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作者:来自远方
第二百一十四章
永乐六年十二月底,天子移驾北京。
依祖制,逢新年,天子御奉天殿受百官朝贺,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贡使臣。皇后于坤宁宫赐宴命妇。
朔旦,文书房请旨宣谕一道,群臣听谕,并传天下州府,召耆老免面谕,宣之乡里。
往年,宣谕皆从应天府出。永乐七年,御驾北巡,群臣朝贺的地点,从南京改到了北京。
北京皇宫三大殿尚未竣工,永乐帝便御奉天门受朝贺。此举明确传达出信号,自此,北京即是国都。朕要迁都,谁也阻止不了!
奉天殿还不能投入使用,天子下旨,在殿前设宴。
火红的灯笼成排,火盆上百,映得黑夜亮如白昼。
亮归亮,冷风却不会减弱分毫。
好在没有下雪,北京行部官员习惯了北疆天气,又穿得多,便是文官,也个顶个抗冻。换成习惯了南京气候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饭没吃完就会冻得话都说不出来。
孟清和坐在沈瑄下首,朝服里加了两层棉袍,外边披着厚厚的斗篷,护手里塞了小巧的铜炉,脚底踩着厚实的皮靴,勉强能撑得住。
看看举着酒杯,脸色通红的永乐帝,再看看除下斗篷,只穿冕服的朱高煦兄弟,孟伯爷吸吸鼻子,很是羡慕。
人和人,当真是没法比。
不过,最让他羡慕的还是身边的国公爷。朝服之下,只有一件薄薄的棉袍,行动间挥洒自如,好似风都绕着他吹。
现场唯一能让孟伯爷得到安慰的,大概只有包成个球的朱瞻壑。
一样穿了几层,朱瞻壑小脸红扑扑,拉着朱瞻基来给孟清和敬酒。
“少保请满饮此杯。”
朱棣好烈酒,朱高煦和朱高燧也不遑多让。朱瞻基能饮米酒,朱瞻壑到底年幼,筷子沾一点,尝尝味道顶天了。除了亲爹,没人敢给他倒酒,从宫宴开始,酒盏里装的一直是糖水。
“谢世子。”
孟清和站起身,咬牙从斗篷里伸出手,端起酒杯,送到唇边,一饮而尽。
温过的酒水仍是辛辣刺喉。
酒水从嗓子眼滑入胃中,瞬进涌起一股暖流。
咳嗽一声,眼角有些湿润,手脚却轻快了许多。如果不是酒量不好,他绝对会抱着酒壶不松手。
“少保不善饮酒?”
朱瞻壑仰头,脖颈处一圈火红色的皮毛,唇红齿白,圆乎乎的,更像个年画娃娃。
“下官的确酒量欠佳。”
“哦。”朱瞻壑点点头,表示理解,“皇祖父说过,是好男儿就当海量。酒量不好没关系,多练即可。熟能生巧。”
孟清和:“……”
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况且,永乐帝所谓的海量,应该不是指酒量吧?
正无语时,见跟着朱瞻壑的宦官不停使眼色,朝着新上的热汤努嘴,似有祈求之意。孟清和了然,八成三头身光顾着喝糖水,没怎么吃东西。
“世子先坐下,用碗汤如何?”
宫宴之上,肉类多为牛羊。
朱棣习惯了北方饮食,随扈的御厨都是北方出身,最得用的更是燕王府的老人。
滚热的羊汤,加了盐巴胡椒,撒了葱花和香菜,滚在两个手掌宽的阔口铜碗里,与其说是汤,不如说是清汤锅子。
孟清和遵医嘱,饮食上需要忌口,许多荤食不能吃,羊汤却是无碍。
听了孟清和的话,朱瞻壑和朱瞻基一同坐下,伺候两人的宦官差点抹眼泪。好说歹说,世子就是不搭理。兴宁伯一句话,立刻麻溜坐下。差别怎么就这么大?
宦官立刻盛好羊汤,送到两人面前。
朱瞻基喝得香,朱瞻壑却捧着小碗,盯着碗里的两片香菜叶子,苦大仇深。
“黄伴伴,孤不喜芫荽。”
“世子,奴婢错了!”被点名的宦官立刻请罪,“奴婢给世子换一碗。”
“算了。”朱瞻壑盯着碗,出乎孟清和预料,拿起汤勺,舀起一勺送进嘴里。
“世子?”
朱瞻壑抬头,嘴角沾了一点汤汁,“少保唤我何事?”
“世子不是不喜芫荽?”
“是不喜。”朱瞻壑放下瓷碗,小半碗羊汤都已下肚,“可父王说过,屯田不易,边塞粮食更是艰难。少保也教过我,农人种田,粒粒辛苦。在大宁时,黄伴伴告诉我,他没进宫前很少吃饱。我不喜芫荽,却不是不能吃。”说着,呼扇了两下大眼睛,小脸发皱,“可真的不想再吃了。”
“世子做得好。”孟清和笑了,见朱瞻壑摸摸肚子,侧头吩咐奉菜的宦官,“劳烦去膳房问问,若还有牛羊肉,薄薄的片些,生蔬豆腐也找些来。米饭馒头有的话,也送些过来。”
“是。”
宦官应诺,正要离开,又听孟清和道:“等等,膳房若是不忙,费些功夫,将馒头切片,裹上鸡蛋在热锅里煎一下,油少放些。”
“是。”
现成的火锅,不用浪费。吃不来涮锅,煮一锅,味道也能不错。
“世子不能多用荤食,豆腐生蔬可用些。”
“谢少保。”
朱瞻壑时常被朱高燧带着玩,时常听王叔说,少保家的伙食好。听孟清和要了这些东西,知道肯定有好吃的,立刻坐着不走了。
朱瞻基也留了下来。自从朱瞻壑一同听课,他对孟清和亲近了许多。这种亲近,带着濡幕,甚至超过了教授他经义学问的郑礼等人。
得知是两位世子和兴宁伯要用,膳房的动作很快,除了牛羊肉,生蔬豆腐和馒头米饭,还熬了一锅热粥,稍后就能送上。
北疆之地,冬日里少见蔬菜,最多的就是萝卜白菜。
能看出膳房费了心思,送上的都是菜心和片成薄片的白萝卜。挑一片,咬一口,脆生生的,一点也不辣。馒头是用荤油煎的,趁热吃,满口喷香。
铜盆里又加了羊汤,等着汤滚,孟清和夹起一片馒头,一分三块,自己先吃一块,余下的,送进了朱瞻壑和朱瞻基嘴里。
“世子尝尝看。”
三头身和小少年都鼓起了腮帮子,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
孟伯爷手又开始痒,却还记得现下是什么场合,三头身和小少年的亲爹亲叔叔都在现场,还有不少等着抓他小辫子的同僚,众目睽睽之下,一爪子下去,后果会相当的严重。
孟清和招呼两个圣孙涮锅子,拼酒中的永乐帝半天不见孙子人影,疑惑问道:“瞻壑和瞻基哪去了?”
白彦回立刻上前半步,低声回报,“陛下,两位世子正同兴宁伯一处。”
“去看看。”
朱棣喝了不少酒,脸膛赤红,大脑虽还清醒,神经却不由得兴奋。
他一动,朱高煦和朱高燧立刻放下酒杯,跟着老爹移动。
于是乎,兴宁伯所在的席位上很快多了三尊大佛,架在铜炉上的汤碗换成了汤盆。
夹起一块羊肉,没蘸调料,直接下肚,朱棣赞了一声,“甚好!”
火锅不是稀罕物,出现在宫宴上却是首次。皇帝开吃,群臣自然也得了实惠。一盆盆羊汤送上,文官武将都甩开了腮帮子。
继南京宫宴,馒头米饭上桌之后,北京赐宴,锅子变成了保留项目。
朱瞻壑吃得肚子滚圆,不由得开始犯困。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没用宦官扶,直接歪到了孟清和怀里。
圆滚滚的三头身入怀,孟伯爷瞬间圆满了。不是沈瑄碰了他一下,九成会当场笑出声来。
“陛下恕罪!”
“无碍。”朱棣笑笑,继续吃肉。
朱家人都是肉食动物,毋庸置疑。
三头身似乎觉得孟伯爷的怀抱很舒服,不乐意离开。伺候他的宦官急得满头大汉,孟清和也挠头。朱瞻壑身份非同一般,舍不得也必须撒手。
又是永乐帝发话,“都是自家人,你就抱着吧。”
朱高煦和朱高燧没觉得哪不对。沈瑄夹起一块熟透的羊肉,送到孟清和嘴边。朱瞻基一样镇定自若,夹起最后一片馒头,放到自己碗里。
咬着羊肉,孟清和很是无语。
转头看看最近两桌,全体目瞪口呆,表情僵硬。
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吧?
再看看皇帝一家子,依旧淡定捞肉中。
孟伯爷表示,喝高了,一定都喝高了!
宫宴之后,群臣散去。孟清和依依不舍的将三头身交给亲爹,几乎是一步三回头的出了皇宫。
沈瑄实在看不过去了,出了宫门,直接捞人上马,飞驰回府。
坐在马背上,被冷风一吹,孟清和下意识埋进沈瑄怀里,熏然的冷香,渐渐涌上的酒意,让他昏昏欲睡。
等定国公在府门前下马,孟伯爷已然去会了周公,睡得不知今夕是何夕。
“国公爷。”
亲卫抱拳,牵过马缰。
沈瑄抱着孟清和一路穿过前堂和中堂,回到后堂东厢。
房门推开,热气迎面扑来。室内铺了地龙,不燃火盆也足够暖和。
孟清和睡得很实,换下朝服,净面,都没让他醒来。
长随端着铜盆和布巾退下,定国公坐到榻边,鬓角微潮。带着薄茧的指腹擦过孟清和颈侧,似觉得痒,孟清和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
一声低沉的轻笑,大手掀开锦被,侧身躺下,将人捞进怀中,未及,也沉沉睡了过去。
屏风外,立灯早已熄灭,火烛跃动两下,发出噼啪声响,墙上映出了模糊的影子。
更鼓声响起,渐渐的,一切归入了宁静。
翌日,天子御奉天门,谕北京礼部官员,“今海内清平,民物康阜,朕欲与民同乐。自今年始,赐元宵节假十日。自正月十一日起,百官不奏事,有急事递通政使司,封本递送进宫。逢佳节,南北两京,五城兵马司驰夜禁。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通宵不闭。许百姓张灯饮酒,官不得以为罪。”
礼部领旨,当日拟诏,驰送南京。
洪武帝的用人准则,始终贯彻一句话“生命在于工作,休假等同浪费生命。”
永乐帝举着恢复太祖成宪的大旗造反登基,能顶住“高皇帝遗训”的压力,给出十天假,是何等不易。
南北六部和五军都督府难得和谐一次,交口称赞天子仁德圣明。
南北两京的灯市,更是比往年热闹十倍。
假日期间,百官不朝,忙着走亲访友,和同窗同僚交流感情。孟伯爷却没能彻底放松,仍要准时准点为皇孙授课。
好容易熬到正月十六,想回府睡个囫囵觉,又被一身便服的定国公拉了起来,套上斗篷,跟着京城百姓一同绕城,走百病。
“国公爷,去年走过了,今年就不必了吧?”
孟清和表示,他很困,想睡觉。
“不行。”
沈瑄态度强硬,孟清和不起来,直接抱他起来,“十二郎是想这般出府?瑄倒是无妨。”
孟清和顿时清醒了。
这样出府?被熟人看见了,他还要不要做人?
无奈,到底还是屈服了。
和国公爷对抗,孟伯爷就没赢过一次!
围上斗篷,带上皮帽,雪白的狐狸皮毛,正是乞列该遣人送来。
走出府门,步上长街,孟清和突然皱眉,回身看向街角。
“怎么了?”
“好像有人在……”看他。
是不是神经过敏?
沈瑄握住孟清和的腕子,“无碍,不必多想,随我来。”
“哦。”
既然国公爷说没关系,孟清和自然放心。摇摇头,将心头的疑惑抛开,同沈瑄一起跟上了人群。
直到两人走远,街角处才闪过一道修长的身影。脸庞半隐在夜色中,斗篷被风卷起,乍现一抹绯红。
“指挥?”
“随我前去觐见陛下。”
“是。”
“今夜的事……”
“指挥放心,卑下什么都没看到!看到了,卑下也打死不说!”
“……”这是逼着他杀人灭口?
罢,元宵佳节不宜见血。杨铎转身,大步离开。
李千户尚且不知,自己在鬼门关前走一圈。
正月过后,交趾传来消息,沐晟率领的大军击溃乱军大部,擒获伪陈氏国王,经查明,其实为陈氏家奴,已押送至京,候天子发落。
此战中,新城侯张辅活似打了鸡血,表现无比勇猛,领前锋连破乱军数道关碍,若非天降暴雨,简定也会被他生擒。
同为副将的柳升也颇有斩获,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水师斩获的不是交趾乱军首级,而是在沿海作乱的倭寇。之前,平江伯陈瑄已率领水师砍了一茬。或许是觉得危险过去,陈瑄离开后,倭寇卷土重来。运气委实不好,遇上了南下的柳升。倒霉的催的,完全是来多少砍多少,没死也被五花大绑,成了水师上报的战功。
二月,赶在大军出塞前,孟清和赶回孟家屯,送孟五姐出门。
有孟清和这个叔父,父亲也被封正六品官职,孟五姐的夫家主动将聘礼添了三成。即便如此,比起孟五姐的嫁妆仍是不够看。
十里红妆,自孟家屯一路抬进了北京城。
里中的乡民,满心满眼都是羡慕。
“瞧见没有,有兴宁伯在,孟家就倒不了!”
孟氏宗族侵占田产,多数族人被官府处置。留下的孟氏族人,推举孟重九的长子为新族长,凡被锦衣卫抓捕的几支,都被移出了宗族。
原本,族人推举孟清和,他不成,孟清义也可。
兄弟俩一番恳谈之后,婉拒了族内的好意。有打听孟清和亲事的,也被孟王氏和孟清义拦了回去。
“十二郎只管放心。”
孟五姐出嫁当日,孟清义喝得酩酊大醉,抱着孟清和的肩膀,哭得像个稚童。
十年的心酸,痛苦,十年的憋闷,痛恨,十年的愧疚,无奈,都化成泪水,染湿衣襟。
喝了酒,又被孟清义感染,孟清和也哭了起来,泪水止不住的向下淌。
“兄弟啊!”
“九哥!”
兄弟俩抱着哭成一团,最后是孟王氏一人狠拍了两巴掌,才勉强止住。
不想,儿子不哭了,孟王氏却红了眼眶。
十年了,一家的孤儿寡母,是十二郎在死人堆里打滚挣命,才有了今天。
“儿啊!”
孟王氏一哭,两个儿媳都开始哭。
停下没多久的兄弟俩,再次泪流成河。
沈瑄到时,孟家彻底发了大水。
国公爷无奈,让婆子扶着孟王氏回房,亲卫把孟清义送下去,自己扛起明显喝醉的孟清和,转身,回府。
想哭,可以。
回家,在他怀里哭。
霸道,没得商量。
国公爷性格如此,这辈子都改不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