便索性说到底。她捡起地上的一片梧桐叶,唇角扬起一抹笑,道:“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要让他快乐吗?——沐华年,我只希望你快乐。”
她话落,抛开手中叶子,快步走开,走了很远回过头,发现沐华年还站在梧桐树下。
渺渺茫茫的雪夜里,沐华年身姿挺拔如雪中青松,而后,他缓缓俯下身,拾起了她丢下的那片梧桐叶。
灯光与树影将他的手指烘托的修长而细致,指尖上,那巴掌大的树叶色泽松黄,橘色的灯光将树叶氤氲出幽幽的光辉。可她走得远了,看不清他的脸,就如同,她看不清他那一霎投向她的眸光。
这次分别后,果然有很久没再见到他。她想,他应该走了吧。然而不日后,她意外地再次遇见了他。
☆、第三话疯狂的闪婚
那日下午,她正走在去图书馆的林荫小道上。小路的两侧开满了茉莉花,她抱着一本散着墨香的书,自斑驳的光影与幽幽的花香中,悠然前行——然而,霍地有个人影横冲到她面前,浑身是伤,脸颊青肿,嘴角流血,衣服还撕破了几个口子,她惊愕地道:“沐学长……你怎么伤成这样?”赶紧掏纸巾给他止血。
他按住她的手,脸上的伤痕还在流血,可那一双深幽的眸子却紧紧凝视着她,带着某种异样而狂热的光,“结婚。我们结婚去。”
“你说什么?”她被吓了一跳。
“你不是喜欢我吗?”他忽然牵住了她的手,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触碰她,他的手微微的颤,像是带着某种偏执,握得她的指尖生疼,“你愿意嫁给我吗?现在!”
她怔住,即便他现在伤痕累累衣冠不整,跟她脑海中未来丈夫求婚的场景截然不同,可她还是蒙了,巨大的狂喜感让她觉得这是一场疯癫而甜蜜的梦境,她颤着嘴唇,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你愿不愿意?”他皱着眉,似乎有些不耐,又似乎有些懊恼,“不愿意就算了。”
她见他要走,猛地冲过去拦住他,“我愿意!”
就这样,那个下午,她经历了人生中最疯狂的事,在不到二十一岁,还没大学毕业的年纪,偷出了家里的户口本身份证,跟另一个算不上熟络的男子,领了结婚证。
那两张薄薄的红本子,被民政局的接待员重重烙下一枚清晰的公章——自此,原本两个各不相干的人,这刻起便被命运牢牢系在了一处,一辈子。
她拿着红本子,觉得一切神奇而不可思议,快的像一场荒谬离奇的梦。他对她而言,从来便是一场遥不可及的追逐,而如今,他居然实实在在站在她面前,成为了她的丈夫,她陷入了从天而降的无边狂喜中,兴奋着,幸福着,却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
她从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娶她。
……
领完证后,没有结婚仪式也没有酒席宾客,他带她去了一家很小的首饰店挑戒指,她存心给他省钱,挑了一枚银制的戒指,极普通的素银款式,细细窄窄的,圈在无名指上,在灯光下泛出低调的银光。价格她记得很清楚,九十八块,还不抵她的一个钥匙扣,可她却满足地像得了宝。
戴上戒指,她心情激动而紧张,谁知他说:“天晚了,你回学校吧。”
她目瞪口呆:“回学校?……不回家跟双方父母说一声吗?”
他像没看到她的惊讶似的,“我今晚的飞机,去英国,会离开两年。”
她更加震惊,结了婚便立刻分离,这是什么意思?想了想忽然觉得甜蜜,或许他心里是有她的,他用结婚这个方式,无非是想证明他的心,于是她点头微笑,“好啊,我在家里帮你照顾外婆,你安心的去英国。”
“不用照顾外婆了。”他的口气在一霎变得极度寒凉,像是深冬腊月的冰雪,随后他扭过头去,语调没有任何的起伏:“外婆在三天前,已经过世了。”
她呆住,可再怎么问,他始终不发一言,只是紧抿着唇,侧过脸去,一眼也不瞧她。
……
他走后,她重新回归到往日的平静,唯一不同的是右手无名指上多了一圈窄窄的银戒,见证那曾经疯狂而短暂的幸福。无数个梦醒时分的午夜,她摩挲着手上的银戒,一遍遍念着他的名字,一遍遍在日记本里写下那句话——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锦瑟思华年。
黑暗中,她将这五个字反复呢喃,呼之欲出的气息含在唇齿间,合着字眼微微吐纳,心中的甜蜜,拉扯成绵绵的糖丝,满的快要溢出来。
但她不敢跟他打电话,他似乎很忙,几乎从未主动跟她打过电话,偶尔她拨国际长途过去,他也是嗯,嗯,知道了,然后迅速挂电话。
但她是体谅他的,他一向对待课业废寝忘食,此后怕耽误他宝贵的时间,她去电话的频率降低了很多,除开过年过节通个话,其他都是发简讯。
……
就在她以为日子会在等待中平静度过之时,半年后,她的父母不经意翻出了那本结婚证。她素来严厉的父亲,气得脸色铁青:“你真是反了!这么大的事都敢背着父母!还是跟他!”
最后四个字格外耐人寻味,但她来不及多问,因为她父亲已操起了皮带,唰唰唰劈头盖脸就打,她父亲是军人出身,脾气暴躁如火,她反抗不了,只能狼狈地满屋躲,而她的母亲见势不好,一边骂她,一边拉架,为了帮她躲过父亲的皮鞭,只得将她反锁进了客房。
她靠在门后,捂着身上的伤,依稀听到她父亲在客厅咆哮,声量大得玻璃窗都要震碎似的:“跟谁不好,偏要跟他!老子早就看出这王八蛋不安好心!早该把他打发走!”过了一会,似乎是她母亲前前后后劝了好一阵子,她父亲的情绪缓和了些,不再大声咆哮,而是冷笑着:“这小子厉害得紧呐,居然将了老子一军!”
……
接下来的一年多里,她便在与父亲的冷战中度过。周一到周五她在学校,周末回到家中,她父亲便冷着脸要铁鞭伺候,开打之前雷打不动的一句话就是,“离婚,你跟他离婚,我就饶了你。”
她怎么肯!他是她近三年的梦啊!辗转着,希翼着,思慕着,那样小心翼翼的期盼。那份喜欢,宛若一樽薄而透的水晶杯,太过珍贵,捧在掌心里屏着呼吸呵护都还来不及,如何舍得摒弃!旁人又怎能懂!
她断然拒绝,跟她父亲杠上,“他到底哪里不好?为什么你不同意?你打死我算了,反正打死我也不离婚。”
如此几次之后,她父亲无法扭转她的倔强,便采取了迂回战术——他冻结了她的账户,除了每个月给予最基本的生活费之外,再不给她半毛钱。
她第一次在与父母的对抗中感到恐慌和仓皇,她可以跟父母吵架大闹,却不能没有钱。因为他需要钱。
英国的大学虽然给予他奖学金,却只能供给学费,除此之外,他的生活费完全没有着落,英国的消费水平那么高,即便她知道他会去寻找兼职养活自己,但远在异国他乡,她不愿意让他吃这个苦。在她心中,他是那么骄傲清高的人,她不愿他低下骄傲的头颅,去餐厅里端盘子忍受着白人的颐指气使,她宁愿每个月从自己的账户上偷偷转钱给他。
但如今,账户被冻结了,她没有了经济来源,走投无路下只得将自己贵重的包包首饰等变卖——这无疑是败家而无脑的做法。没多久被她母亲察觉,将贵重物品全没收了。无计可施的她,最后在莫婉婉的帮助下,找了一份英语家教的兼职,可一份兼职的钱远远不够,她又接了一份送外卖和在商场发传单的兼职,最累的一天,她陀螺一样游走在三份工作里,足足工作了十六个小时没歇一口气。
那天工作结束后,她坐在马路边,整个躯壳像散了架,直直地要往地上垮了去。她斜靠着花坛,忽然觉得无比讽刺,她父亲是g市有名的上市集团董事长,她是家里的独女,自出生以来,家里捧着含着,保姆都有三四个,从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何曾经历过这样的磨难?
冷风吹过,脸颊被吹得发凉,她有些想哭。然而她站起身来,扶着栏杆一步步往前挪动着脚步,边走边对自己说:“开心一点,明天要发工资了,华年这个月的生活费有着落了。你应该高兴!”
这般叨叨自语着,情绪果然好了些,十二点的深夜,四周街道全部打了烊,静寂地像一座空城,料峭的夜风将她的薄外套吹得翩跹翻飞,她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等着夜班车的到来,脑中满满都是那两个字。
华年,华年。
……
沐华年归来的那一天,是在她毕业的那年秋天。
来来往往的机场里,隔着两年的光景,七百多个日夜,她仍一眼便看到了他,他提着行李箱,一袭深咖色长风衣,依旧挺拔如昔,俊朗如昔,便连那副清冷淡漠的神态,都没一丝半毫的改变,就是这样的他,鹤立鸡群地立在芸芸众生之中,第一次让她体会什么叫风华正茂。这明明是极好的一幕,可她却突然想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