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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主很忙[娱乐圈] 作者:青色羽翼

    《金主很忙[娱乐圈]》作者:青色羽翼

    【文案】

    程明义自小孤苦,靠着五哥接济才长大成人,可他却只会给五哥找麻烦。

    一次意外让他重生成富二代谭飞扬,他想,他终于可以报答五哥了。

    简宁哲是个演技一流人气三流的演员,有一天,臭名昭彰的谭飞扬向他伸出了橄榄枝……

    不接受潜规则的简宁哲果断拒绝了。

    谭飞扬:……

    五哥不理我QAQ

    这是一个受努力帮助攻攻又坚决不接受包养的故事。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情有独钟 娱乐圈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谭飞扬(程明义),简宁哲 ┃ 配角:能想到两个主角的名字我已经尽力了。。。。 ┃ 其它:青色羽翼想改名叫绿毛蝙蝠QAQ

    金牌编辑评价:

    程明义自小孤苦,靠着五哥简宁哲接济才长大成人,可他却只会给五哥找麻烦。一次意外让他重生成富二代谭飞扬,这下有钱了,他终于可以报答五哥了,但是五哥却拒绝被潜。这下金主忧伤了。

    本文作为一篇娱乐圈文,写了一个重生的富二代与一个三流小明星的故事。五哥简宁哲是个演技一流人气三流的演员,他虽不得志却有自己的坚持。当有一天,臭名昭彰的谭飞扬向他伸出了橄榄枝他选择的拒绝,这是一个受努力帮助攻攻又坚决不接受包养的故事。且看二人能否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1章 缘起

    程明义五岁的时候母亲病逝,十一岁时父亲在工地上遇到事故身亡,给程明义和奶奶留下一笔赔偿金,连句话都没有就离开了。

    奶奶有些刻薄,整日说程明义是天煞孤星克父克母,早晚有一天得把她这个老太太也克死。不过她没短了程明义吃穿,也努力攒着钱打算供程明义上大学,自己有病也舍不得去看。

    可惜老太太没什么文化见识短,被骗子以投资的名义把儿子的卖命钱都骗走了。她总想着自己这笔钱不够程明义上大学,想再赚一点,就被人钻了空子,骗得一干二净。老太太身体不好,知道所有钱都被骗走后仰天倒了下去,这一倒就没爬起来,在医院躺了两天就没气了。程明义一个初二的小孩子,在邻里的帮助下把奶奶送去火化,家里钱被骗的连个墓都买不起,只能将老人的骨灰寄存起来,每年交一点寄存费,等将来他有钱了再让奶奶入土。

    十四岁的程明义只剩下父母留下的一个小平房,他迷茫地在家里呆坐三天,连口水都没喝。不是想死,是他真的不饿,就那么呆坐着,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后来是简宁哲来探望他,将程明义带回自己家里饱餐了一顿,又组织学校同学帮他捐款,让身无分文的程明义又撑了一个学期,勉强把初二念了下去。

    那段时间程明义不想回家,家里空荡荡的,连老太太尖酸刻薄的声音都没有。程明义不知道什么叫做寂寞,他只是本能地觉得屋子里太安静,安静的有些可怕。

    初二一个学期他都住在简宁哲家里,简宁哲是单亲家庭,家里只有一个母亲。简母人很好,一句嫌弃他的话都没有,母子俩都把他当自己家人看,用简母的话说,家里不缺孩子一口饭。

    可程明义知道这样是不行的,他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只是明白,简家没有义务来负担他的生活。于是十四岁那年那个暑假,程明义就跟着远亲家的大哥去外地厂子瞒了年纪打工,上工后半个月,收到简宁哲来的第一封信。那天晚上,程明义抱着信在工厂宿舍的硬板床上无声地流了一夜泪,第二天,他就学会了喝酒,明白了什么是辛辣苦涩的滋味。

    半年后他回家过年,用自己赚的钱带着礼物去给简宁哲拜年,年纪轻轻就学着社会人说话,喝酒后还胡吹,被简宁哲狠狠揍了一顿,哭着嚎着发誓成年以前再也不喝酒了。

    简宁哲打得真狠,第二天爬起来程明义觉得自己全身哪儿都疼,每个零件都在喊疼。他跟简宁哲抱怨,却见简宁哲摸了摸自己头上的长毛,皱着眉道:“你多久没剪头了?”

    “这是最近流行的发型。”程明义甩了甩自己特意在理发店做的飘逸发型,半长不长的头发,看起来像无病呻吟的中二愤青。

    “放屁!”简宁哲说了句脏话,就压着程明义用电推子给他推了个寸头,摸起来毛茸茸有些扎手,看着却清爽多了。

    打那以后程明义就没留过寸头以外的发型。

    简宁哲是全年级成绩最好的学生,但并不算老实。大概从小就被人嘲笑是没爹的孩子,简宁哲经常和人打架。初中开学没几天就领着班级里的血性青年跟别的班级打了一场群架,对方请了高年级的外援,人多势众不说平均身高还比他们这些初一生高出一个头,看着跟一堵人墙似的,才到决斗场地己方就跑了十几个人,打到后来就剩下五六个人,简宁哲是一个,程明义也是一个。

    简宁哲打架狠,专挑着那个嘲讽他的人打,一马当先地像个前锋;程明义人小却灵巧,溜着缝转圈,别人打不到他几下,他却能东一下西一下的帮着自己人,跟个随时支援的后卫似的。

    年轻人的感情有时候挺奇妙的,打来打去还能打出感情来。后来简宁哲不知怎么和对方外援交了朋友,外援帮着他收拾言语侮辱简宁哲的人,几个初中生打来打去就学着电视小说称兄道弟,简宁哲按年级排第五,程明义是第八,他都叫简宁哲五哥。

    后来大哥二哥三哥四哥六哥七哥都不知道哪儿去了,程明义就剩下这个五哥,也只有五哥不嫌弃他这个初中都没毕业的小混混。

    程明义一个没学历的未成年人在外面打工并不容易,有时候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次被压工资还是简宁哲出馊主意,让他去耍赖,不给钱就告他们雇童工才把工资要到手。几年过去,程明义也算磕磕绊绊成年,身手利落打架又狠,也没几个人敢欺负他了,只是生活还是很窘迫。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他缺钱简宁哲都会非常及时地给他汇钱,帮他度过一段最难熬的日子。明明两个人不在一个城市,明明五哥只是个学生,却总能帮他解燃眉之急。

    程明义一直觉得,五哥是全天下学习成绩最好的人,一定能考全国最好的大学,然后出国留学读博士,最后变成科学家,他也可以到处跟别人炫耀我五哥是科学家!可是高考那年简母去世,简宁哲考的并不理想。程明义想说没事咱们复读一年照样考个好大学,谁知简宁哲却对他淡淡笑了下,便卖了房子去了华市,在华市转了几天后,被星探看中跑去当三流小模特去了。

    不过还好,简宁哲还是考了大学,虽然是影视大学,但至少没有像程明义一样辍学。简宁哲搬到华市后,程明义也觉得老家没什么可回的,花了积蓄把爸爸妈妈奶奶葬在一起后,便跟着简宁哲去华市打工。

    在华市一漂就是六年,简宁哲六年间演了几部古装剧,凭着帅气的外表迅速走红,也算是当红小生了。程明义变成了一个在读夜校准备自考本科的上进青年,也想以后有个学历找个体面点的工作。

    他以前是不爱学习的,可是每次去找简宁哲的时候,经纪人或者助理都会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程明义,仿佛天鹅群里掉进一只癞蛤蟆般,那种露骨的歧视。

    程明义见多了这种眼神本来是不在意的,但他不愿意听别人说简宁哲和自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愿意自己带坏了简宁哲的名声,更不愿意就此跟简宁哲分道扬镳。

    最起码有个学历,混个白领之类的坐办公室的工作,这样也不会给五哥丢脸。

    简宁哲对于程明义上成人高校这件事是持支持态度的,听说程明义报了名还帮着他搜罗了一堆课外辅导书。尽管这年头成人高校毕业证很容易拿到,有些人几乎都是混下来的,不过简宁哲是希望程明义真的学到一些东西,就算不为学历,多学点东西总是没错的。

    程明义拿到毕业证后回了老家一趟,老房子拆迁给了他上百万的拆迁费。刚好这个时候简宁哲不打算再住公司租的公寓,看好了一个安保非常好的小区打算买房子正缺一点钱,程明义瞒着简宁哲,在老家就偷偷把拆迁费转到简宁哲的账户里。

    他拿着毕业证归心似箭,想听到五哥夸他努力,想看到五哥收到钱后一脸“你干什么”的表情,想在五哥的新房子里住第一晚。

    然后……

    没有然后了,从机场回华市的高速上,一辆出租车为了躲避对面驶来的逆行车,整辆车都撞到护栏上,司机重伤,车上的乘客当场死亡。

    两天后,简宁哲带着程明义的骨灰回到老家,将程明义埋在了他自己买的家族墓地中。

    第2章 新生

    镜子中的青年看起来还有些稚气,瞧着二十岁左右的样子,手掌上没有任何茧子,皮肤也相当好,想必过去的生活一定很优渥,同样的,也肯定不爱学习。

    谭飞扬在豪华却不奢华的屋子中转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看起来像纸笔的东西,他点点头,看来学习是真的不好。倒了一杯水,用手指蘸着在桌子上写了几个字,比程明义那手狗爬字还要丑,简直不忍直视!

    盯着桌子上“简宁哲”三个字,直到水渍蒸发,桌上再也显示不出这三个字的痕迹后,谭飞扬终于忍不住掀了桌子!

    “什么鬼东西!”过去的程明义,现在的谭飞扬忍不住吼了一声,狰狞的表情与谭飞扬这张俊逸的脸完全不符。

    谭飞扬站在镜子前,右手食指非常不礼貌地指着镜子中的人说:“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好青年,富二代,脑子里存的知识连我这个初中生都不如,你这是脑袋还是绣花枕头?还海归留学生,国际名校提前毕业的学生,你毕业证怎么弄来的?就连英语都只会口语不会写,跟文盲有什么区别!”

    他气呼呼地对镜子里的人说:“长得还这么丑!娘们唧唧的!”

    这句话其实就有些偏颇了,谭飞扬长相正是时下流行的韩式风格,不少小鲜肉都玩命把自己往这个长相上整,而谭飞扬的脸明显没有经过任何修饰,五官搭配还十分完美,微微斜上挑的眉毛给他的气质添上一分不羁,正式时下小女生最喜欢的酷帅坏孩子。更完美的是,他的气质与容貌浑然天成,正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中的天然。

    然而……

    过去的程明义从小体弱,巴不得自己能长得五大三粗,他身量还没长开就跑出去打工,超体力负荷又营养不良,身高到175就说什么也不长了。他母亲身高172,父亲185,按照遗传学来说最起码应该有180,可惜成长期时没有照顾好自己,最后只能含泪留在175。不过程明义也不放弃,等条件好一点后,一有时间就跑到健身房锻炼,没事还登登山什么的,倒是练出了一身壮壮的肌肉。

    程明义觉得最帅的男人应该是施瓦辛格那样高高壮壮一身肌肉的人,可惜东方人少有满足他审美的。至于谭飞扬这种韩式小鲜肉,确实程明义最讨厌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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