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是神兽!在失落之地中,主角遇到了一只神兽。那只神兽不仅救了主角,而且成为了主角人生中第一只萌宠。作者是这样描写那只神兽的:外形像猫,声音像猫,性格像猫……口胡你怎么不干脆直接写是猫得了!
好吧,那只神兽和猫还是有点区别的。神兽有九条尾巴,每一条尾巴代表一条命,可以替死……这特么不还是一只猫!猫有九条命好么!……总之那九条尾巴就像是复活石一样的存在,神兽就是用了一条尾巴替主角“死”了一次,救活了主角。
所以现在的关键是去逮神兽吗……
杜泽环顾四周,以剧情的发展情况来看,神兽的刷新地点应该就在这废弃神殿里。在一片废墟中要找到一只神兽,应该不算难……吧?话又说回来,神兽应该长得和九条尾巴的猫差不多吧,就像是在石壁上探头探脑的那只猫一样——
杜泽:……
杜泽直勾勾地盯着石壁上那只……猫。还真的是猫啊口胡!那三角形的耳朵,圆溜溜的兽眼,软塌塌的胡须,毛茸茸的身体,无一不出卖了它是只猫的事实。但等那软绵绵的小动物艰难地爬上石壁、露出它那大于1的尾巴后,杜泽只觉得森森地被作者欺骗了感情。
——还小生威武霸气的神兽设定来!
那只猫……咳,神兽爬上了石壁后,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神座底下的主角,像是窥见了最心喜的事物。然而当它抬头瞥见了不远处的杜泽时,神兽呆了,蓦地发出“喵呜——!”的凄厉叫声转身逃得无影无踪。
别走!(尔康手)
杜泽……杜泽欲哭无泪地望着那空无一物的石壁,然后悲痛欲绝地看向一动不动的主角。
这剧本不对啊作者!
*****
*****
修只觉得脸上很痒——痒?
他居然没有死,并且有感觉了?修惊讶地睁开了眼,然后看见了那只生物。
那是一只……猫?它通体漆黑,一只眼是金色的,一只眼是蓝色的,修的注意力随即被它身后的尾巴所吸引,眼前的魔兽虽然像猫,但它却有八条尾巴。
此时那只魔兽正用那一金一蓝的眼睛,歪着头看修。见修醒了,它凑了上来,伸出粉色的舌尖柔软地舔了舔修的脸,咕噜噜地发出满足的叫唤:“喵呜~”
——《混血》节选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神兽(复活石)被读者吓跑了╮(╯_╰)╭主角:没关系,他来偿命就可以了。读者:=口=!?***感谢墨浅儿、千山秋雨、风情万种你小爷、sin桑(2)、默默飞鱼、qian.r(2)、海是倒过来的天(5)、qian.r、佐小南扔、凉天的地雷~没收到红包收到妹子们的地雷我也满足了XDPS:最近很多妹子问封面的那个魔族= =某颓在这里说一下,剪影仅代表种族,不代表角色。所以不要介意胸器啥的【远目PS又PS:*****以下的《混血》节选就是《混血》的正文,就是一页知邱那正常向的种马yy文。
6
6、Chapter 6
神兽(复活石)已经被吓跑……拿什么拯救你,我的主角?
看到刚刚神兽的反应,杜泽百分之百确定那只喵不会再主动出现。再想到喵星人的逃跑速度,身娇体弱常宅在家的苦逼读者表示无论如何逮不到那只喵。眼看着主角周围的死气越来越淡化,杜泽拼命翻着脑中《混血》的记忆,试图找出拯救主角的可行方案。
《混血》的失落之地剧情没有详细写出主角是怎么被神兽救起来的,就是那通俗的主角眼睛一闭一睁,便满状态复活了——这对于一个试图取代神兽去拯救主角的读者来说是多么残酷的事实!跪求详细治疗过程啊作者!如果是人类形态他好歹还知道个心肺复苏什么的抢救措施,但是对着骷髅做人工呼吸,那绝逼会嘴巴进梨状孔出好么……等等!杜泽突然灵光一闪,《混血》的失落之地剧情虽然没有描写亡灵形态的主角是怎么被救起的,但是之后的剧情有啊!
后期的《混血》有这么一段剧情,主角被一个非常强大的存在虐得不得不启用亡灵的“不死”形态才逃出来,那时候神兽不在主角身边,主角虽然不死,但是非常虚弱了。在后有强大追兵的情况下,一个妹子贡献出自己的灵魂让主角瞬间恢复到巅峰状态,并且突破了。主角解决完前.强敌后,抱着妹子的尸体决定去征服天族——据说天族有复活术来着……
那个妹子是杜泽在《混血》中最喜欢的妹子,因为她是唯一由始至终毫无心机地对主角好的人。虽然圣女薇薇安在作者笔下一直是正宫地位,杜泽一直坚定地将那妹子视为女主,没有之一。扯远了,总之那段女主贡献灵魂让主角恢复的剧情,一页知邱写得很详细,原因很简单。
已知:被救方:主角;医治方:女主。
求:治疗方式。
答:……还用想吗亲!以作者和读者那无下限无节操的程度,这简直是创造亲密接触的最佳借口和条件了啊。越香辣越好,越黄暴越好,虽然谁也说不清为嘛疗伤献祭总是和滚床单等行为扯上关系……
杜泽觉得他应该庆幸一页知邱仅仅只是写了一个最纯洁的接吻献祭,并且深刻反思当初看到作者只写了接吻时欲求不满的摔键盘行为。
方法已经找到,而且杜泽比女主更有优势:可以“零点还原”的他自然不用像妹子那样去领便当,既然原剧情里面没有灵魂的妹子可以被复活,那少一半灵魂的他也一定会可以还原。掐着时间点喂一半灵魂给主角,零点还原后再喂一半,新世纪的绿色环保可再生资源……槽点太多!
那么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克服与一个骷髅进行亲密接触的心理障碍。
其实在《混血》的设定中,主角的亡灵形态并不是低级的骷髅,他真正的姿态应该是最强的不死生物巫妖——虽说还是只死灵,但至少可以有血有肉是个人样了。对于巫妖来说,只要把生命之匣藏起来,哪怕肉体被毁坏净化了无数次,他们也可以再生复活——这才是真正的永生和不死。觉醒了亡灵血脉的主角根本没有机会将生命之匣藏起来,就被光明神殿钉钉子了,所以才不得不维持着骷髅的形态被整个大陆追杀得无路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