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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豪门佳媳 作者:情知起

    而牧锦回到家里,帮着林晓兰做了晚饭,养父魏刚才从外面一瘸一拐地进了家,面色不善,“今天吃什么。”

    他的日常生活就是白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吃完林晓兰留给他的饭菜之后出门去。有时候会跟过去认识的朋友一起拉点刷墙灰、搬家具之类的活儿干,但大部分时候都是贴着墙根边喝酒边等活计,一天也挣不到几个钱,毕竟他腿脚不灵便。

    晚上回家吃了饭,他又再出门跟一些和他情况差不多的人找个大排档混着,整点二锅头、老白干继续喝,聊天骂娘骂世道,就着一盘花生米、卤豆干混一个晚上,十一二点钟便跌跌撞撞的回家,打骂老婆、睡觉。

    魏刚身边大都是命运多舛的穷苦人,受过伤或者身体不好、病痛不断,对生活没了什么希望,只能酗酒以度。可怜他们的老婆,除了操持家务,还得养家糊口。有的酗酒汉老婆干脆就跑路了事,但也有林晓兰这样不离不弃的。

    魏刚清醒一点的时候也会跟老婆讲两句好话,帮她做点家务。牧锦听养母说过,他们两人自小一块儿长大,算是青梅竹马,所以林晓兰宁愿自己苦一些,也不想离开老公。

    今天下午魏刚大概没喝多少酒,脑子还算清醒,除了阴沉一点之外,并没有骂骂咧咧的迹象,林晓兰放了心,端上蒜泥白菜、土豆丝,特意用包饺子剩下的肉做了个青椒炒肉丝端上来,笑道:“吃饭吧。”

    魏刚端着米饭,觉出了点什么,扭头问道:“今天生意好?”

    “还行。咱女儿出了个给人梳头的主意。”林晓兰惦记着牧锦说的不确定性,所以没有说死,只道:“看看再说,能行就做下去。”

    “唔。”魏刚嗯了声,粗声粗气道:“有要我做啥的就跟我讲。”

    林晓兰受宠若惊,眼睛瞪大,“……好、好。”平时被打骂惯了,老公和颜悦色一回,她倒还不习惯了。

    牧锦不动声色地瞟瞟两人,吃了一口饭。

    晚上,魏刚出门,牧锦开始教母亲梳头。今天下午她一共展示了五六个发型,大多数是重复的,偶有小变化,就是想让林晓兰反复多看几遍,能够记住。林晓兰果然不负她所望,很快就在她的头上复制出了一朵“玫瑰花”,除了太紧点儿、歪了点儿,各方面都很完美。

    牧锦索性就当了发模,让养母在自己头上不停地演示。可能林晓兰在这方面确实很有天赋,何况她还有赚钱的动力,自然更加细心和认真,一个晚上过去,五个发型竟然全梳得服服帖帖。

    牧锦惊讶道:“妈,你好厉害呀!竟然已经会制造细节的变化了。”

    林晓兰很兴奋,“哈哈,啥细节不细节的,妈就是想到哪儿就梳到哪儿了。不过,小静,你下午跟那些女孩说过,脸型不同,发型也不一样,这个道理妈还不太懂。”

    “哦,这简单。”牧锦点点头,解释道:“人的脸型大致有圆形、椭圆形、菱形、长形、梨形、国字脸和锥子脸。最好看的脸型就是椭圆形,俗称鹅蛋脸,这种脸型什么发型都好看,不挑。如果是圆形脸,比如今天中午第一个过来的那个江……那个富家女,给她梳头就要增加发顶的高度和饱满度,使脸型拉长;或者侧分,这样斜斜地梳过来,遮住部分脸颊,修饰圆脸。”

    牧锦拉了张做作业的草稿纸过来,边画边解说,时而用自己的头发来做示范,母女两个在小小的台灯下一个教一个学,讨论得有声有色。

    林晓兰听完这么多脸型,感觉有点担心,怕自己记不住。

    牧锦连忙鼓励她,“妈,这梳头不比剪头,剪头才要特别注意刘海和分线,而梳头么,其实只要花型华丽、复杂,很多人就会满意了。”

    林晓兰点头。

    “对了,妈,我给你说啊,你前面给我梳的几个头都比较紧,感觉太贴头皮了,这个你要放松一些,不用这么紧,有时候蓬松点儿更好看。还有就是如果梳完还是觉得太贴,可以用梳子柄挑一挑。像这样,挑松一些。”牧锦做了示范。

    林晓兰一一记牢,尽管她不是很理解。对于她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头发梳得光光的最好看,但是女儿的发型那么受年轻人欢迎,那就一定有她的理由。

    牧锦又道:“妈,今天来梳头的女孩都是长发,还比较方便,如果以后也有短头发的女孩来做发型,那就得买定型喷雾,喷一喷头发,梳起来就不会太滑。对了,做完这几天,若是情况好,那就让爸爸给做个木箱子,买一块黑海绵,去批发一些发饰,可以顺便推销。还有蓬蓬粉、垫发片之类的小玩意儿,也可以进点货……算了,那些以后再说。”

    她这是打算copy过几年才会出现的韩式发饰店呢。

    林晓兰被她说得心动,又有些糊涂,“这些好是好,但是妈都没听过……”

    牧锦笑着挽住养母的胳膊,“妈,没事的。等批发市场放完假,我找时间和你去选饰品,很容易的。”

    “好好好。”

    其实,牧锦完全可以将酒楼那边的假期工辞掉,全心全意跟养母去做这个梳头和饰品的生意。但是她不能,一是因为还没到一个月,工资没有结算;二是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她将在酒楼见到几个改变她命运的人物,就在这个寒假快要结束的时候。

    她在等待那个机会,一举揭穿自己和魏熙然的身份。

    第9章 情知起9

    初二,牧锦继续到金碧辉煌大酒楼当礼仪。夏薇显得无精打采,一看就知道这个年没有过好。

    站在门口迎客时,夏薇突然问道:“魏静,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

    牧锦听了一愣,瞥她一眼,“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想找个又有钱又帅又对我好的人,要是现在出现这样一个人,我马上就跟他走!”夏薇愤愤地说:“像我爸那种人,真没出息!”

    夏薇的家境跟魏家差不多,只不过她父亲是个做苦力活的老实人,而她的母亲则比较市侩刻薄。夏母据称年轻时很漂亮,常说自己嫁给夏父是瞎了眼。她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时常用尖利的语言责骂老实的夏父。夏薇受到母亲的影响比较深,认为父亲无能,总是做着找有钱男人的美梦。

    牧锦心里已经对夏薇的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所以很不客气地说:“你爸怎么了?每天在外面忙东忙西累死累活,赚的钱全部给了你妈,这样的男人有什么不好?”

    夏薇理直气壮地反驳,“有什么好?就他赚那点钱,一个月还不够来金碧辉煌吃一顿,一年也不能给我买几件新衣服!”

    牧锦摇头,“我问你,你是想找一个赚十万,给你花五千的男人,还是找一个赚五千,给你花五千的男人?”

    夏薇忙说:“当然选有钱的!”

    “可是他给你花钱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五,说明他对你的爱也只有百分之五。可赚五千给你花五千的男人,对你却是全心全意。”牧锦盯着她的眼睛,“就是这样,你仍然认为那个有钱的男人比较好吗?”

    夏薇沉吟了一阵,依旧狠心点头,“当然!也许我可以让他多给我一些呢?那个赚五千的,就只能给我五千,再多都没有了!”

    牧锦无语。

    与其挖空心思让男人多给自己一点钱,还不如自己赚自己花,不用依附于任何人,难道不好么?

    牧锦觉得跟夏薇完全没有共同语言。

    夏薇一边在幻想白马王子,一边注意地观察着前来吃饭的顾客,只要有年轻英俊、穿着比较体面的,她就会不自觉地向对方抛媚眼。

    牧锦则在一旁观察着她的表情。上辈子,牧锦18岁时还是个单纯的女孩子,哪会注意到好朋友的这些举动。如今在她看来,夏薇这样的女人,很明显从小养成了拜金主义的观点,已是很难矫正了。

    她端正视线,微笑着目向前方,不再去观察夏薇。

    ……

    一大早,江太太就带着儿子和女儿出门走亲戚。豪门世家之间的关系网是非常复杂的,简单的交际也许就暗藏着生意场的信息沟通,就连亲戚关系也必须时常维护。

    江丹姿因为昨晚睡觉不得不拆掉了好看的盘发,显得有些不开心,江太太和江劭峥好容易才把她哄好了。

    下午江丹姿又和王妈一起出门,急匆匆赶去步行街。

    她昨晚上跟一群千金小姐们炫耀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人旁敲侧击跟她打听地址,她得想办法抢先让那个梳头的女孩单独为自己服务。

    今天她自然是扑了个空,牧锦去酒楼上班了,只有林晓兰忐忑不安地坐在缝补摊的后面,不过“梳头”两个大字依然挂着。

    林晓兰练了一个晚上,堪堪把五个发型练熟悉,可是女儿不在身边,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总觉得心里根本没底。

    初二这天的生意比初一差得多,一早上过去只有两个女孩过来问情况,然而一单生意也没有做成。林晓兰凄凄惶惶,害怕自己会让女儿失望。

    其实没有生意的原因很简单,昨天牧锦用自己的头发做了示范,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算是有个广告效应。而今天林晓兰并没好意思给自己梳个盘发,她只是简简单单的将头发扎在脑后而已,谁知道梳头是什么意思?

    “哎,昨天那个女生呢?去哪儿了?”江丹姿兴冲冲地跑过来,结果却大失所望。

    林晓兰打起精神回答:“小姐,你说的是我女儿吗?她今天没在。你要梳头吗?我也可以帮你梳一个。”

    “哦。”江丹姿有些提不起兴致,不知为何,她就是特别信任牧锦。因为抹不开面子,所以她勉强坐了下来,“我要梳个跟昨天不一样的,行不行?”

    林晓兰心道,幸亏女儿昨晚上特别拿这个富家千金讲解了好几种发型,不然还真不好应付。她连连点头,“好的好的。”

    江丹姿坐下,林晓兰暗暗吸了一口气,才开始用梳子轻轻给她梳发。

    王妈站在一旁观看。过了一会儿,王妈的目光凝滞了,脸上不由得浮起了惊异的表情。一个惊天的想法在她脑中浮现,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王妈开口跟林晓兰搭话,“这位大姐,昨天那个女孩是你的女儿?”

    林晓兰笑道:“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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